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8日讯】韩国人气歌手Rain(郑智薰)26日遭指控其父母30年前欠款2500万韩圜(约73万台币/2万3千7百美元)未归还且潜逃。Rain所属公司昨日表示将尽力圆满解决此事。其公司在查明事由后,今(28)日上午又再度对此事发表声明。
该民众A某向韩媒表示,1988年Rain的父母在首尔龙门市场经营年糕店时,曾向他经营米店的父母借了相当于1700万韩圜(约50万台币/1万6千美金)的大米及800万现金(约23万台币/7千6百美金)。
A某除了向媒体公开了当时的借据,还表示自己的父母曾多次上门催讨,但Rain的父母一直未归还这笔钱,后来便潜逃消失无踪。他们曾向Rain的父亲表达,除了按市价计算本金外还要加算利息,但Rain的父亲坚持只偿还A某方面提出的金额的一半,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昨日Rain所属经纪公司RAINCOMPANY回应表示,会尽快与当事人确认债务相关的事实是否正确,并会以圆满解决为目标,尽力处理此事。
然而今日上午,RAINCOMPANY再度发表声明,表示已针对27日于网路流传的此事确认了事情真伪,公司的负责人、Rain的父亲及指控此事的当事人已实际见面谈论了此事。
RAINCOMPANY本日发表的声明写道:“我们在见面时并没有看到借据,也没能确认本票的正本,对方表示帐簿在家中,所以我们也没能看到帐簿。声称自己是受害者的几位当事人,对Rain的家属口出污辱性的恶言,并要求Rain的家属支付1亿韩圜(约295万台币/9万5千美金)的和解金。”
声明中言及,在面谈中他们并没有看到正确的资料,因此这对Rain及其家属来说并不公平。然而对于当事人主张的借款及还款事宜,公司将透过公平的手续确认金额无误后,由Rain本人担负起做为儿子的道义责任,将欠款全额还清。
RAINCOMPANY声明文末表示,主张自己是受害者的当事人恶意向媒体爆料,并使用了“潜逃、诈欺、赶人走”这样的恶意辞汇来形容Rain的家属,已深刻的伤害了Rain的父亲及Rain已故的母亲的名誉,“因此为了恢复艺人及其家属的名誉,本公司将尽可能的采取民事、刑事上的法律措施来处理”。
──转自《大纪元》(记者曾薇心编译报导)
(责任编辑:叶萍)
该民众A某向韩媒表示,1988年Rain的父母在首尔龙门市场经营年糕店时,曾向他经营米店的父母借了相当于1700万韩圜(约50万台币/1万6千美金)的大米及800万现金(约23万台币/7千6百美金)。
A某除了向媒体公开了当时的借据,还表示自己的父母曾多次上门催讨,但Rain的父母一直未归还这笔钱,后来便潜逃消失无踪。他们曾向Rain的父亲表达,除了按市价计算本金外还要加算利息,但Rain的父亲坚持只偿还A某方面提出的金额的一半,最终未能达成协议。
昨日Rain所属经纪公司RAINCOMPANY回应表示,会尽快与当事人确认债务相关的事实是否正确,并会以圆满解决为目标,尽力处理此事。
然而今日上午,RAINCOMPANY再度发表声明,表示已针对27日于网路流传的此事确认了事情真伪,公司的负责人、Rain的父亲及指控此事的当事人已实际见面谈论了此事。
RAINCOMPANY本日发表的声明写道:“我们在见面时并没有看到借据,也没能确认本票的正本,对方表示帐簿在家中,所以我们也没能看到帐簿。声称自己是受害者的几位当事人,对Rain的家属口出污辱性的恶言,并要求Rain的家属支付1亿韩圜(约295万台币/9万5千美金)的和解金。”
声明中言及,在面谈中他们并没有看到正确的资料,因此这对Rain及其家属来说并不公平。然而对于当事人主张的借款及还款事宜,公司将透过公平的手续确认金额无误后,由Rain本人担负起做为儿子的道义责任,将欠款全额还清。
RAINCOMPANY声明文末表示,主张自己是受害者的当事人恶意向媒体爆料,并使用了“潜逃、诈欺、赶人走”这样的恶意辞汇来形容Rain的家属,已深刻的伤害了Rain的父亲及Rain已故的母亲的名誉,“因此为了恢复艺人及其家属的名誉,本公司将尽可能的采取民事、刑事上的法律措施来处理”。
──转自《大纪元》(记者曾薇心编译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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