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三省六起法轮功案被撤诉

2017年03月17日法轮功人权
【新唐人2017年03月16日讯】近期在大陆辽宁、河北和安徽省,共有6起法轮功案件被撤诉、相关8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这也是自中共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出现的罕见现象。请看分析报导。

去年8月,河北武安法轮功学员白晶杰因喷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等字样被非法逮捕。而今年1月8号,武安市检察院撤销了对白晶杰的起诉。据悉,在白晶杰被非法关押期间,海内外许多法轮功学员打电话,善意规劝此案相关的公检法人员,不要继续迫害法轮功。

去年底,辽宁铁岭县法轮功学员李士棉、林有艳,因向村民送发新年台历被非法批捕和提起“公诉”。但经过两位辩护律师对办案人员从道德、良知、法律等方面详细解说后,铁岭县法院将案子退回检察院,检察院也做出不起诉决定。

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安徽省。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以来,辽宁、河北和安徽三省,共有6起法轮功案件被撤诉、相关8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回家。

旅美时事评论员邢天行:“这是一个按照法律来执法的表现。当年江泽民血债帮在镇压法轮功的时候,他们完全是违法的,这也是这么多年来,许多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的一个最根本的法律依据。很多公检法司部门的人员也都知道,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是不合法的。”

旅美时事评论员邢天行分析,中共公安部去年实行“对执法过程当中的冤假错案要进行终生追责”的新规,可能对公检法司部门的人员也是一种约束,其中一些人为了自保,可能尽量按照法律办事。

另一方面,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17年中,法轮功学员一直不屈不饶的向民众讲述真相,一部分公检法人员了解迫害真相之后,不愿意继续执行迫害政策。

邢天行:“所以现在一些地方的法律部门的人员所做的这些事情(对法轮功学员撤诉)呢,实际上是依法执法的一个正常行为。但是遗憾的是这种正常的执法行为目前来讲,在中国大陆还是一些局部地区、一些人员身上发生。”

事实上,中共对法轮功的整体大规模迫害仍然还在继续,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去年仍有1162名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今年1月1号到2月5号,又有13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412名法轮功学员在1月被绑架。

不过,美国华府智库“自由之家”2月28号发布的报告说,虽然对法轮功严重的大规模迫害还在继续,还有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拘留、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被杀害;但另一方面,在局部地区,迫害也有所减轻。

采访/陈汉 编辑/宋风 后制/李智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