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特別費行政惡例勿由民進黨承擔

2008年05月23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二十三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理前副總統呂秀蓮特別費案,合議庭決定待總統府回函本案機密認定及授權法院採證範圍,再決定是否調閱歷任副總統特別費單據。呂秀蓮庭訊後表示,檢方的偵查動作社會自有公評,政府應秉公處理,勿把國民黨開創的特別費行政惡例讓民進黨承擔。

檢方指控,呂秀蓮從2000年至2007年間,由副總統辦公室人員蘇妍妃等人以第三人發票核銷特別費、國務機要費,共詐領新台幣五百六十三萬餘元,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詐取財物,去年九月將呂秀蓮和幕僚共五人,依貪污和偽造文書等罪起訴。

庭訊當中,辯方律師聲請調閱前總統李登輝,及歷任副總統連戰、李元簇等人的特別費單據和領據。審判長劉方慈表示,等總統府回函本案機密認定及授權法院採證範圍,再決定是否調閱其他特別費單據,以及安排後續程序。

呂秀蓮等人的律師引用總統馬英九當初出庭特別費案的證詞指出,呂秀蓮等人無主觀犯意,且特別費應是實質補貼,如果最高法院能看過所有特別費案卷證資料,應也會同意這樣的看法。

合議庭指出,檢辯要求傳訊的證人,法院原則上都會同意,但檢辯兩造須儘速提出證人出庭順序及預估應訊時間。檢辯表示各須兩週時間準備。

呂秀蓮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對於檢方的偵查動作社會自有公評,政府應秉公處理,勿把國民黨開創的惡例讓民進黨承擔。

她表示,特別費相關涉案人員高達六、七千人,「為什麼獨獨針對我們?當然就是選擇性辦案」,特別費是歷史共業,當中的政治問題大於法律問題。

至於檢方近日將前總統陳水扁及家人限制出境和境管,她認為「國法不外人情」,公正人士和法學專家應出來說話。

針對陳水扁擬對國防部長陳肇敏提告,呂秀蓮說,三一九槍擊案可能也會重啟調查,在司法還原真相以前,勿妄下斷論,一切交由社會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