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裝業主抗議前置實行鉛含量法

2009年02月04日大紐約
【新唐人2009年2月4日訊】兒童服裝安全和平價聯盟(Coalition for Safe and Affordable Childrenswear NAM CSAC)今天在紐約曼哈頓34街的先驅中心(Herald Center)舉行記者會,呼籲聯邦眾議院能阻止即將在2月10日實行的有關童裝鉛含量的新法規。請看本臺記者的報導。

兒童服裝安全和平價聯盟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他們對法令所規定的鉛含量限額,並無異議,但是,這一法令涉及已經上架和出廠的兒童服裝產品,這意味著5億美元的成品童裝將被收回,甚至被銷毀,紐約的童裝業將有4000人為此失去工作,近50個商家面臨倒閉。

根據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ssion)在2008年出臺的《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第101條規定,自2009年2月10日起,為12歲或更年幼兒童設計的產品含鉛量將設定在600ppm體積濃度值,如果超過這個數值,產品在美國將禁止銷售,並要負民事和刑事責任。

Kids Headquarters童裝銷售副總裁考瑞絲沃斯坦:“這個法令最大的問題就是前置執行,在一年甚至兩年前出產的(童裝)產品,是合法和安全生產的,但是,在2月10日,部份可能因含鉛量問題,而禁止銷售。”

K&L童裝連鎖供應副總裁大衛百爾容:“更重要的是,為甚麼那些在以前被認為是安全的產品,從現在起卻不夠安全在市場上銷售,太令人不可理解了。”

該聯盟呼籲聯邦眾議院能阻止該法令在2月10日實行,並希望能以出廠日期為準,已經上架和出廠的童裝產品不應在新法令範圍之內。

童裝安全和平價聯盟主席史蒂夫萊維:“我們將要求眾參兩院的議員能致力於撤銷《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的前置執行。”

另外,他們還建議將新法令的生效日期推遲半年,以便給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足夠時間,出臺更詳細、合理的驗收法規。

新唐人記者安心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