【新唐人2017年03月17日讯】日前,有评论文章称,秦始皇当年“焚书坑儒”并非焚毁儒家书籍,坑杀儒家学子,而是打击了一个妖言惑众的神棍集团。还有文章引经据典表明,秦始皇“焚书坑儒”清理了百家纷扰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和一批骗人行诈之术士腐儒,让正统文化得以流传于后世而绵延不绝,有大功于后世。
2月28日,编辑部在北京的海外中资多维网刊登署名李钊的评论文章称,很多人认为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因为他崇尚法家,十分讨厌儒家学子,所以就把儒家的书烧了、再把儒家学子也杀了,眼不见为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文章指,秦始皇的“焚书”其实不光是焚儒家诗书,而是焚除医书、农书、卜书之外的书,记载着儒家思想的“十翼”,因为是《易经》的注疏,而幸免于难。而秦始皇的“坑儒”也不是把全天下的儒家全部都杀了。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家中除了主要的思想流派之外,还存在着一个“非主流”流派——神仙家。
《史记》记载:燕国术士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高等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他们说,渤海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山上有白色的神兽,以黄金白银为宫阙,还有诸多神仙和长生不老药。
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去山东封禅祭山。完事以后,有个齐国人叫徐市,上书秦始皇,说渤海有三座圣山,山上有神仙,有长生不老仙丹。秦始皇于是就派徐市带着数千人到海上找神仙。四年后,秦始皇到了河北昌黎的碣石山,又让燕国人卢生、韩众、侯公等人去找神仙。
后来,因为找不到神仙,这些术士就想了一个主意——“干脆咱蒙那个皇帝,反正他也不懂”。
那个叫卢生的燕国人先回来了,给秦始皇写了个文书说:“皇上,我们几个去找神仙和长生不老丹去了,但是有“恶鬼”在那里,所以我们什么也没拿到,空手而回。皇上,这‘恶鬼’有点厉害,恐怕能伤着您。您从今天起,行踪都低调点,别让恶鬼找着您,没有恶鬼捣乱,这样将来那些神仙也就找您来了。”于是秦始皇什么行踪都严格保密。
有一天,丞相李斯出门兴师动众,秦始皇看见了很不满意。后来,就有人告诉李斯,秦始皇看见了,很生气。于是,李斯就减少了出行的队伍和规模。秦始皇见到李斯轻车出行,知道有人把自己说得话泄露出去了,就把当日的随从杀了。这个事让卢生惴惴不安,因为按照秦朝法律,方士进献方术,两次不灵验就要杀头,于是就逃走了。
卢生逃走了,秦始皇勃然大怒,于是就下令搜捕卢生,卢生后来没抓到,就把在首都的神棍术士都抓了起来。神棍们相互揭发,最后有四百六十馀人在公元前212年在咸阳被坑杀。
这些被坑杀的神棍,在先秦时期被称之为“胥”,当时“胥”与“儒”同音,二者经常互用,所以这些被坑杀的神棍,又叫“儒生”。
文章称,秦始皇的“坑儒”实际上是打击了一个妖言惑众的神棍集团,和坑杀儒家弟子相去甚远。
大纪元“千古英雄人物”系列中《“焚书坑儒”真相》一文指,“焚书坑儒”实是秦始皇灭六国后为统一思想、保护正统文化、正道修炼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
秦始皇当年坑杀的所谓“儒生”并非仅宣传某种思想,他们所作所为是权力诉求,为恢复其旧国势力。当他们“入则心非,出则巷议”时,并未遭到坑杀。可见秦始皇当时只是禁止其言论,而未采取行动。直到这些术士、方士及腐儒们被证实以方术行骗,并诋毁新政,才惹得始皇大怒,将那四百六十七个“术士、方士及腐儒”坑在咸阳。
事件由两个方士畏罪逃亡引起。秦始皇不仅自己修炼、养生,对方术和方术之士也十分尊重,常和他们一起讨论神仙、真人、长生修炼之理。一些方士、术士,如侯生、卢生之徒,打着为秦始皇采药炼丹、寻觅仙方为名,挥霍钱财,屡次行骗。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侯生、卢生见骗术败露,密谋逃亡。逃亡之前,《史记》中记载,侯生、卢生非议始皇,诸如:“始皇为人⋯⋯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上乐以刑杀为威”,诋毁谩骂秦始皇。
始皇知道后大怒:“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史记‧秦始皇本纪》)
文章指,此一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究其原委,“坑儒”,就是对骗人、骗财、扰乱新政等术士、方士及腐儒之一次清除。汉代王充对“坑儒”有如下看法:“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
而对于“焚书”事件,文章表示,秦始皇虽然武力征服了六国,仁慈所致,并未赶尽杀绝,六国中妄图恢复过去势力者大有人在。利用思想、文化干扰,欺诈、行骗、诋毁新政、干扰正道,以至复辟,则是秦始皇面临之严峻考验。保护正统文化、统一原六国民众文化规范势在必行。
秦始皇从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统一政权开始,到实施所谓焚书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八年间,从六国宫廷和民间蒐集了大量古典文献。同时征聘七十多位学者,授以博士之官。召集两千馀学生于博士官之下,命为诸生。对古典文化清理甄别,去伪存真,保护正统文化。
秦始皇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秦始皇对诸位博士优礼备加,“尊赐之甚厚”(《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在咸阳宫一次宴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废郡县,立分封,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是让始皇回覆六国之古,借古讽今,诋毁秦始皇新政。
始皇命群臣议论,丞相李斯谬其说,绌其词,上书皇帝曰:“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接受了这一建议。
从李斯上书可知,当时秦国所有书籍,包括明令烧毁者,在朝廷中都留有完整备份。宋代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若想查询、研学,政府及博士手中都留有完整档存。
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统一前列国史记及百姓私藏《诗》、《书》与百家语。至于秦国史书、博士官珍藏图书与百姓家藏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务必在三十天以内上交处所官府焚毁。为此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
中华舞台乃一朝天子,一朝文化,一朝众生。秦始皇建立大秦皇朝,改天换地,必然带来全新文化。
文章称,“诸子百家”中之莠垢被一些别有用心之方士、术士及六国贵族故臣等用作复辟六国、扰乱新政、干扰人正念之工具。秦始皇“焚书坑儒”清理了百家纷扰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清理了一批骗人行诈之术士腐儒,让正统文化得以流传于后世而绵延不绝,大功不可殁也。
──转自《正见网》
(责任编辑:李明心)
李钊:秦始皇“焚书坑儒”,打击神棍集团
2月28日,编辑部在北京的海外中资多维网刊登署名李钊的评论文章称,很多人认为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因为他崇尚法家,十分讨厌儒家学子,所以就把儒家的书烧了、再把儒家学子也杀了,眼不见为净。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文章指,秦始皇的“焚书”其实不光是焚儒家诗书,而是焚除医书、农书、卜书之外的书,记载着儒家思想的“十翼”,因为是《易经》的注疏,而幸免于难。而秦始皇的“坑儒”也不是把全天下的儒家全部都杀了。
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百家中除了主要的思想流派之外,还存在着一个“非主流”流派——神仙家。
《史记》记载:燕国术士宋毋忌、正伯侨、充尚、羡门高等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他们说,渤海有蓬莱、方丈、瀛洲三座仙山,山上有白色的神兽,以黄金白银为宫阙,还有诸多神仙和长生不老药。
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去山东封禅祭山。完事以后,有个齐国人叫徐市,上书秦始皇,说渤海有三座圣山,山上有神仙,有长生不老仙丹。秦始皇于是就派徐市带着数千人到海上找神仙。四年后,秦始皇到了河北昌黎的碣石山,又让燕国人卢生、韩众、侯公等人去找神仙。
后来,因为找不到神仙,这些术士就想了一个主意——“干脆咱蒙那个皇帝,反正他也不懂”。
那个叫卢生的燕国人先回来了,给秦始皇写了个文书说:“皇上,我们几个去找神仙和长生不老丹去了,但是有“恶鬼”在那里,所以我们什么也没拿到,空手而回。皇上,这‘恶鬼’有点厉害,恐怕能伤着您。您从今天起,行踪都低调点,别让恶鬼找着您,没有恶鬼捣乱,这样将来那些神仙也就找您来了。”于是秦始皇什么行踪都严格保密。
有一天,丞相李斯出门兴师动众,秦始皇看见了很不满意。后来,就有人告诉李斯,秦始皇看见了,很生气。于是,李斯就减少了出行的队伍和规模。秦始皇见到李斯轻车出行,知道有人把自己说得话泄露出去了,就把当日的随从杀了。这个事让卢生惴惴不安,因为按照秦朝法律,方士进献方术,两次不灵验就要杀头,于是就逃走了。
卢生逃走了,秦始皇勃然大怒,于是就下令搜捕卢生,卢生后来没抓到,就把在首都的神棍术士都抓了起来。神棍们相互揭发,最后有四百六十馀人在公元前212年在咸阳被坑杀。
这些被坑杀的神棍,在先秦时期被称之为“胥”,当时“胥”与“儒”同音,二者经常互用,所以这些被坑杀的神棍,又叫“儒生”。
文章称,秦始皇的“坑儒”实际上是打击了一个妖言惑众的神棍集团,和坑杀儒家弟子相去甚远。
秦始皇“焚书坑儒”,保护正统文化
大纪元“千古英雄人物”系列中《“焚书坑儒”真相》一文指,“焚书坑儒”实是秦始皇灭六国后为统一思想、保护正统文化、正道修炼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
秦始皇当年坑杀的所谓“儒生”并非仅宣传某种思想,他们所作所为是权力诉求,为恢复其旧国势力。当他们“入则心非,出则巷议”时,并未遭到坑杀。可见秦始皇当时只是禁止其言论,而未采取行动。直到这些术士、方士及腐儒们被证实以方术行骗,并诋毁新政,才惹得始皇大怒,将那四百六十七个“术士、方士及腐儒”坑在咸阳。
事件由两个方士畏罪逃亡引起。秦始皇不仅自己修炼、养生,对方术和方术之士也十分尊重,常和他们一起讨论神仙、真人、长生修炼之理。一些方士、术士,如侯生、卢生之徒,打着为秦始皇采药炼丹、寻觅仙方为名,挥霍钱财,屡次行骗。秦法规定:“不得兼方,不验,辄死。”侯生、卢生见骗术败露,密谋逃亡。逃亡之前,《史记》中记载,侯生、卢生非议始皇,诸如:“始皇为人⋯⋯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上乐以刑杀为威”,诋毁谩骂秦始皇。
始皇知道后大怒:“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史记‧秦始皇本纪》)
文章指,此一事件,后世往往和“焚书”并列,合称为“焚书坑儒”。究其原委,“坑儒”,就是对骗人、骗财、扰乱新政等术士、方士及腐儒之一次清除。汉代王充对“坑儒”有如下看法:“坑儒士,起自诸生为妖言”。
而对于“焚书”事件,文章表示,秦始皇虽然武力征服了六国,仁慈所致,并未赶尽杀绝,六国中妄图恢复过去势力者大有人在。利用思想、文化干扰,欺诈、行骗、诋毁新政、干扰正道,以至复辟,则是秦始皇面临之严峻考验。保护正统文化、统一原六国民众文化规范势在必行。
秦始皇从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统一政权开始,到实施所谓焚书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八年间,从六国宫廷和民间蒐集了大量古典文献。同时征聘七十多位学者,授以博士之官。召集两千馀学生于博士官之下,命为诸生。对古典文化清理甄别,去伪存真,保护正统文化。
秦始皇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秦始皇对诸位博士优礼备加,“尊赐之甚厚”(《史记‧秦始皇本纪》)。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在咸阳宫一次宴会上,博士淳于越提出废郡县,立分封,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是让始皇回覆六国之古,借古讽今,诋毁秦始皇新政。
始皇命群臣议论,丞相李斯谬其说,绌其词,上书皇帝曰:“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秦始皇接受了这一建议。
从李斯上书可知,当时秦国所有书籍,包括明令烧毁者,在朝廷中都留有完整备份。宋代朱熹也云:秦焚书也只是教天下焚之,他朝廷依旧留得;如说“非秦记及博士所掌者,尽焚之”,则六经之类,他依旧留得,但天下人无有。若想查询、研学,政府及博士手中都留有完整档存。
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统一前列国史记及百姓私藏《诗》、《书》与百家语。至于秦国史书、博士官珍藏图书与百姓家藏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务必在三十天以内上交处所官府焚毁。为此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
中华舞台乃一朝天子,一朝文化,一朝众生。秦始皇建立大秦皇朝,改天换地,必然带来全新文化。
文章称,“诸子百家”中之莠垢被一些别有用心之方士、术士及六国贵族故臣等用作复辟六国、扰乱新政、干扰人正念之工具。秦始皇“焚书坑儒”清理了百家纷扰造成之思想文化莠垢,清理了一批骗人行诈之术士腐儒,让正统文化得以流传于后世而绵延不绝,大功不可殁也。
──转自《正见网》
(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