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0月22日,时任中共公安部长李震被发现吊死在公安部机关大院地下室的热力管道上,双膝跪地,身体向后仰着,上衣口袋里有几十片安眠药,地上还撒了若干片安眠药。
李震之死,非常蹊跷。据李震的妻子讲,1973年10月21号晚,李震接到一个电话,通知他到公安部5号楼会议室开会,李震披了件军大衣就出门了,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了。这个电话是谁打的?李震要上吊自杀也要找一个能让他的身体伸直的地方,为什么非要跑到地下室离地面很低的热力管道上半躺半跪的吊死?李震口袋里、地上有那么多片安眠药,为什么不直接呑安眠药死了算了?李震是公安部长,就在两个月前,1973年8月,李震在中共十大上“当选”中央委员,他为什么要上吊?
周恩来等都说李震是“他杀”
时任中共国务院总理周总理得知李震死亡的报告后说:“李震绝大可能是被害”,“李震在政治上中央是信任的,工作上中央是支持的,家庭生活是和睦的,没有自杀因素”。当时毛泽东选定的接班人,中共中央副主席王洪文说:“公安部长李震死了,百分之九十九是被阶级敌人谋杀的。”毛泽东的妻子、时任中共政治局委员江青认为,公安部存在一股反动势力。原公安部长谢富治的妻子、时任卫生部长刘湘屏也认为,李震是“他杀”。
李震之死突然变成“自杀”
1973年12月的一天,分管公安部的国务院副总理华国锋,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破案组会议。华国锋说:“没有调查研究说李震是自杀是错误的;没有调查研究说是他杀也是不对的。”
据时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义之回忆:“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中央领导人说李震之死有自杀、他杀两种可能。”1974年1月初,破案组“确认”李震是自杀。公安部核心小组研究决定,分两步向下传达。先讲存在他杀和自杀两种可能,然后再讲是自杀。
李震真的是自杀吗?
发现李震死亡的当天,时任周恩来召开会议,决定由副总理华国锋直接领导查案工作,由公安部副部长于桑等组成李震死亡案破案组,具体负责案件的查办。于桑等人经过3天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李震是在服用大量安眠药后上吊自杀的。
1973年10月26日,周恩来率中共政治局委员在人民大会堂,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组全体成员开会。公安部副部长于桑、刘复之刚一进去,就被中央警卫局的军人奉命抓走,说是对他们进行“保护审查”。
周恩来在会上说,李震“没有自杀因素。李震死后,于桑、刘复之表现不好,破坏现场,幸灾乐祸。公安部长被害,建国以来是没有的”。时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义之回忆说:“这次会后,在我思想上有这样的感觉,党中央、周总理已掌握李震被害材料,李部长被害可能是于、刘支持的。”
李震死后第三天,周恩来指示对李震的秘书郑爱萍“隔离审查”。周恩来亲笔写了对郑爱萍的十几个疑点内容的字条,指示“破案组要发动群众,至少要动员千人以上来揭发,要放几把火。要集中批郑爱萍、莫国基(刘复之秘书)、戴文殿(于桑秘书)、徐仲久(部长办公室公务员),对于桑、刘复之也要揭发。公安部要关起门来整顿。公安部两条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已发展到对抗,杀人夺权的地步。”
周恩来还指示破案组组织七、八十查批郑爱萍。在查批过程中,郑爱萍提出李震是自杀的11点理由。周恩来得知后,指示破案组,除了查破对他的疑点外,还要批驳他提出的李震自杀的理由和他的目的。
于桑、刘复之、郑爱萍的“自杀说”是对的?
1974年1月中旬的一天,华国锋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开会。华国锋说:经调查,李震的死与于桑无关,解除对于桑的审查。还指示说,除刘复之外,包括郑爱萍在内的一些人都解除审查。
1974年底,北京卫戍区司令、破案组组长吴忠提出,应解除对刘复之的审查,隔离久了对他的身体不利。华国锋表示同意。刘复之很快就获释了。刘复之曾当过中共元老朱德、刘伯承、邓小平的秘书。
周恩来下令“保护审查”于桑、刘复之时,非常严厉。但是,于桑、刘复之没有被关进秦城监狱,而是关在交通干校。周恩来还指示:“任何人不准提审于桑、刘复之”。
李震是如何由“他杀”变“自杀”的?
1973年12月,华国锋召集公安部核心小组开会时,传达了毛泽东听取周恩来汇报后说的一番话。毛说:“为什么要杀人呢?要调查研究。”毛列举了明朝皇宫发生的三大疑案,拿出《明史通俗演义》送给周恩来,请他转交华国锋等,要他们读第80回到第82回。华国锋在会上嘱咐破案组,毛泽东的这些指示由核心小组掌握,不要向下传达。
毛泽东说:“为什么要杀人呢?”这话听起来有点呦口,实际上说:“为什么是他杀呢?”有了毛的这个“最高指示”后,破案组的办案方向立即变了,所有“他杀”的证据一一被排除。
李震在文革中干了些什么?
1966年9月,李震从沈阳军区副政委调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1970年春,公安部长谢富治因癌症住院,李震代谢富治主持公安部工作。1972年3月,谢富治病亡,李震接任公安部长。
1966年9月至1973年10月,李震在公安部工作7年,这是十年文革最左的时期。从中央到地方,毛泽东打倒了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一大批“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当时,中共中央成立了一个专案委员会,下设许多专案组,如刘少奇专案组,彭真专案组、罗瑞卿专案组等。后来,专案委员会分设一办、二办、三办。三办主要负责公检法系统官员的专案。作为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李震参与了许多专案的审查。
毛主席多次反覆讲过“砸烂公检法”。为什么?因为文革中毛要打倒的头号政敌刘少奇,是分管政法工作的中共政治局常委。文革中毛打倒的第一个反党集团是“彭罗陆杨反党集团”。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是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罗瑞卿1949年至1959年任公安部长。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公安部部级官员,除谢富治、李震外,几乎全部被停职,相当一部分局处级官员被批斗、停职审查。到1968年4月,公安部挖出“叛徒、特务、走资派和有严重政治问题的重点分子”101人,逮捕22人,交由群众看管79人。7个副部级官员中,5个被逮捕,2个被下放到北大荒监督劳动。全国公安系统一大批人被抓,被关,被批斗,被强迫劳动,甚至被折磨致死。李震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967年1月,根据毛泽东的指示,李震协助谢富治主持起草了“公安六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名义下发。其中第二条规定,凡投寄匿名信,秘密或公开张贴、散发传单,写标语,喊口号,攻击毛泽东和“他的亲密战友”林彪的,都是现行反革命,必须严惩。这一条后被扩展到适用于江青等“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第四条将地、富、反、坏、右等21种人及其家属,列为专政对象。
“公安六条”是十年文革中最恶的恶法。“公安六条”发布实施后,全国陷入恐怖之中。全国抓捕并杀害了一批“恶毒攻击”毛泽东、林彪、江青等的“现行反革命”,其中最着名的被害人是被割喉枪杀的张志新。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省道县武装部的现役军人组织基层民兵,对所谓的“21种人及其家属”大开杀戒。66天,在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590个生产队,杀害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此类杀人事件,在全国各地普遍发生。
李震对全国实施“公安六条”过程中出现的大量冤假错案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李震“自杀”对今人的启示
据时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施义之回忆,周恩来的秘书讲,1973年10月21日晚,周恩来给李震打过一个电话。李震是否是接到这个电话之后出去“上吊自杀”的?至今是个谜。
从李震“上吊”现场看,很显然,是他杀。破案组按“他杀”调查一段时间后,得到来自毛泽东的“最高指示”:“为什么要杀人呢?,要调查研究。”毛一发话,李震“他杀”立即变成“自杀”。
李震在公安部工作7年,一直是忠实执行毛泽东极左路线、并受到毛“信任”的人。1969年4月召开的中共九大上,毛指定的接班人、中共第二号人物刘少奇,被打成“叛徒、内奸、工贼”,被“永远开除出党”,李震“当选”中央委员。1973年8月20日,被写进中共党章的毛的接班人、中共第二号人物林彪,被打成反革命集团首犯,被永远开除出党。同年同月召开的中共十大上,李震“当选”中央委员。
李震死后,查办此案从“他杀”翻转为“自杀”,让外界看得稀里糊涂(关于李震之死的“最高指示”外界不知道)。这正是中共高层黑幕政治的典型特征。仅从表象观察中共高层政治,是根本看不清的。中共查办李震之死案使用了许多障眼法。其实,李震的“自杀”、“他杀”都是有人幕后导演的。
中共公安部长说起来是个非常重要的高官,也不过是中共最高当局手中的工具。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是中共的老套路。
中共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忠心耿耿保卫毛泽东的安全长达10年之久,最后,被毛逼得跳楼自杀。第二任公安部长谢富治病死得早,但死后,被开除党籍,撤销悼词,骨灰移出八宝山公墓,被打成“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主犯之一。第三任公安部长李震死得不明不白。
李震的女儿李豆豆找过公安部的许多老人,想了解李震死亡的真相,至今她也不知道李震到底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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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