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重申推动金融监管真正做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并长期坚持。
不知是巧合还是故意安排,次日,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华融国际”前总经理白天辉受贿超过11亿元,判处死刑。反腐判死刑是相当罕见的,而华融竟然出了两个。在白天辉之前,前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赖小民于2021年1月29日被天津二中院执行死刑。
在腐败的猛攻下,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华融竟然也成为“不良资产”被处置(截至2022年末,中国华融负债总额为9,069.47亿元;之前,4月1日,中国华融因未能发布2020年度业绩而被迫停牌),被中信收入麾下,今年1月26日正式告别金融舞台,易名为“中信金融资产”。
华融算是尘埃落定,但与华融于1999年同时出生的另外三家AMC——中国长城、中国东方和中国信达,命运则未可知。官媒新华社曾报导,为响应官方机构改革方案,中国信达、中国东方和中国长城将于近期划至中投公司。这一筹划已久,相关消息去年已在业内传播,但具体方案和落地时间至今没有下文。表明难度甚大。
为什么呢?一个主因是这四家AMC的经营状况实在太差。今年1月4日,惠誉(Fitch Group)全线下调对这四家的评级;1月19日,穆迪亦跟进下调。中投公司又不是傻瓜,怎肯轻易进来收拾烂摊子?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金融业的危险状况和中共“拆弹”之不易。
习当局在2017年中共“十九大”就提出了“三大攻坚战”,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之后5年搞“精准拆弹”,对P2P一刀切、打击互联网金融等等,制造了无数金融难民;但不敢对中国金融的主体——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六大行动真格;又加上2021年楼市泡沫破灭、经济大盘动摇、金融风险高企;这些都迫使中共“二十大”高喊“监管”——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事实上,如果金融不发展,再怎么监管,也安全不了;另一方面,如果金融发展是畸形的,劣币驱逐良币,监管也必然是徒劳的。因此,只有良性发展才是安全的,所谓“一个好的竞争者胜过十个监管者”。
中共呢?不去直面问题,研究金融业如何良性发展,而是把重心放到了“监管”上,把马云的谏言(2020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演讲)当作挑衅,一巴掌拍死。
加强“监管”,必然激化金融业内部的权力争夺和中共派系斗争(金融业这块肥肉一般人吃不着的),金融业人士更多躺平。
对此,习当局的对策是“一体推进惩治金融腐败和防控金融风险”,所谓既打“老鼠”,又护“玉盘”。具体做法有二。
一是加强“巡视”,高压威慑。2021年9月,中央巡视组对25家金融单位开展常规巡视,包括央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中投公司、3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五大行、中信集团、光大集团、4家保险公司、上交所、深交所、4家AMC(资产管理公司)。2023年4月,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5家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今年4月,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完成后开始的首轮巡视,把经济部门和金融单位当重点,包括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央行等国务院部门,外汇局、上交所、深交所、中信集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五大行,以及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出口信用保险3家保险公司也被囊括其中;此次巡视还特别提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而十九届中央第八轮巡视的说法是“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看来,习当局“着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主要瞄准的是各金融单位的“一把手”。
一是金融“打虎”。2023年,按照不完全统计,中纪委通报的金融系统内接受执纪审查的干部超过90名。2024年,截至五月中旬,陆媒南都湾财社记者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公开通报为统计口径,被查金融干部接近30人,其中“中管干部”1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21人,“省管干部”6人,涉及监管系统,也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细分领域,而银行体系则成为金融干部的最大的“落马坡”。
这次由政治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表明在习当局眼里,金融风险防范已经不仅仅是专业领域的政策调整,而是牵一发而可能动全身的关键所在。
会议措辞严厉,提出两个“进一步”(进一步推动在金融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压实金融领域相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表明在监管上继续加码。
在监管上继续加码,不一定能防风险,但肯定使金融业与习当局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突出体现在习当局对金融业的一种取向:破除在金融业流行的“西方优越论”“金融精英论”等错误思想,以及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打造中共特色的“金融文化”。
金融是高度专业化的。以国有银行为主体的中国金融业,其从业人士不会公开反击习当局,但会软抵抗。例如,如以《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三性四自”经营原则(即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藉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让习当局的相关政策难以落地。
对中国金融业来说,面临的是双重风险,除了金融本身的高风险之外,还有独特的政策空转风险,这在全世界都算是独一无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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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刘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