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泄密案无罪 北检将上诉

2017年08月27日新唐人记者报导
【新唐人2017年08月26日讯】接着看到,前总统马英九被控教唆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泄密,遭台北地检署认定涉及违法泄密起诉,台北地院以宪法第44条,总统具有院际调解权,一审判马英九无罪,北检在收到判决后,将依法上诉。

前总统马英九:“(北院还是认为有泄密耶)。”

对媒体的问题,前总统马英九没多说,但前一天官司无罪判决的好心情,全挂在脸上。这起司法争议起于2013年8月31日,当时前总统马英九听了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报告尚未侦结的侦查秘密后,向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讨论,甚至要黄世铭向江宜桦专案报告,检方认定马英九涉及泄密跟教唆泄密,将他起诉。

但台北地院法官搬出宪法44条,总统对于院际争执,得召集各院院长解决的条文,认为马英九是执行总统职权,转述方式也符合比例原则。

台北地院庭长廖建瑜:“认为有泄密的行为,主观上也认为他具有一个不法性,但是在所谓的违法事由的部分,认为有阻却违法事由,本院的判决结果是,马英九先生无罪。”

北检襄阅主任检察官张介钦:“法院误采信被告院际调解权之辩词,使总统可以在政治上,运用侦查中之刑事个案的侦查资料,本案判决认事用法显有违误,检察官将依法提起上诉。”

北检认为法官引用不相干的院际调解权判马英九无罪,决定提上诉。

新唐人亚太电视 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