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中纪委公报释放的金融反腐信号

2019年01月15日评论

已发布的中纪委全会公报显示,金融反腐将再次成为今年反腐的一大重点。

根据公报,中纪委全会提出今年8个工作方向,其中在第六点指出“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其具体行动若按《纪检监察报》文章的说法则是“坚决斩断‘金融大鳄’和‘金融内鬼’关系纽带利益链条”。而这个说法想必外界并不陌生。两年前,2017年7月,习近平亲自主持5 年一次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会上他提到了金融反腐不仅是重要施政目标,还将金融安全上升至国安高度。会后,各金融监管高层也齐声表态查处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金融内鬼”。
可见最近这两年金融大鳄和内鬼出事连连:2017年1月明天系肖建华、4月原保监会主席项俊波、5月原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6月安邦集团吴小晖;2018年3月华信集团叶简明、4月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等人。
在赖小民落马后,金融反腐又有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动作。2018年11月,赵乐际在出席一场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上,宣布将在国有银行,保险公司等中管金融机构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取代内设监管机构。媒体披露,至少向15家中管金融机构派驻纪检监察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信集团、光大集团、中国人寿、中国人保集团、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银行和保险公司。
这样看来,今年金融反腐受影响最大到将是中管金融企业。这里除了是反腐重地,也关系到重要施政的落地执行。比如要解决当前实体经济困境,流动性问题是关键,因而央行降准释放资金,结果钱一直在银行手里各种藉口不放,流不到实体经济,那么上面放水再多,还是解不了实体经济的渴。
其实掐住资金还是其次,国有大行、中管金融机构以往监管不彰,一直是监守自盗高发地外,也是金融大鳄的催生地,肖建华、吴小晖等案昭然若揭,银行高层大笔一挥一个签字巨额放贷,国有银行资金也就成了这些大鳄的提款机。
以最近披露的案件为例,在甘肃原省委书记王三运关说下,时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长胡怀邦为华信叶简明提供融资帮助,仅一家海南分公司就获得了国开行48亿美元综合信贷额度。
其实从以前到现在,诸多金融大案反覆说明这条利益链的一个三角关系,金融内鬼、大鳄、大老虎。金融大鳄动辄上亿的收购资金来源,不是从自己口袋掏出来的,而握有审批权的金融高管也是看到了这些大鳄背后有助益自己升迁的政治势力与之沆瀣一气的。
所以金融内鬼和资本大鳄的利益链不是现在才盛行。大鳄如徐明、刘汉,乃至周永康之子周滨,曾庆红之子曾维,江泽民之子江绵恒、孙子江志成,他们的第一桶金,少不了国有大行的“贡献”。
众所周知,江绵恒1994年用几百万“贷款”买下上海市经委价值上亿元的上海联合投资公司。2000年江绵恒和台商王永庆的儿子宣布合作电子公司,总投资64亿美元,号称合资。但据王文洋透露,实 际上他也是一分钱没出,全是江绵恒从银行弄出来的钱。早年坊间就盛传,江绵恒一通电话,国有大行24小时入帐。
美国白宫的中国问题智囊、熟悉中国议题的专家白邦瑞(Michael Pillsbury),曾在其着作中写道,“占有中国GDP快一半的庞大垄断性部门是掌握在高度不透明都红色家族手上”。在中国金融业也是垄断高地,金融领域资源也间接被红色权贵垄断。
无论如何,中纪委公报表明,今年金融反腐山雨欲来,考虑此一利益链的牵扯面,官场也可能会是一片风声鹤唳。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