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恐嚇案嫌犯交保 指控警方栽贓

2007年12月20日台灣
【新唐人】涉嫌恐嚇台灣總統陳水扁及多位立委的前調查員楊清海,19日晚間獲台北地方法院以新台幣十萬元交保。他於20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台灣刑事警察局栽贓。而台灣警政署刑事局則召開記者會指出,相關事證不容抹煞,楊清海不應以悲情手段訴諸媒體而模糊案情焦點。

涉嫌恐嚇台灣總統陳水扁及多位民代的前台灣調查員楊清海,20日在律師陪同下 召開記者會表示,警政署和刑事局將不是他所犯的恐嚇案,讓他概括承受,並且在沒有破案的情況下 對外宣稱已經破案,對他造成傷害,將向警政署求償兩千萬民事賠償。

楊清海的辯護律師 陳達成:「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這些警政單位的人,他們喜歡用堆花的情況,年底大清倉把一些案子全部都歸到他身上。」

楊清海表示,他的確曾指使友人寄出四封含子彈的恐嚇信,但否認涉及警方所述的其它案件。他表示對於立委相互鬥爭的情況不滿,因此進行恐嚇。對於自己所犯的錯誤,他表示對當事人和大眾表達歉意。但楊清海並沒有清楚說明他所涉及的案件。

刑事警察局則指出,楊清海恐嚇立委、媒體的犯行明確,所查扣的槍隻都具殺傷力,楊清海不應以悲情手段訴諸媒體,進而干預司法,模糊案情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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