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權監察指遣返案顯示香港司法缺憾

2007年04月04日港澳
【新唐人】台灣與香港法輪功學員控告香港政府非法遣返的司法覆核案,上月被香港高等法院駁回。事件受到台港兩地法律界的批評和關注,指判決理由荒謬,明顯偏袒港府。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批評法官的判決有虧欠,並指港府利用司法制度缺憾來逃避法律責任。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表示關注事件,他指出拒絕入境的本身是違反國際公約的,但在保留條款之下,港府卻有可能避免承擔法律責任。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我們只能說政府透過這些限制自己責任的條款,使得它不能被追究,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有時候透過這個有缺憾的司法制度、法律制度,去尋求一種權利保障,在這特殊情況下,基本上是很困難的。

他強調法輪功學員在香港的活動都是很和平的,港府針對他們的指控其實有政治因素。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對他們指控會對香港帶來安全的威脅,我相信和他們的常識是相違背的。一個很合理的解釋,就是我們的入境當局是因為一些政治的考慮而拒絕他們進入香港。

羅沃啟批評法官對這類的證供考慮不足夠,並對港府采取寬容的態度。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但如果真是為了保安決不會三周後銷毀,也不會因為另一種身份入境,則不覺得有保安問題,明顯的差異就是他們信仰法輪功。

對於判詞中指游客在機場中尚未入境時,是不受香港基本法的保護,羅沃啟認為這是非常危險的說法,同時影響很大。他指出法官的判決是有虧欠的,他不排除背後有政治壓力。

香港人權監察總干事羅沃啟:整體來講,我們不否認一個現實,就是香港法庭不是身在政治真空的,他們做的判決都有一個特殊的考慮,相信在他們的腦裡都知道有很多人看着他們。

他認為法輪功學員有上訴的理由,但是擔心港府又會運用其它所謂的保留條款回避。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