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宮鳳強被迫害精神失常 

2008年11月07日大陸
【新唐人記者 石緣 劉翔報導】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宮鳳強因堅持自己的信仰,二零零六年被當地公安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導致精神失常,中共當局不僅不放人,仍然將宮鳳強判刑5年,目前生命垂危。請看報導。

2006年12月12號,方正林業局公安局警察將宮鳳強從家中綁架,在關押期間,警察多次將他打昏,再用冷水潑醒繼續折磨。

在依蘭第一看守所,宮鳳強遭受了“涼水滴頭頂”等各種酷刑,致使他精神失常:不說話,不吃飯,神志不清,記憶力喪失。

家屬要求獄方進行鑑定和救治被拒絕。警察說:根據中央的命令,針對法輪功可以不依法辦事,怎麽處理都行,就是快要死了也不能放人。之後當局將宮鳳強判刑五年,關押在佳木斯市蓮江口監獄。

2008 年3月,由於宮鳳強的身體狀況繼續惡化,家屬要求辦“保外就醫”,監獄以開奧運、殘奧爲由推託。殘奧後,家屬再次要求辦“保外就醫”時,監獄又以“鑑定結果”超過六個月爲由繼續推託。

宮鳳強的女兒宮宇在父親被綁架時只有七歲,她經常拿著爸爸媽媽的照片哭泣。一次她寫道:“等爸爸回來了,我送給爸爸一個杯子,杯子裡裝的都是我的淚水。”宮宇的媽媽被迫流落在外,宮宇見到親人就很委屈的哭著說:“有一次我看見媽媽,但我沒敢認。”

宮鳳強今年38歲,原是依蘭煤礦第二採區職工,他爲人謙和、真誠善良,工作認真出色,在親朋好友和同事眼中是一個公認的好人。宮鳳強被綁架後,其父母一直四處奔波,期盼著被折磨得精神失常的兒子能早一點回到家中,能得到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