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前环保厅长李清被判15年

2018年09月14日落马官员
【新唐人2018年09月14日讯】中共官媒周五消息,中共广东省环保厅前厅长李清受贿案,终审被判刑15年,李清被指受贿人民币两千多万元。

判决称,2002到2015年,李清任广东潮州市长、广东环保局局长、广东环保厅厅长等职期间,在环保事项审批、专项资金补贴、项目招投标、特许经营、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24万多元、港币52万元、美元6万元等。

1998年4月到2003年4月,李清曾任广东潮州市委副书记、潮州市长。

另据《明慧网》报导,广东潮州市三任市长李清、汤锡坤、卢淳杰在任期间,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目前都被逮捕起诉。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他们在任期间,截至2017年6月,潮州市至少有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至少20人遭非法判刑;31人遭非法劳教;遭非法关押、拘留、送洗脑班迫害的至少有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