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五毒俱全” 河北前政法委书记张越获刑15年

2018年07月13日时政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7月13日讯】7月12日,河北省前政法委书记张越,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张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中共官媒7月12日报导,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张越案。

法院通报称,张越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在2008年至2016年,张越利用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河北省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及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9亿元。

至2016年4月16日,张越落马,成为中共“十八大”后,河北省落马的第四个省委常委。

当时,中纪委对张越的“双开”通报中称,张越是“五毒俱全”,通报中还首次出现了“执行重大任务期间擅离职守”的表述。

据公开资料显示,1961年出生的张越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有极深的中共政法系统背景。张越又被称为“河北王”,积极追随江泽民、周永康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自1980年起,张越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2001年4月,张越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3年11月,张越调至中共公安部,任二十六局(反X教局)局长,这个部门就是公安部的“610办公室”,是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法外非法机构。而此时公安部部长正是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周永康。

此前已有海外媒体披露,张越因卖力迫害法轮功,而被周永康看中。

2007年12月,张越“空降”河北,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据一河北退休官员透露,此次人事调整是受了周永康的指示。

2008年6月起,张越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直至落马;其掌控河北政法系统长达8年。期间,因追随江泽民卖力迫害法轮功,张越已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列为追查对象。

此外,根据今年1月9日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前党委委员李彦明二审判决书显示,张越也曾接受李彦明的贿赂。

李彦明供述,他于2012年花290万元买了一块30多公斤的籽料玉石,送给时任河北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的张越。

(记者萧静综合报导/责任编辑: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