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揭医院饭菜价高被拘:说好的肉呢?

2017年08月21日社会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7年08月21日讯】河北邯郸一男子,在网上发帖称一医院食堂食物质次价高,日前被当地警方拘留。网民指责警方滥捕。

据涉县官方题为《涉县警方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路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的新闻报导称,日前,涉县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举报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路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据报导,警方于8月16日查明,信息发布者张某今年6月初曾在该医院就诊,后在网上发布对该医院食堂饭菜质量的评论文章。涉县警方遂以涉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将张某行政拘留。

事件曝光后,网民纷纷指责警方滥权。网友“我爱斯图加特盾徽”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难道他犯了“挑食罪”?最腐败的大清,也没有这样吧?

针对该事件,陆媒一篇《网民给医院食堂提个意见就该拘留?》的评论文章说,“在没有网际网路的时代,警方即便任性一点,局外人也许都不知道。有了网际网路,警方还将如此任性的执法当作成绩沾沾自喜地通报,那等于授人以柄。”

文章写道,涉县这位张姓网民对医院食堂的质量感觉当然是主观的,他在网上的吐槽,并不一定就能获得网民多少支持,即便有人支持,附和一下,也谈不上“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如果医院真想肃清“恶劣影响”,很简单,将饭菜价格份量上网,让大家评评就是了。

文章表示,“涉县公安局不是涉县医院的保卫科,你执法要对宪法负责,要对公民的权利负责,公民对医院饭菜质量有意见,在网上说说,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警方不分青红皂白,任意执法,随意拘留吐槽的网民,侵犯的恰是需要警方保护的公民的宪法权利。”

附:张姓网民因言获罪的帖子:

新医院搬迁后,老百姓看病极为不便,路途遥远,但条件好了远就远吧,新址周围没有小吃摊点,吃饭只能去餐厅,进去一看,富丽堂皇,再问价格,胆战心惊,一碗面要14元!

我晕,我是涉县本土农民,不是来旅游的好吧,忍痛掏钱买吧,10元一份米饭套餐,交钱买卡拿饭,打开再看,更晕,几片北瓜,蒜薹葱头,土豆块倒是不小,但是说好的肉呢?去哪了?不是两荤一素吗?米饭也少的可怜,口大点三口能干光,去找卖饭的,人家说:大锅炒的菜不均匀,这样很正常,鱼香肉丝里不是有肉吗?米饭不够一块钱再加一份。你们这样忽悠我这个见过市面的农民好吗,那也叫有肉,还没星爷捡的那块大。

医院搬迁搬出新高度,医疗水平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倒是把涉县老百姓的消费水平提高不少,原来住院一天7、8块吃不了,现在20块吃不饱,5毛的小米汤呢?1块的大包子呢?4块的卤面呢?5块钱一个人吃不了的饸洛面呢?6块钱四个菜的米饭套餐呢?都搬没了?那良心呢??????

(记者李倩倩报导/责任编辑: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