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缺席審訊 馬法輪功學員獲釋放

2006年05月23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馬來西亞公司事務委員會因受中共施壓,起訴馬國法輪大法研習會九位理事,原定於5月22日開始為期兩天的審訊,但檢察官缺席首天審訊,法庭因而宣判釋放九位理事。法輪功學員於5月23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案件審訊的過程。

法輪大法研習會的九位理事於2005年5月31日被指違反公司法令而被公司事務委員會起訴。這些指控包括遲交經核查的財政報告和年度申報,以及沒有在公司注冊的州屬舉行年度會議等。法輪功的代表律師表示,這些純粹是技術上的疏漏,所有的九位理事為此而面對指控,是不合理的。

法輪功發言人吳文強表示,他們相信公司事務委員會受中共大使館施壓,而做出起訴舉動。九位理事案僅僅是過去數年來對馬來西亞法輪功干擾的其中一個例子。

他說,法輪功學員自去年面對不公起訴以來,堅持向馬國司法界和政府官員講真相,希望馬國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切勿成為中共幫凶。如今檢察官缺席審訊,表示他們無意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他很高興看見馬來西亞政府今天選擇站在正義的一邊。

在馬來西亞,我們不斷的把真相講給馬國各社會階層的人民,包括司法界人士。

在記者會上,法輪功學員也借機會向媒體揭露了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殘酷暴行,讓更多媒體了解中共的殘暴特質。同時多個地區的警員也出席記者會了解情況。

新唐人記者黃美儀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的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