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1930年12月5日生于天津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1950年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1962年,张志新被调到辽宁省委宣传部当干事。
1969年8月间,在文革风暴狂袭神州大地,八亿中国人民神昏智迷,狂热的迷信、崇拜最高领袖的时候;在“伟大的导师、伟大的领袖、伟大的统帅、伟大的舵手毛主席是我们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的时侯;在“人人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战士”的时侯;在“最高指示一句顶一万句,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要在执行中加深理解”的时候;在毛泽东被神话为“无比伟大无比英明无比正确无比光芒万丈”的时候;在人人向毛主席争献红心,“誓死保卫毛主席,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中央文革”的时候;在中国亿万人的思想被一个人的思想所垄断所代替的时候;张志新以她独有的思想自由呐喊出了真理的心声!
她不仅将斗争的锋芒指向林彪,指向“四人帮”,而且直指毛泽东,直指毛泽东亲自发动的“文化大革命”。她说:“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它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张志新还对当时普遍存在的个人崇拜提出了批评:“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这些观点,在今天看来,卑之无甚高论;可是在那极端狂热极端疯狂极端神昏志迷的岁月,却不啻晴天一声霹雳!
很快,张志新因在公开场合发表自己的观点而被当局打成“现行反革命”,于1969年9月24日被捕入狱,先判处无期徒刑,后改判死刑。在监狱的黑暗岁月里,张志新遭受了令人发指、惨不可言、生不如死的超法西斯的残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非人折磨。她在狱中被课以重刑,背着18斤背铐,拖着沉重而冰冷的脚镣;她在狱中多次被打,头发几乎被拔光;她在狱中被有人唆使的男犯人强奸、轮奸无数次;她在狱中被关在一个仅能坐立的小牢笼里,被与亲人隔绝,被与理解隔绝,被与人性隔绝,更被与爱隔绝,终至精神崩溃。最令人椎心泣血,怒愤填膺、拍案而起的是,张志新在临刑前还要最后一次遭受残无人道的非人地折磨:1975年4月4日上午10时12分,张志新被中共当局的罪恶子弹夺去生命。临刑前,她被几个大汉按倒在地,在颈背垫上一块砖头,不麻醉不消毒,就用普通刀子割断喉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这时,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
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为张志新彻底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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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