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有資產野生性的概念,我在《我靠,原來國有資產是野生的》一文中已有所表述,但不夠完整。由於這一話題所含括的內容較為敏感,也由於多年來的畸形教育所灌輸的畸形知識在人們的腦海裡已有一定的積沉,所以儘管這話題雖然道理顯淺,但想要表達清楚並非易事,或者說想在論壇上得到認同更屬奢望。但話如骨鯁在咽,不吐不快,這裡我還是敲敲打打,是樂聲還是噪音各人自己感受吧。
我國國有資產的實踐源於公有制的理論,而公有制的理論在過去的很長時間裡,一直都是處在演繹之中,如何是「公」、怎樣才「公」一直都是由當權者來闡釋。上世紀的五十年代,就是因為當權者的闡釋,社會財富便在一夜之間輕鬆地跨越法律和倫理道德的障礙而實現了所有權的轉移--大至榮毅仁的申新紡織印染公司、恆大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小至我外婆的鍋頭碗碟,一律收為國有。時至今日,我國的國有資產總算已走過了半個世紀的歷程,其間的艱辛和曲折甚至罪惡已有無數用淚水和血汗甚至生命凝聚成的故事來證明,曾經發生過的餓死幾千萬人的事件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這裡,我們可以想像,活生生地餓死一個人本已是一件極其殘忍的事情,更何況是幾千萬人?另外,既然有幾千萬人餓死,那麼想必會有更多的人處於餓而不死的狀態,而掙扎在生與死之間的痛苦邊緣。面對這一歷史,如果今天我們還總是陶醉於理論的優越性而無視事實的可怕性,那麼我們將愧對那數千萬亡靈,甚至愧對「人是萬物之靈」的美稱。因此,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對國有資產或說是對國有資產的相關問題進行反思。
顧名思義,國有資產就是產權屬國家所有的資產,由於國家是全體人民的國家,所以國有資產的產權也就歸全體人民所共有。根據所有權原則,人民對國有資產應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但也許是因為「人民」作為所有權者具有特殊性,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人們一般都是採用「行政代理」的方式來保證人民行使這些權力。但既然有代理,就必須有授權,這就是說代理者必須在徵得人民的授權後方可行使代理掌管國有資產的權力,否則其代理必是強行代理,而人民授權的方式便是投票選舉代理者,因此這裡的關鍵點是:我們是否有民主的選舉制度。如果沒有民主的選舉制度,國有資產的代理者便沒有代理的民意基礎,其結果是資產所有權者的權屬意願得不到反映,換句話說也就是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缺位,或說是國有資產的產權歸屬模糊不清,說得通俗點,這樣的資產是一個無主資產。而對於這樣的資產,我們可以作如下的比喻:一棵野生的龍眼樹,它既不會健康地生長,其果實也只能作這樣的分配:先到先得,後到後得;強者多得,弱者少得甚至不得。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不得不說,國有資產理論與實踐是相互脫節的,其脫節點正是基於對所有權歸屬的解釋不能自圓其說,並因此造成了國有資產無所歸屬的事實,這一事實所引發的惡果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國有資產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
資產保值和增值的前提基礎是其所有權者的存在,其中的道理顯而易見:無所歸屬的物品由於沒有主人的呵護,自然就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甚至容易腐爛、遺失。類似地,國有資產因所有權缺失,自然就沒有所有權者的利益訴求,而既然沒有所有權者的利益訴求,其代理者也就無需承擔經營的風險責任;而既然無需承擔經營的風險責任,代理者對國有資產也就沒有內在的經營動力,其經營的行為和目的甚至與經營應有的本意不相融合。所有這些,均表明國有資產沒有保值和增值的基礎。照此說法,如果有數據或事實表明國有資產保值或增值了,那也只是資產內在本質或說是本能的表現,至多也只是某一個代理者或某一時期的代理者經營行為剛好吻合於經營本意的結果。如上面提到的野生龍眼樹,今年的龍眼果收成明顯好於去年,是其本身具有生命力,以及今年的雨水、氣候等利於其生長的因素明顯好於去年的結果。當然,也不排除有人或出於善性、或出於更好地佔有的目的,在龍眼生長的過程中對其施加了某種愛護。
第二,國有資產的運用不合理,甚至出現運用彆扭和惡性循環的現象。
1、運用不合理,主要表現是全民不共享、投入產出比過低甚至為負值等。
全民共享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結果反映。企業股東有參與企業分紅的權利,國有資產(企業)的股東也是如此。理論上,所謂的全民共享,也就是人人都享有國有資產運用所帶來的收益。如果一部份人享有,另一部份人(哪怕是一個人)不享有,那麼要麼就不是全民所有,要麼是其分配機制存在某種問題。從我國的實踐來看,分配機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人們獲取國有資產收益的機會不均等,因此談論全民不共享的問題還不如談論機會不均等的問題更為直截了當。關於機會不均等,我想只要是在中國吃飯生活的中國人,想必都會有很深的感受,什麼戶籍問題、級別問題、就業問題甚至上學升學問題等等都是機會不均等的現實折射,人們在這些問題面前被人為地劃分為國有資產收益的享有者和非享有者。更為重要的是,由於這種劃分的長期存在,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日漸擴大,並產生了一個極其嚴峻的社會問題--民生問題,這裡我想不需再引用什麼數據來加以說明,所謂新「三座大山」(教育、醫療、住房)的說法及其形成的淒酸過程本身就是很好的例證。關於這一點,我還想談論兩個題外話:一是如何看待近年來惠農直至惠民政策的問題。近幾年來,民生政策出現很大的變化,先是農業稅取消了,後是九年制義務教育名副其實了,再就是社會保險保障措施加大了,甚至小商小販的工商費、攤位費也取消了。本來,這些政策的出台是我國社會進步、起碼是更正以前忽略民生問題錯誤做法的一種表現。然而,在因全民不共享而使民生問題惡化到社會難以負荷的情況下,政策的轉變之快很容易令人懷疑這些政策的出台動機,即它並不是一個正常社會特別是現代社會在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應產生的一種經濟成本,而是官方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維持固有體制而付出的一種執政成本。誠如是,那即說明官方還在幻想目前社會所出現的種種民生問題與體制無關,而只要體制依舊,「曇花一現」將是這些惠民政策的頭上光環。值得一提的是,因為政策驟然轉變,使得轉變之後的人可以享受政策的好處,但這必然虧負轉變之前的人,進而為社會又增加了一個新的不公平。如轉變之前就有很多適學青少年因交不起學費而綴學,而轉變之後學雜費免了,但他們的學齡又過了,那麼他們的這種損失誰來補償、誰能補償呢?二是如何看待官方民生支出數據的問題。近年來,我們經常看到增加了多少多少教育支出、減免了多少多少農民負擔的新聞。每每看到這些新聞,我從不懷疑這些數字的準確性,但我也從不相信這些數字的實用性,下面「炮轟財政廳」事件便能很好地說明我的這種感覺。
「正在召開的廣東省人大會議分組討論火藥味甚濃。1月19日,部份人大代表就當面追問列席會議的廣東省財政廳官員:新增財政70%用於民生投入,究竟什麼是『民生』?為什麼財政廳長的報告沒有對此作出說明?(中國新聞網1月20日)
應該說,廣東省人大代表此一問問到了要害處。而令人玩味的是,面對人大代表的追問,在場的廣東省財政廳官員這麼解釋:教育、衛生、科技、文化、農林水、環保、公共交通、社會保障、城鄉社區事務管理,都屬於民生的範圍。財政廳官員不解釋則可,一解釋更讓代表團一頭霧水。在場的人大代表當場質疑:如果這麼統計,那麼除了公檢法行政機關支出外,其餘都包括了;更有代表『炮轟』:如果這麼說,凡政府用錢全都變成民生支出了!
那麼,在場廣東省財政廳官員為什麼沒有能給代表們一個清晰的『民生答卷』呢?原因似乎很簡單,不是財政廳官員沒有巧辯之才,而是存在一個根本原因:在財政預算問題上,民生並沒有具體定義。因此,面對人大代表的追問,當然『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分析廣東省財政廳官員所遭遇的尷尬,很清楚,就是沒有真正弄懂啥叫民生,在財政預算安排上沒有真正體現民生」(http://club.pchome.net/「上進心」貼子)。
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方面。要準確地計算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還真的是比較難,甚至根本無法計算,這是因為: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商品經濟,商品的交易是在市場中形成,等價交換是其遵循的最基本的規則,可以說,價格是商品交易的靈魂。而如果進入市場的商品無所有權歸屬,即是誰的商品都不確定,那麼也就無從產生商品的市場價格,其形成的商品交易也不是真正意義的商品交易。顯然,國有資產因所有權缺失,其進入市場的價格也就不是真正的市場價格,而資產的投入產出比是以市場價格來計算的,在國有資產市場價格失真的情況下,我們無法準確地計算其投入產出比,即使計算了,也沒有多大的意義。因此,如果要對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進行評估,從具體的事例中進行感知也許是一個可行的辦法。這裡提供一組數據,或許能說明一些問題:目前我國年用煤量達10.8億噸,居世界第一。以煤炭為主的能源供應,加之技術和操作管理等諸多原因,使得能源利用率與發達國家相比相差很大,如日本能源綜合利用率為57%,美國為51%,而我國只有30%。我國噸鋼綜合能耗平均為1500g標煤,比發達國家高1倍。我國主要產品單位耗能指標比國際先進水平高30%~90%。每創造1美元工業產值,我國能耗相當於發達國家的4~5倍,是印度的1.64倍(meiyidian:《金光集團呼籲——節能從企業自我做起》)。對於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情況,這裡我還想引用兩個具體事例來加以說明:近的例子如外匯儲備運用。關於外匯儲備運用的效果,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金融專家劉夢熊曾疾言厲色質問中國財政金融管理當局有關拍板人:"你們這班敗家子哪裡來這麼大的膽子,拿國家人民的錢,來買天文數字的3763億美元美國"兩房"公司債券。現在"兩房"基本上已破產,你們如何向全國人民交代?如此離譜決策有沒有黑幕,人大常委會應立即組織特別調查組徹查,追究責任!"(劉夢熊:《我為人民鼓與呼》);遠的例子如六七十年代的援越援柬問題,其中的援柬問題很值得我們沉思:我們在吃不飽穿不暖的年代對柬埔寨的波爾布特政權進行了無私的援助,但這個政權卻在不到四年的時間裡屠殺了其本國三分之一的人民。據說柬埔寨首相洪森每每到中國訪問,都會對這一歷史進行回顧和遣責--也許這就是我們的國有資產投入所產出的一個「收益」吧?
2、國有資產運用彆扭和惡性循環。
離奇的制度設計有離奇的制度運行。資產運用的本意是尋求收益(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對於國有資產運用來說卻不盡如此,甚至南轅北轍。由於國有資產運用的不合理,代理者在民意或是自身良心的遣責下總會出台一些糾正對策和措施,這些糾正對策和措施往往也就是一種新的國有資產運用方式。但「慶父不死,魯難未了」,在所有權制度不從根本上得到改變的情況下,即使有再充足的理由、再崇高的目標,甚至再怎樣「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一往無前,義無反顧,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式的雄心壯志,任何新的糾正對策和措施都只會是「新瓶裝舊罐」、「換湯不換藥」。不僅如此,由於沒有(或是無法)對舊的、新的國有資產運行方式作出正確有效的評估,加之個別代理者素質、能力低下,其出台的糾正對策和措施甚至前後矛盾,離奇彆扭。如公款消費問題,本來我們已有很多法律法規禁止任何人動用公款進行私人消費,甚至憲法已有「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條文,但我們每年還是格式化地在元旦春節期間發文禁止公款亂消費,這不得不令人懷疑公款消費問題也在格式化地屢禁不止。更有意思的是,針對一些人動用公款賭博、結二奶的現象,有些地方政府竟出台「禁止動用公款賭博和嫖娼」的規定(網易博客popo心情家園:《現行的四大白癡禁止》)。
如果說運用彆扭可笑,那麼運用惡性循環就是可怕。眾所周知,國有企業是很難產出效益的,用「扶不起的阿斗」來形容國有企業並不為過,但就是這樣的一種企業,竟是銀行信貸資金支持的重點,甚至有些企業已處於關門停產狀態,還能得到銀行的資金支持,而其用途只有一個:發放企業職工工資(我們這裡就有這樣的事例)。由於產不出效益,國企拖欠商業銀行貸款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也就因此而大量地沉澱,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資金週轉困難的現象。而央行為了解決商業銀行的資金週轉問題,又採取了再貸款的方式救助商業銀行,但如同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那樣,央行的再貸款也是有去無回。上世紀九十年代,央行的再貸款回收率十分低(殷孟波主編:《貨幣銀行學》第223頁)。本來,再貸款是救急不救窮的,期限短且信用性強,但由於在國有性質上的無差異性,央行和商業銀行甚至和國企一樣,都是鐵肩擔重義,都是為了一時的權宜之計不惜犧牲長期的經濟代價。我們知道,再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發行貨幣、財政性存款、存款準備金,因此再貸款的收不回,必然意味著央行為此而向市場投放更多的基礎貨幣,意味著市場的貨幣供應量增大,其結果便是貨幣貶值,並引起通貨膨脹,這樣最終的經濟損失還是由國民來承擔。當然,目前通貨膨脹的出現是多種因素的結果,但上述再貸款的收不回應該概莫能外。
第三,為代理者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提供了客觀條件,並因此而扭曲人們的心靈,模糊人們的是非判斷力,誤導人們的行為準則。
野生的龍眼果誰都可以摘,只是看誰摘先誰摘後、誰摘多誰摘少甚至誰沒有能力摘罷了。國有資產因所有權缺失,其也有野生龍眼果一樣的道理,所不同的是它有一個名義上的所有權--法律規定,國有資產屬全民所有。也正是這一點,和摘野生龍眼果不同的是,誰將國有資產佔為己有便是一種貪污挪用行為。而貪污挪用行為是由人來舉證的,由於國有資產缺乏個人所有權者的利益訴求,因此這種貪污挪用行為自然就不涉及個人的利益得失,這樣也就失去了舉證的基礎。可以想像,一個人總是去白吃白拿別人的與他總是去白吃白拿國家的,這兩種行為給人的感覺顯然不同,所發生的結果肯定也不同。
因國有資產具有名義上有所歸屬和實際上無所歸屬的雙重性質,使得其代理者也有著雙重的身份,即名義上的代理者和實際上的佔有者。如同一女侍兩夫,該女既有服侍癱瘓在床的丈夫的義務,但當她出於生理的需要,她也可以去尋找另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這裡,對於該女來說,講求人性必傷道德,講求道德必傷人性。但由於人性是本,道德是末,因此在人性和道德之間,她往往會選擇人性而棄道德,去與不是她丈夫的男人共享快樂,怪只怪在她不應有個癱瘓在床的丈夫。國有資產代理者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案件的頻頻發生、此伏彼起,其實正是人性戰勝道德的結果,當然也是法律癱瘓的結果。由於貪污挪用行為是個人的主觀行為,所有權缺失是一個客觀事實,因此人們完全有理由懷疑:國有資產這種所有權制度的設計本身就是為代理者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提供的一種制度安排。這裡提供一組數據,來說明國有資產流失那怵目驚心的現狀:中科院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曾保守地估計,在90年代後半期,主要類型的腐敗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消費者福利損失平均每年在9875億—12570億元之間,佔全國GDP總量的13.2%—16.8%。而同時,官員腐敗被查處的概率依然太低,腐敗的收益遠遠高於風險。據統計,1993年至1998年,每100名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幹部只有42.7人被立案偵查,最後被判刑的只有6.6人。「這意味著一個人貪污受賄,只有6%的概率被繩之以法,這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小概率事件』,自然就會惹得很多人心動了。」(胡鞍鋼:《腐敗損失每年1萬億》)。
喜歡佔有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是遊民痞子的本性,但當痞子遊民披上「正人君子」的外衣時,這種本性便會模糊人們的視線,甚至會得到人們的認同。江蘇某電力建設監理公司會計劉堅,利用職務之便將350萬公款用於個人揮霍,東窗事發後,她面對檢察官說了這麼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別人能用公款消費,為什麼我不能?」(遵義論壇:《女會計的「反詰」發人深思》)。是的,為什麼同樣是動用公款消費,別人能逍遙自在,而她卻身陷囹圄。可另外的一個問題是,如果是街頭巷尾的遊民痞子強佔了別人的錢財去消費,她是否也有「為什麼我不能」的疑問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前者是級別的象徵,是本事的象徵,而後者則是無賴的表現,甚至是罪惡的表現。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本來,佔有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是一種不道之道,但因特權者擁有動用國有資產的權力,且當他將國有資產佔為己有時並不傷及某一個人利益,因此其「不道」便為人們所忽略,而當這種忽略和人的財富夢本性混合在一起,又恰逢社會都充斥著這種「不道」時,其「不道」便逐漸地成為人們認定的「正道」。買官賣官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大概就是因為官擁有這種人所公認的「正道」而倍受人的追逐的緣故吧。另外,能動用公款消費者,因為消費的不是自己的錢財,其往往出手大方、毫無禁忌,甚至終日過著花花綠綠、醉生夢死的生活,這種「正道」所隱藏著的某種迷惑或誘惑必然會吸引一些有消費衝動但又沒有能力消費的人,碰上走火入魔者,必然或打砸搶偷,或坑矇拐騙,只要有橫財可獵,他們都會認為是「正道」而不擇手段。
物有所屬是人類文明的象徵,是社會得以向前發展的動力。國有資產所有權缺失無不意味著將大量的社會財富拋於野外,成為野生物品,其結果便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發展的物質資料缺失。在過去的封建年代,雖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其物質畢竟還是物有所屬,還有主人呵護。即使是惡霸強搶,因其只是所有權轉移(哪怕這種轉移有些血腥,這另當別論),但所有權並沒有缺失,其物品還會得到妥善的保管和利用。而所有這些,起碼都符合了物質決定世界的規律。郎鹹平教授說中國現在處於五千年來最黑暗的時期(郎鹹平:《社會之壞五千年僅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的含意是什麼,但如果這句話用在本文,我想或許就是指史無前例的國有資產野生性這一事實吧。
2008年10月
我國國有資產的實踐源於公有制的理論,而公有制的理論在過去的很長時間裡,一直都是處在演繹之中,如何是「公」、怎樣才「公」一直都是由當權者來闡釋。上世紀的五十年代,就是因為當權者的闡釋,社會財富便在一夜之間輕鬆地跨越法律和倫理道德的障礙而實現了所有權的轉移--大至榮毅仁的申新紡織印染公司、恆大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小至我外婆的鍋頭碗碟,一律收為國有。時至今日,我國的國有資產總算已走過了半個世紀的歷程,其間的艱辛和曲折甚至罪惡已有無數用淚水和血汗甚至生命凝聚成的故事來證明,曾經發生過的餓死幾千萬人的事件便是其中很重要的一個。這裡,我們可以想像,活生生地餓死一個人本已是一件極其殘忍的事情,更何況是幾千萬人?另外,既然有幾千萬人餓死,那麼想必會有更多的人處於餓而不死的狀態,而掙扎在生與死之間的痛苦邊緣。面對這一歷史,如果今天我們還總是陶醉於理論的優越性而無視事實的可怕性,那麼我們將愧對那數千萬亡靈,甚至愧對「人是萬物之靈」的美稱。因此,我覺得我們有必要對國有資產或說是對國有資產的相關問題進行反思。
顧名思義,國有資產就是產權屬國家所有的資產,由於國家是全體人民的國家,所以國有資產的產權也就歸全體人民所共有。根據所有權原則,人民對國有資產應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力,但也許是因為「人民」作為所有權者具有特殊性,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人們一般都是採用「行政代理」的方式來保證人民行使這些權力。但既然有代理,就必須有授權,這就是說代理者必須在徵得人民的授權後方可行使代理掌管國有資產的權力,否則其代理必是強行代理,而人民授權的方式便是投票選舉代理者,因此這裡的關鍵點是:我們是否有民主的選舉制度。如果沒有民主的選舉制度,國有資產的代理者便沒有代理的民意基礎,其結果是資產所有權者的權屬意願得不到反映,換句話說也就是國有資產的所有權缺位,或說是國有資產的產權歸屬模糊不清,說得通俗點,這樣的資產是一個無主資產。而對於這樣的資產,我們可以作如下的比喻:一棵野生的龍眼樹,它既不會健康地生長,其果實也只能作這樣的分配:先到先得,後到後得;強者多得,弱者少得甚至不得。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不得不說,國有資產理論與實踐是相互脫節的,其脫節點正是基於對所有權歸屬的解釋不能自圓其說,並因此造成了國有資產無所歸屬的事實,這一事實所引發的惡果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國有資產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
資產保值和增值的前提基礎是其所有權者的存在,其中的道理顯而易見:無所歸屬的物品由於沒有主人的呵護,自然就得不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甚至容易腐爛、遺失。類似地,國有資產因所有權缺失,自然就沒有所有權者的利益訴求,而既然沒有所有權者的利益訴求,其代理者也就無需承擔經營的風險責任;而既然無需承擔經營的風險責任,代理者對國有資產也就沒有內在的經營動力,其經營的行為和目的甚至與經營應有的本意不相融合。所有這些,均表明國有資產沒有保值和增值的基礎。照此說法,如果有數據或事實表明國有資產保值或增值了,那也只是資產內在本質或說是本能的表現,至多也只是某一個代理者或某一時期的代理者經營行為剛好吻合於經營本意的結果。如上面提到的野生龍眼樹,今年的龍眼果收成明顯好於去年,是其本身具有生命力,以及今年的雨水、氣候等利於其生長的因素明顯好於去年的結果。當然,也不排除有人或出於善性、或出於更好地佔有的目的,在龍眼生長的過程中對其施加了某種愛護。
第二,國有資產的運用不合理,甚至出現運用彆扭和惡性循環的現象。
1、運用不合理,主要表現是全民不共享、投入產出比過低甚至為負值等。
全民共享是國有資產所有權的結果反映。企業股東有參與企業分紅的權利,國有資產(企業)的股東也是如此。理論上,所謂的全民共享,也就是人人都享有國有資產運用所帶來的收益。如果一部份人享有,另一部份人(哪怕是一個人)不享有,那麼要麼就不是全民所有,要麼是其分配機制存在某種問題。從我國的實踐來看,分配機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人們獲取國有資產收益的機會不均等,因此談論全民不共享的問題還不如談論機會不均等的問題更為直截了當。關於機會不均等,我想只要是在中國吃飯生活的中國人,想必都會有很深的感受,什麼戶籍問題、級別問題、就業問題甚至上學升學問題等等都是機會不均等的現實折射,人們在這些問題面前被人為地劃分為國有資產收益的享有者和非享有者。更為重要的是,由於這種劃分的長期存在,使得社會的貧富差距日漸擴大,並產生了一個極其嚴峻的社會問題--民生問題,這裡我想不需再引用什麼數據來加以說明,所謂新「三座大山」(教育、醫療、住房)的說法及其形成的淒酸過程本身就是很好的例證。關於這一點,我還想談論兩個題外話:一是如何看待近年來惠農直至惠民政策的問題。近幾年來,民生政策出現很大的變化,先是農業稅取消了,後是九年制義務教育名副其實了,再就是社會保險保障措施加大了,甚至小商小販的工商費、攤位費也取消了。本來,這些政策的出台是我國社會進步、起碼是更正以前忽略民生問題錯誤做法的一種表現。然而,在因全民不共享而使民生問題惡化到社會難以負荷的情況下,政策的轉變之快很容易令人懷疑這些政策的出台動機,即它並不是一個正常社會特別是現代社會在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應產生的一種經濟成本,而是官方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維持固有體制而付出的一種執政成本。誠如是,那即說明官方還在幻想目前社會所出現的種種民生問題與體制無關,而只要體制依舊,「曇花一現」將是這些惠民政策的頭上光環。值得一提的是,因為政策驟然轉變,使得轉變之後的人可以享受政策的好處,但這必然虧負轉變之前的人,進而為社會又增加了一個新的不公平。如轉變之前就有很多適學青少年因交不起學費而綴學,而轉變之後學雜費免了,但他們的學齡又過了,那麼他們的這種損失誰來補償、誰能補償呢?二是如何看待官方民生支出數據的問題。近年來,我們經常看到增加了多少多少教育支出、減免了多少多少農民負擔的新聞。每每看到這些新聞,我從不懷疑這些數字的準確性,但我也從不相信這些數字的實用性,下面「炮轟財政廳」事件便能很好地說明我的這種感覺。
「正在召開的廣東省人大會議分組討論火藥味甚濃。1月19日,部份人大代表就當面追問列席會議的廣東省財政廳官員:新增財政70%用於民生投入,究竟什麼是『民生』?為什麼財政廳長的報告沒有對此作出說明?(中國新聞網1月20日)
應該說,廣東省人大代表此一問問到了要害處。而令人玩味的是,面對人大代表的追問,在場的廣東省財政廳官員這麼解釋:教育、衛生、科技、文化、農林水、環保、公共交通、社會保障、城鄉社區事務管理,都屬於民生的範圍。財政廳官員不解釋則可,一解釋更讓代表團一頭霧水。在場的人大代表當場質疑:如果這麼統計,那麼除了公檢法行政機關支出外,其餘都包括了;更有代表『炮轟』:如果這麼說,凡政府用錢全都變成民生支出了!
那麼,在場廣東省財政廳官員為什麼沒有能給代表們一個清晰的『民生答卷』呢?原因似乎很簡單,不是財政廳官員沒有巧辯之才,而是存在一個根本原因:在財政預算問題上,民生並沒有具體定義。因此,面對人大代表的追問,當然『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了。
分析廣東省財政廳官員所遭遇的尷尬,很清楚,就是沒有真正弄懂啥叫民生,在財政預算安排上沒有真正體現民生」(http://club.pchome.net/「上進心」貼子)。
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方面。要準確地計算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還真的是比較難,甚至根本無法計算,這是因為:市場經濟本質上是商品經濟,商品的交易是在市場中形成,等價交換是其遵循的最基本的規則,可以說,價格是商品交易的靈魂。而如果進入市場的商品無所有權歸屬,即是誰的商品都不確定,那麼也就無從產生商品的市場價格,其形成的商品交易也不是真正意義的商品交易。顯然,國有資產因所有權缺失,其進入市場的價格也就不是真正的市場價格,而資產的投入產出比是以市場價格來計算的,在國有資產市場價格失真的情況下,我們無法準確地計算其投入產出比,即使計算了,也沒有多大的意義。因此,如果要對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進行評估,從具體的事例中進行感知也許是一個可行的辦法。這裡提供一組數據,或許能說明一些問題:目前我國年用煤量達10.8億噸,居世界第一。以煤炭為主的能源供應,加之技術和操作管理等諸多原因,使得能源利用率與發達國家相比相差很大,如日本能源綜合利用率為57%,美國為51%,而我國只有30%。我國噸鋼綜合能耗平均為1500g標煤,比發達國家高1倍。我國主要產品單位耗能指標比國際先進水平高30%~90%。每創造1美元工業產值,我國能耗相當於發達國家的4~5倍,是印度的1.64倍(meiyidian:《金光集團呼籲——節能從企業自我做起》)。對於國有資產投入產出比情況,這裡我還想引用兩個具體事例來加以說明:近的例子如外匯儲備運用。關於外匯儲備運用的效果,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金融專家劉夢熊曾疾言厲色質問中國財政金融管理當局有關拍板人:"你們這班敗家子哪裡來這麼大的膽子,拿國家人民的錢,來買天文數字的3763億美元美國"兩房"公司債券。現在"兩房"基本上已破產,你們如何向全國人民交代?如此離譜決策有沒有黑幕,人大常委會應立即組織特別調查組徹查,追究責任!"(劉夢熊:《我為人民鼓與呼》);遠的例子如六七十年代的援越援柬問題,其中的援柬問題很值得我們沉思:我們在吃不飽穿不暖的年代對柬埔寨的波爾布特政權進行了無私的援助,但這個政權卻在不到四年的時間裡屠殺了其本國三分之一的人民。據說柬埔寨首相洪森每每到中國訪問,都會對這一歷史進行回顧和遣責--也許這就是我們的國有資產投入所產出的一個「收益」吧?
2、國有資產運用彆扭和惡性循環。
離奇的制度設計有離奇的制度運行。資產運用的本意是尋求收益(包括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對於國有資產運用來說卻不盡如此,甚至南轅北轍。由於國有資產運用的不合理,代理者在民意或是自身良心的遣責下總會出台一些糾正對策和措施,這些糾正對策和措施往往也就是一種新的國有資產運用方式。但「慶父不死,魯難未了」,在所有權制度不從根本上得到改變的情況下,即使有再充足的理由、再崇高的目標,甚至再怎樣「不管前面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一往無前,義無反顧,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式的雄心壯志,任何新的糾正對策和措施都只會是「新瓶裝舊罐」、「換湯不換藥」。不僅如此,由於沒有(或是無法)對舊的、新的國有資產運行方式作出正確有效的評估,加之個別代理者素質、能力低下,其出台的糾正對策和措施甚至前後矛盾,離奇彆扭。如公款消費問題,本來我們已有很多法律法規禁止任何人動用公款進行私人消費,甚至憲法已有「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條文,但我們每年還是格式化地在元旦春節期間發文禁止公款亂消費,這不得不令人懷疑公款消費問題也在格式化地屢禁不止。更有意思的是,針對一些人動用公款賭博、結二奶的現象,有些地方政府竟出台「禁止動用公款賭博和嫖娼」的規定(網易博客popo心情家園:《現行的四大白癡禁止》)。
如果說運用彆扭可笑,那麼運用惡性循環就是可怕。眾所周知,國有企業是很難產出效益的,用「扶不起的阿斗」來形容國有企業並不為過,但就是這樣的一種企業,竟是銀行信貸資金支持的重點,甚至有些企業已處於關門停產狀態,還能得到銀行的資金支持,而其用途只有一個:發放企業職工工資(我們這裡就有這樣的事例)。由於產不出效益,國企拖欠商業銀行貸款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也就因此而大量地沉澱,這就造成了商業銀行資金週轉困難的現象。而央行為了解決商業銀行的資金週轉問題,又採取了再貸款的方式救助商業銀行,但如同商業銀行的信貸資金那樣,央行的再貸款也是有去無回。上世紀九十年代,央行的再貸款回收率十分低(殷孟波主編:《貨幣銀行學》第223頁)。本來,再貸款是救急不救窮的,期限短且信用性強,但由於在國有性質上的無差異性,央行和商業銀行甚至和國企一樣,都是鐵肩擔重義,都是為了一時的權宜之計不惜犧牲長期的經濟代價。我們知道,再貸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發行貨幣、財政性存款、存款準備金,因此再貸款的收不回,必然意味著央行為此而向市場投放更多的基礎貨幣,意味著市場的貨幣供應量增大,其結果便是貨幣貶值,並引起通貨膨脹,這樣最終的經濟損失還是由國民來承擔。當然,目前通貨膨脹的出現是多種因素的結果,但上述再貸款的收不回應該概莫能外。
第三,為代理者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提供了客觀條件,並因此而扭曲人們的心靈,模糊人們的是非判斷力,誤導人們的行為準則。
野生的龍眼果誰都可以摘,只是看誰摘先誰摘後、誰摘多誰摘少甚至誰沒有能力摘罷了。國有資產因所有權缺失,其也有野生龍眼果一樣的道理,所不同的是它有一個名義上的所有權--法律規定,國有資產屬全民所有。也正是這一點,和摘野生龍眼果不同的是,誰將國有資產佔為己有便是一種貪污挪用行為。而貪污挪用行為是由人來舉證的,由於國有資產缺乏個人所有權者的利益訴求,因此這種貪污挪用行為自然就不涉及個人的利益得失,這樣也就失去了舉證的基礎。可以想像,一個人總是去白吃白拿別人的與他總是去白吃白拿國家的,這兩種行為給人的感覺顯然不同,所發生的結果肯定也不同。
因國有資產具有名義上有所歸屬和實際上無所歸屬的雙重性質,使得其代理者也有著雙重的身份,即名義上的代理者和實際上的佔有者。如同一女侍兩夫,該女既有服侍癱瘓在床的丈夫的義務,但當她出於生理的需要,她也可以去尋找另一個不是她丈夫的男人。這裡,對於該女來說,講求人性必傷道德,講求道德必傷人性。但由於人性是本,道德是末,因此在人性和道德之間,她往往會選擇人性而棄道德,去與不是她丈夫的男人共享快樂,怪只怪在她不應有個癱瘓在床的丈夫。國有資產代理者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案件的頻頻發生、此伏彼起,其實正是人性戰勝道德的結果,當然也是法律癱瘓的結果。由於貪污挪用行為是個人的主觀行為,所有權缺失是一個客觀事實,因此人們完全有理由懷疑:國有資產這種所有權制度的設計本身就是為代理者貪污挪用國有資產提供的一種制度安排。這裡提供一組數據,來說明國有資產流失那怵目驚心的現狀:中科院國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鋼曾保守地估計,在90年代後半期,主要類型的腐敗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消費者福利損失平均每年在9875億—12570億元之間,佔全國GDP總量的13.2%—16.8%。而同時,官員腐敗被查處的概率依然太低,腐敗的收益遠遠高於風險。據統計,1993年至1998年,每100名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幹部只有42.7人被立案偵查,最後被判刑的只有6.6人。「這意味著一個人貪污受賄,只有6%的概率被繩之以法,這幾乎可以說是一個『小概率事件』,自然就會惹得很多人心動了。」(胡鞍鋼:《腐敗損失每年1萬億》)。
喜歡佔有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是遊民痞子的本性,但當痞子遊民披上「正人君子」的外衣時,這種本性便會模糊人們的視線,甚至會得到人們的認同。江蘇某電力建設監理公司會計劉堅,利用職務之便將350萬公款用於個人揮霍,東窗事發後,她面對檢察官說了這麼一句耐人尋味的話:「別人能用公款消費,為什麼我不能?」(遵義論壇:《女會計的「反詰」發人深思》)。是的,為什麼同樣是動用公款消費,別人能逍遙自在,而她卻身陷囹圄。可另外的一個問題是,如果是街頭巷尾的遊民痞子強佔了別人的錢財去消費,她是否也有「為什麼我不能」的疑問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前者是級別的象徵,是本事的象徵,而後者則是無賴的表現,甚至是罪惡的表現。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本來,佔有不屬於自己的財產是一種不道之道,但因特權者擁有動用國有資產的權力,且當他將國有資產佔為己有時並不傷及某一個人利益,因此其「不道」便為人們所忽略,而當這種忽略和人的財富夢本性混合在一起,又恰逢社會都充斥著這種「不道」時,其「不道」便逐漸地成為人們認定的「正道」。買官賣官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大概就是因為官擁有這種人所公認的「正道」而倍受人的追逐的緣故吧。另外,能動用公款消費者,因為消費的不是自己的錢財,其往往出手大方、毫無禁忌,甚至終日過著花花綠綠、醉生夢死的生活,這種「正道」所隱藏著的某種迷惑或誘惑必然會吸引一些有消費衝動但又沒有能力消費的人,碰上走火入魔者,必然或打砸搶偷,或坑矇拐騙,只要有橫財可獵,他們都會認為是「正道」而不擇手段。
物有所屬是人類文明的象徵,是社會得以向前發展的動力。國有資產所有權缺失無不意味著將大量的社會財富拋於野外,成為野生物品,其結果便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發展的物質資料缺失。在過去的封建年代,雖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但其物質畢竟還是物有所屬,還有主人呵護。即使是惡霸強搶,因其只是所有權轉移(哪怕這種轉移有些血腥,這另當別論),但所有權並沒有缺失,其物品還會得到妥善的保管和利用。而所有這些,起碼都符合了物質決定世界的規律。郎鹹平教授說中國現在處於五千年來最黑暗的時期(郎鹹平:《社會之壞五千年僅見》),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的含意是什麼,但如果這句話用在本文,我想或許就是指史無前例的國有資產野生性這一事實吧。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