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公民不服从 太阳花学运22被告无罪

2017年03月31日时政
【新唐人2017年03月31日讯】318太阳花学运,群众攻占立法院议场,阻挡服贸协议闯关,事后检方起诉陈为廷、黄国昌与林飞帆等22人。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张庆忠服贸闯关,确实存在重大瑕疵,而群众为阻挡服贸协议,占据议场,符合公民不服从条件,因此判决22人,全部无罪。

2014年太阳花学运占领议场,其中多名学运代表遭检方起诉,罪名包括煽惑他人犯罪、妨碍公务与集会游行法。台北地方法院经过两年开庭审理,宣判22名被告全部无罪。

台北地院庭长廖建瑜:“被告等人有抗辩所谓公民不服从,也就是德国抵抗权的部分,此部分本院合议庭有详加审酌,认为其实是符合所谓公民不服从的概念,而认定并不具有所谓实质违法,更不构成所谓无故侵入的无故,认为有正当事由。”

判决创下国内首次使用公民不服从概念。台北地院表示,公民不服从要件,必须符合公开、非暴力,抗议对象为政府或与公众事务有关,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没有其它合法手段可替代的抗争行动。认定参与学运人士,并未违法。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对于这样子判决的结果,我们也感谢法院,能够站在宪政的高度上面,去思考这个行动的意义。”

318学运代表陈为廷:“是不是这个时代的法官,能够为下一个世代的年轻人,下一个世代的台湾人,留下一个进步的判决,当然,今天我们感谢法官做出这样的判决。”

318学运代表林飞帆:“如果318运动这个案子,我们所获判无罪的理由是因为,这个案子具有它宪政的高度,那我们一样,323、324的案件也一样,411的案件也一样,都应该被放在这样的框架下去检视。”

学运代表黄国昌、林飞帆、陈为廷等人,聆听判决后,发表声明。除了感谢各界关注,同时也对学运诉求至今没有成果,喊话民进党,应该尽速审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新唐人亚太电视胡宗翰、刘姿吟台湾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