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许那等11法轮功学员案 检察院两次退卷

2020年12月04日人权
【新唐人北京时间2020年12月04日讯】北京许那(画家)、李宗泽、孟庆霞(画家、教师)等11名法轮功学员于2020年7月19日被绑架,并被构陷到东城区检察院。11月底,检察院核实后认为案卷中证据不足,已将案卷第二次退回北京市东城分局。
明慧网报导,2020年7月19日,在北京多地突然发生了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事件,共13人被绑架。他们是:许那(顺义区)、李宗泽、李立新(门头沟区)、邓静、张任飞、李佳轩、焦梦娇、郑艳美、郑玉洁(海淀区)、王宇(东城区)、付文(西城区)、刘强(朝阳区)、孟庆霞(昌平区)。
随后,他们又被各区派出所劫持到北京东城区办案中心,因疫情原因,其中几人出现体温高现象。几天后,他们被转入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期间,郑玉洁被关过“小号”(在狭小的房间里遭受严管迫害),邓静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北京东城区办案中心,直到37天后,才被移至看守所内。
参与绑架的单位包括:北京市国保、北京市国安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东城区北新桥派出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派出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派出所等。
7月20日,仅部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接到了警察的通知电话,但警察拒绝透露相关情况;更多家属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形式的通知书或告知书。
8月28日,许那、李宗泽、李立新、邓静、张任飞、李佳轩、焦梦娇、郑艳美、郑玉洁、孟庆霞、刘强被非法以破坏法律实施(《刑法》300条)为由批捕;王宇被以取保候审放回家;付文在北京的家里被绑架,于8月26日被警察通知取保候审回家。
他们中,有多次被迫害的,更多的是90后的年轻人。他们中很多是知名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大学生,还有画家、艺术家等,是国家的栋梁之才。
报导说,他们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摆脱了社会大染缸对心灵的侵蚀,改掉了年轻人身上心高气傲、争强好胜、强调自我的不足,学会了站在对方立场想问题,考虑别人的感受,内心变得纯净祥和;在生活和工作中,他们都是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好人。
这些年轻人拥有阳光、善良、智慧、美丽,散发着“真、善、忍”的美好,令律师及办案人员感到震惊。
7月19日,他们被绑架后,音讯皆无。他们的家人十分焦急,四处寻找,在约30天后仍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及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家属们分别请律师问明情况。
直到今天,整个绑架、关押过程不但违宪违法,警察还对这些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审讯,强制洗脑,诱骗写放弃修炼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等。
11月,律师分别打电话给检察院询问,得知整个案件已被构陷到检察院。律师曾被告知可以得到关于案情的电子光盘,但直至11月11日,已阅过案卷的律师均没有拿到光盘,只能对部分内容拍照、摘抄。
目前案卷因证据不足已被检察院退卷,其中很多所谓证据仅是这些法轮功学员因个人的兴趣、特长及生活需要所拍摄的照片。
中共普遍用《刑法》300条给法轮功学员定罪,而这则条款所提到的“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公安部2005年认定的14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在最高法2017年2月1日专门出台的一个关于组织利用邪教的解释中,也根本没提法轮功。
另外,能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的只能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人,而法轮功修炼者不具备这种可能性。
明慧网认为,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