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4.25”事件发生22周年。
1999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到中南海和平上访,成为当时震惊世界的重大事件。为什么会发生“4.25”事件?“4.25”事件发生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这里,着重介绍四件大事。
第一,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领导对法轮功充分肯定。
1998年5月11日,原来由公安部等9部委共管的气功,改为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管理。
1998年5月15日,时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伍绍祖,到长春视察了法轮功学员在广场上集体炼功的情况。当晚10点,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和第五套节目报导了这一新闻。
1998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派气功注册评审调研组到长春调研,历时一周,除深入炼功点明察暗访外,还在10月20日召开了52名法轮功学员参加的座谈会,其中包括老红军、现职军级官员、政府官员、大学教授、企业家、居委会主任、工人等。
座谈会上,调研组组长邱玉才说:“关于法轮功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着。这一方面没有疑议。”
“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着的,这个要充分肯定。”
“对于在座的各位认真负责地为我们介绍你们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和你们的看法,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如实地、实事求是地把你们的情况向国家体总和评委会同志们介绍、汇报。”
第二,国家新闻出版署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
1994年12月,法轮功的主要指导书《转法轮》,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
1995年1月4日,《转法轮》首发式在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礼堂举行。1996年1月21日,《转法轮》精装本首发式在清华大学建筑馆举行。
1996年1月,《转法轮》被《北京青年报》列入北京市十大畅销书。1996年3月21日,《北京青年报》刊载北京市一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1996年3月22日,《北京晚报》刊载一、二月份畅销书,《转法轮》名列其中。
《转法轮》对不修炼的读者来说,是一本教人如何做好人的书;对法轮功修炼者来说,则是一本指导如何修炼的书。
这本书用最浅白的语言,讲述了做人和修炼的道理。比如,做人的目的是什么?衡量好坏人的标准是什么?人为什么要修炼?如何修炼?修炼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如何对待这些问题?人生为什么有苦有难?如何对待人生中的苦难?如何才能从一个层次提高到另一个层次并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为什么正法修炼不能杀生?修炼的最终目标是什么?为什么修炼人必须信神敬神?等等等等,这些问题,书中都有简洁明了的说明。
中华民族的列祖列宗都信神敬神。中国人常讲:“人在做,天在看”,这个“天”就是指“神”。中国古人还讲:“人间私语,天闻若雷”;“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举头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己知”等。
信神的人都相信:神是客观存在的,人和天地万物都是神创造的,信神敬神可得到天佑神护。虔诚信神的人,都遇到过神奇的事,见证过神迹,有的有各种神通。
宇宙之大,天体之广,生命之奥妙,连爱因斯坦这样伟大的科学家都惊叹不已。人的耳朵只能听到20-20000赫兹波长范围内的声音,人的眼睛只能看到390-780纳米波长范围内的物体,超出上述两个波长范围的声音和物体,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但是,宇宙中超出这两个波长范围的声音和物质,无穷无尽。
法轮功修炼者中,很多过去是无神论者,很多是学科学的博士,很多是学中医、西医的医生,他们真正走入修炼后,都相信,《转法轮》阐述的法理,既不是迷信,也不是伪科学,而是真实不虚的。
这正是《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广受欢迎的重要原因所在,也是法轮功在极短时间传遍全中国传到全世界的重要原因所在。
但是,1996年7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根据其“不得出版宣扬愚昧迷信图书的通知”,以“宣扬迷信和伪科学”为由,发出“立即收缴封存”《转法轮》等书的通知。
第三,中共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等攻击法轮功。
赵朴初何许人也?据消息人士透露:赵朴初是中共秘密党员,1936年入党。
赵朴初当过中共的很多官,包括全国政协副主席、佛教协会会长等。赵去世后,2000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发表“赵朴初同志生平”,称“赵朴初同志始终热爱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些情况表明:赵很可能是中共秘密党员,只是因为中共要利用他操控中国佛教而让他不暴露党员身分而已。类似赵朴初这样的中共秘密党员还有很多。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修炼大法。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中谈到“佛家功与佛教”时,讲得很清楚,法轮大法“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
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理解,法轮功与佛教是两回事。要修炼法轮功,就必须专一修炼法轮功,不能掺着佛教的东西修。同时,佛法与佛教也不能划等号。佛法无边,佛教概括不了佛法。谈论佛法,不一定就是佛教中的法。
但是,某些佛教居士听了李洪志先生的讲法后,将李洪志先生讲的法与他理解的佛教中的法混为一谈,到处写信、写文章攻击法轮功。
1996年11月至12月,中共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收到有关文章后,就法轮功问题,写了一个批示、五封信,攻击法轮功是“X教”,并提出,对法轮功,“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
根据赵朴初的指示,中共佛教界发表了一系列攻击法轮功的文章。1998年1月13日,中共佛教协会专门召开一个揭批法轮功的座谈会。1998年6月,原哈尔滨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陈星桥编书批判法轮功。
时任中共国家宗教局副局长兼宗教文化出版社社长,不仅对书稿的修改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亲自逐字逐句修改重要章节和段落。中共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对此书给予充分肯定。中共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要求《中国宗教》杂志社与宗教文化出版社协作,多发表批判法轮功的文章。
第四,公安部企图给法轮功罗织罪名。
1998年7月21日,公安部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文件《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诽谤抹黑法轮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秘密方式深入调查、蒐集法轮功“违法犯罪”的证据。
在公安部“通知”误导下,江苏省盐城市,辽宁省朝阳市、辽阳市、凌源市,以及山东省一些地方公安局的某些官员,竟然宣布群众炼法轮功是“非法集会”,派警察强行驱散炼功群众;非法查抄炼功群众的私有财产;对炼功群众实行非法拘禁、关押、打骂。有的辅导员被数次罚款,有的不给收据,有的只给白条。
新疆、黑龙江、河北、福建等地也发生一些警察强行驱散炼功群众、非法抄家、私闯民宅、没收个人财产等严重违法乱纪问题。广东河源、梅县等地经销法轮功书籍的书店被查封,书籍被抄走。
尤其是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仿效公安部《通知》,称“法轮功是公安部明令禁止的非法气功”,向下属单位发出朝公发【1998】37号文件《关于禁止法轮功非法活动的通知》,下令对法轮功“立即予以取缔”。
但是,到“4.25”事件发生时,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的调查已历时九个月、274天,却没有发现法轮功有任何“违法犯罪”问题。
真相自有万钧力
以上四件大事,我尽可能准确地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进行还原。
关于第一件大事。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领导亲自深入到法轮功学员之中,听取法轮功学员的意见,做了大量调研后,得出结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着的,这个要充分肯定”。他们在做调查前,对法轮功没有预设的框框,没有观念的障碍,没有偏见。因此,这个结论是客观的,符合实际的。
关于第二件大事。至今为止,我没有看到新闻出版署领导亲自到法轮功学员中做过调查研究的任何报道。据我所知,很多法轮功学员给新闻出版署领导写过信,但是,全都石沉大海。比如,我在1996年8月写过一篇《功德无量<转法轮>》,寄给新闻出版署图书司。
新闻出版署决定收缴、封存、禁止出版发行法轮功书籍的决定,是从中共无神论的观念出发,从中共“封建迷信”的观念出发,而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作出的,因而,是不客观的,不符合实际的,是完全错误的。
这里顺便说一句。在中共禁止出版发行《转法轮》25年后的今天,《转法轮》已被翻译成40多种外语,在中国大陆以外公开出版发行,成为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上被翻译成外文最多的中文经典。
关于第三件大事。中共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等对法轮功的攻击,也是从他们固有的观念出发,从他们非常有局限性的人生经验出发作出的。他们没有亲身修炼法轮功(据我所知,真修法轮功的佛教徒不少),没有深入到法轮功学员中做认真、细致、深入的调查研究。因此,他们的攻击,也是不客观,不符合实际的。
《转法轮》确实谈到了佛教中的一些不良现象,但是,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今天中国大陆的一些所谓佛教高僧,确实是佛门败类。比如,原中共佛教协会会长、北京龙泉寺主持释学诚,就是一个乱搞男女关系的“花和尚”。又比如,中共佛教协会副会长印顺和尚,在“海南省佛教协会学习十九大精神培训班”上说,“十九大报告就是当代佛经”。这是公开谤佛。
关于第四件大事。公安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只要实事求是,没有问题。但是,那个通知本身对法轮功是不善的,带有明显恶意,传到地方后,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这是完全错误的。
尽管如此,到“4.25”事件发生时,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的调查,没有发现法轮功有任何“违法犯罪”问题。
对法轮功书籍被禁、赵朴初等对法轮功的攻击、公安部的通知,及一些公安机关干扰、破坏法轮功学员正常学法、炼功等,法轮功学员长时间接连不断给江泽民等写信反映,全都没有任何回应。到1999年4月23日,天津发生警察殴打、非法抓捕40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
在“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全都无效的情况下,1999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学员不得不到中南海和平上访。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