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日前称,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为追逐个人名利,自筹资金,蓄意逃避监管,私自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我对于当局只打一个而保一群 不“一视同仁”的定调严重质疑。
其一、基因编辑活动并非个人行为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曝光后,有关当局从来不承认与自己有关,认为是贺建奎个人所为。但事实并非如此。一是贺建奎开展科研项目是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伦理委员会批准的;事件曝光后,该委员会要求贺建奎再提供补充资料,这代表之前确实批准他从事相关试验。二是“基因编辑婴儿”是一个系统的比较庞大的科研项目,如果没有学校提供实验室和相关设备,单靠他一个人,是无法完成的,更不用说怎样去找那么多的试验品,其背后必有一个机构和人数可观的团队。事实是,早在南科大筹建时期,贺建奎就与南科大谈妥了建立个人基因实验室的事宜。三是贺建奎既打着“千人计划”从美国聘回的“尖端人才”,又打着南科旗号发布两篇南科大贺建奎实验室招聘技术员和博士后的启示。几个月后,贺建奎征集愿意参加基因编辑试验的患者,开始进行“基因编辑婴儿”计划。共8对志愿者夫妇进入试验,对大约30个胚胎中70%进行了基因编辑。这么多人被试验,可知没有国家的力量是绝对办不到的。从而形成了由国家上层推动, 南科大提供条件,贺建奎具体执行的一项秘密计划。以上情况表明,把“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归咎于个人行为与事实不附。
二是并非当局所言的个人自筹资金
一是深圳科创委每年都举行“基础研究自由探索项目”的申请和公示,生物、生命健康等产业是其重点支持领域,与基因相关的项目就超过50个,采取“单位申报、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高支持金额50万元,其中包括贺建奎的项目。二是贺建奎的实验得到了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经费支持。众所周知,凡是被招募到中国的“千人计划”人员,基本条件就是要有足够的科研基金和独立实验室,贺建奎因有这样的优惠才敢落户于南科大。三是贺建奎2012年7月4日成立了瀚海基因,开始自己的基因商业化布局。他打着自己是“千人计划”的一员和南科大招牌担任十多家生物技术、基因检测技术有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管。注册资本最高的是深圳市南科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持该公司24.5%股份。从用于基因编辑的经费来看,官方调查结果归罪于贺建奎自筹,同样与事实不附。
三是并非蓄意逃避监而是管监失守睡大觉
中共官方宣布对贺建奎的初步调查结果,称基因编辑婴儿试验是贺建奎蓄意逃避监管,是属于个人违规行为因而被追究责任。但事实也并非如此,而是从上到下的层层的监管部门严重失守,没有人把大门,令贺建奎如出入无之境游刃有馀,凸显了中国医学研究监管和医学伦理管理的严重混。仅举三例:
其一、正如知名学者横河所说,为什么全世界都不能做的,可以在中国做,最起码说明中国根本没有监管。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研究员姚香兰博士也说:在美国,医学研究想要取得人体样本,要经过层层审批,非常严格。所以很多药物和医学研究都跑到中国去了,因为中国监管很松。
其二在美国斯坦福大学供职的医师和生物伦理学家修尔布特介绍称,在贺建奎于去年11月28日前往香港参加相关国际基因编辑会议时得知,这名婴儿还能在化学检测中被发现其年龄到现在应处于12到14周之间。这是时可中断怀孕。这说明贺建奎那时是就敢于公开谈论,表明他没蓄意逃避监管。
其三、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所以被中国高度关注,是因为贺建奎公布他的团队为父亲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多组夫妻进行基因编辑,并成功使得两名妇女怀孕,其中一名妇女生下了双胞胎女婴“露露”和“娜娜”,另1名在怀孕中,因遭到海内外舆论的一致声讨后才而引发当局关注,并不是监管部门发现的,这就是监管缺失的明证,反而验证了那么多的监管部门全都是整天睡大觉的白吃饱。这也无法得出贺建奎蓄意逃避监管的结论。
四是各方你追我赶地急于与贺建奎切割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不是首先从自身检查监管漏洞进行反思和检讨,而是急于与贺建奎切割,于是撇清与贺建奎的关系火力全开。科技部当晚表态,已全面暂停贺建奎等相关人员的科技活动,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严肃处理涉事人员及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则批评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深圳南方科技大学也发声明,开除贺建奎的副教授职务,解除与贺建奎的劳动合同关系,他们都把应本部门应负的责任推得一光二净。中央领导也先后表态严厉谴责。总之,都是对贺建奎严惩不贷的架势。
问题是,“基因编辑婴儿”怀胎10个月,在诸多监管部门眼皮底下安睡在妈妈子宫内,监管部门竟无人知晓。此时贺建奎并没有刻意逃避他做的试验,在香港还与来宾交流呢,怎么能说他逃避监管。如果能早期发现,可以中止妊娠。因为监管部门都睡大觉,贺建奎一手制造的基因编辑婴儿如期而至。等各监管部门一睡醒来时,生米已做成熟饭。于是上演了纷纷紧急与贺建奎切割的丑剧。此事件也反映了有关方面从来不会承认问题与自己有关。这种卸责文化令人玩味。
整个事件中仍有不少疑点。
第一点,既然国家禁止,为什么一家医院就能够批准?
第二点, 对于南科大一定要和贺建奎撇清关系,横河认为,南科大不想在国际教育和科研体系中被孤立排斥,才急于抛弃贺建奎,而当局不希望国际上关注中国医学伦理方面的问题。因为还有太多的黑幕需要隐瞒。
五是伦理问题已经淡泊到了极端危险的境地
人类胚胎基因组编辑最重要的安全问题。CRISPR-Cas9是一种新技术,我们需要更多深入的研究和了解。不论是从科学还是社会伦理的角度考虑,没有解决这些重要的安全问题之前,任何执行生殖细胞编辑或制造基因编辑的人类行为,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在此还要特别强调的就是存在着潜在的“脱靶风险”。要知道,CRISPR-Cas9是通过DNA剪切技术治疗多种疾病的基因治疗法,不过尚未进入人体试验阶段,别的国家没有一个国家敢越雷池一步,而中国贺建奎则胆大包天,深圳和美妇儿科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还居然批准他的试验。这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到了何种程度,而更严重的是。当局还把监管部门给“放生”了。这说问题在下边,而责任则在上头。
六是“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不亚于一次小型核爆炸
考古学认为,人类起源至今已有300或400万年,现今的人类文明显示,人类基因进化到现在可以说已经很好了,这是人类基因自然生长和长期演化的结果。而 “基因编辑”则是人为地干预人类出生前基因自然生长规律,会产生不可预测的无可挽回的灾难性后果,如同一次核爆炸。
人们知道,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用核武器。虽然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然而,核战争带给人类的灾难远还没有结束,大量的“原子弹”复合症,婚后出生的婴儿,要么是先天畸形,要么是不治之症。像一出永远无法谢幕的悲剧。而“基因编辑”出生的婴儿又何尝不是如此,是代价最“昂贵”的灾难事件,会有无尽的痛苦与他们终生为伴。完全消除核爆炸浩劫至少需要800年,而持续的核辐射危险将持续10万年。“基因编辑婴儿事件”造成成的严重后果,同样在预见的将来也无法消除。对于如此严重的后果,人们有理由期待当局,不论涉及到谁都要毫不姑息,不留尾巴,严肃查处。然而,“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虽然涉及到多部门,却有偏有向,“看人下菜碟”,只问责一人就完事大吉,令多位有责的官员在光天化日之下逃之夭夭,何谈公平正义。
七是对已进行基因编辑试验的夫妇和已生下的双胞胎如何终身医学跟踪和医疗保护,是检验当局落实伦理规范的严峻考验。
现已知共有8对志愿者夫妇进入试验,两名妇女怀孕,其中一名妇女生下了双胞胎女婴,另1名在怀孕中。他们都是贺建奎违背CRISPR-Cas9剪切基因治疗法尚不能进行人体试验的受害者。这几位受害者将会产生如同遭受核爆那样后遗症,或者比那还不可知。面对这样的局面,当局对他们必须用尽一切可行措施,有专门的最佳的医疗机构进行一对一的医疗救助。不仅如此,还要向世界各方的专家学者请教,让他们也参与其中。就是说,要让所有受害者都能无忧无虑地无痛苦地享受健康人的生活,对那可爱的双胞胎女婴“露露”和“娜娜”,犹应倍加呵护,要让她们俩享受快乐的童年和青春的芳华。如果在这方面再出现有违背伦理的事,那就是罪是加罪了。
八是“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发生的追根溯源
常言亲道,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细菌则只有在阴暗潮湿不见阳光温度又适合地方最容易滋生。军中所以出现徐才厚和郭伯雄,中央政法委所以出现的周永康,是因为有“三个代表”给他们创造了适宜土壤和气候;同理,因为当局给贺建奎也提供了适宜土壤和气候,包括监管部门的严重失守,所以才发生了“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为什么别的国家没有发生“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追根溯源是制度和体制出了问题,唯有在这方面刮骨疗毒才能根治这不治之症。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讳疾忌医,也就是在“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上,不但不追究监管部门的失责反而将其“放生”,官官相护,那么还会出现第二和第三个贺建奎,由此必将制造出成群的“基因编辑婴儿”而后患无穷。
面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只惩处一人就草草收兵而一笔了之的结局,做为从事健康研究和危机干预的一员,出于良知,应当旗帜鲜明地力陈自己的立场,站出来说出应当说的话,。如果默不语,就是对以保卫生命为天职的褒渎,还有什么资格享有“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称颂。
此件文责自负,承担法律责任
原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所长 陈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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