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仙现身在中秋夜,踏歌夜游,结果却返不回天界,结缘在人间十二年,又留下了书迹《唐韵》在人间。这一则中秋的传奇是怎么发生的呢?
唐代时,东吴的钟陵县每逢中秋节都过得异常热闹,妇女们也在朦胧月色中出门玩着一种民俗游戏,叫“踏歌”的歌舞[1] 。 妇女们手臂挽着手臂,脚踏地踩着节奏而歌,让中秋夜都活跃欢腾起来了。
唐僖宗太和年中(公元八二七-八三五年)的进士文萧,有一年作客钟陵,到了中秋日的夜晚,他也去观赏当地盛名的民俗歌舞。在婆娑月影下他看到好多妇女聚集在一起玩踏歌,在衣香鬓影中有个女子的歌声特别出色,文萧寻声看到的是一个丰姿标致的年轻女子,那位女子好像也看到了他。没想到女子在场中作调弄语好像是对着文萧而来,文萧心中感到和她很投缘似的。
等到晚会结束,他悄悄地跟随着那位女子离开,一直走到西山中。那时忽然有个青衣人出现,燃着松枝为她照路。在火光中,女子看见文萧跟随而至,也不生气,就让他相偕而行。她说自己叫吴彩鸾,是西山吴真君的女儿。到了山腰,有栋住宅,她就住在这里。
到了家才歇口气,吴彩鸾就坐到桌前,自顾自地做起事来,好像是官府官吏在办案一般,所问的案件,都是在江、湖中溺水丧生的人数。
文萧觉得很纳闷,就觉得这个女子很不同于一般人。那天以后,文萧一直缠着吴彩鸾询问,想要探个究竟,她到底在做什么。她起初并不回答,然而禁不住文萧再三地探询,终于语露玄机。吴彩鸾告诉文萧,自己是天上的仙子,管理水府的事情。她的话音未落,就忽然听到天上震雷大响,瞬间云层四合,天地间倏忽变暗。这时彩鸾执着手板迅速伏在地上,好像听罪的样子。
只听得那空中传来话声对吴彩鸾说:“你泄露了机密之事,罚为民妻一纪(十二年)!”彩鸾哭泣着谢罪。
她起身告诉文萧说:“我和你之间的投缘有天意的安排,现在我们应当往人世间去了!”
彩鸾和文萧离开了西山回到了人间,过起凡人的日子。然而,文萧一点养家活口的本事都没有,彩鸾就想了一个法子,她提起小楷毛笔开始写起字来。文萧看着彩鸾在桌前优优雅雅、气定神闲地写着,不出一日间就写成了一部书。彩鸾让他拿到市场上去卖个五千钱作为家计之用,文萧一看她写的是一部当代名作《唐韵》 ,小楷字体笔划亭匀、丰腴宽绰,竟然有十数万字,这岂是一般常人做得到的!
唐代吴彩鸾书唐韵书册其中的一页。(台北故宫博物院提供)<br/>
《唐韵》是唐代音韵学家孙愐[1]编着的,于天宝十年(公元751年)编成,共有五卷,被当时辞章家所采用,影响很大。彩鸾竟然全部都能默写下来。
每当卖得的五千钱用完了,彩鸾就着手再写一部《唐韵》让文萧去市场卖。她每次都是一日之间就书成了,一部也就卖五千钱,不多不少,就这样两人在世上过了十二年,彩鸾书写的《唐韵》也在世人间留下来了,得到这部《唐韵》的人也不少。十二年后,文萧与彩鸾相偕到吴越王山,他俩各跨着一虎离开人间,成仙而去。
彩鸾写的《唐韵》书法结字遒丽,小楷字画虽小而寛绰有馀,书法家评这部《唐韵》不同于一般世人的笔法,当是仙品,别有一种风气。唐代流行的写经书体就类似《唐韵》。
注释
[1] “踏歌”也作“蹋歌”,起源久远,在唐代时的非常盛行的一种民俗歌舞,参与者臂连臂,歌唱时以脚踏地为节奏。唐代李白《赠汪伦》诗中叙写闻踏歌之声的情景:“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台湾高山族的歌舞中常见这种歌舞形式。1973年,出土于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的舞蹈纹彩陶盆(距今约5000∼5800年),就可以见到远古的踏歌形像,陶盆内壁彩绘舞人三组,每组五人,头有发辫或羽饰,臀有尾饰,相互拉手踏足而舞。
[2] 孙愐籍贯、生平皆不详, 仅知在天宝年间为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司马。精研音韵之学。
参考资料:
《宣和书谱》
故宫书画录(卷三),第一册。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张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