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女間諜元正華放棄上訴接受五年徒刑

2008年10月22日國際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二十一日專電)南韓法院以違反「國家保安法」在第一審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的北韓女間諜元正華,放棄了上訴,決定透過潛心服刑後,在南韓重啟第二人生。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據為元正華辯護的「大韓法律救助公團」李相勳律師今天透露,基於最近上訴審傾向於尊重一審判決,且擔心一旦再次開庭可能會成為新聞焦點,因此,決定不提起上訴。

同時,起訴元正華的南韓檢察官也因一審做出比較公正的判刑,決定放棄上訴。

南韓檢方指出,元正華在一審結束後對檢察官表示,「雖然被判處五年徒刑,但還是要表示感謝。我要向以這樣的程序進行處理的大韓民國法律表示感謝,對韓國在調查、審判、收監等過程中表現出的人性化態度,也要表示感謝。」

如果元正華在二十二日的上訴時限內不提起上訴,最終將領刑判處的五年有期徒刑。

據瞭解,現年三十四歲的元正華是依據北韓國家安全保衛部的指令,於二零零一年偽裝成被南韓視為旅中韓僑的中國朝鮮族身份入境南韓,並假冒為「脫北者」與南韓政訓軍官等接觸,套取軍事機密和「脫北者」情報,報告給北韓情報當局。她於今年八月被拘留起訴,在本月十五日進行的一審中,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