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被正式起訴

2009年03月21日四川地震
【新唐人2009年3月2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海藍報導)四川省地震重災區,北川縣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被當地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正式落案起訴,目前案件進入起訴階段,審訊日期未確定。

原代表曲山鎮小學、後被選為北川縣遇難學生家長代表何洪春,自去年9月27日,因涉嫌組織家長到保險公司抗議,被公安拘捕後,家屬近日得知何洪春將被法院正式起訴。

據何洪春姐夫張先生向本台表示,週五早上,他向北川縣檢察院查詢案件情況,起訴科曹科長口頭通知他,檢察院把所有材料送至北川縣法院,準備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作起訴,法院已受理案件,估計本月底或4月初開庭審訊。他說:「起訴科的曹科長今天說,我們還想取保候審,他父親病危,但他說這幾天材料已送到人民法院,也就是說他己經被起訴。」

張先生引述北川縣政府有關官員曾說,何洪春案件在特殊時期發生,需要特殊處理,但國家沒有發指令,要求特殊處理地震案件,也不應超出法律程序。

張先生還說,何洪春由被捕至今,家人沒有接過公安局正式通知書,北川縣公安局10月29日口頭通知他被逮捕,按照法律,法院應該在3個月內提出起訴與否,但檢察院把何洪春案件材料,兩度發回公安局再調查,案件拖延至今,他已被關押接近半年,期間,家屬沒有機會探望,只有透過律師處理案件。

何洪春代表律師戴國章表示,按照起訴程序,法院應該把起訴書副本給家屬,但家屬及律師尚未收到。現階段未開庭,沒法看見起訴方的證據,他沒法評估案情,不過,如罪名成立,何洪春將判刑五年以下。他說:「現在辦案機關要起訴,那是代表國家的起訴權,至於具體案情,要到法院開庭才看見全面的證據,律師在這一階段 不好評估。」

北川縣人民法院一名職員表示,週四已接獲檢察院送來何洪春案件的有關材料,法院巳提案,大約在個半月內審理案件。她說:「他是何洪春,他被起訴,是檢察院送過來的刑事案件,是公訴案件,上庭日期我們不清楚,是刑檢人員在辦,不可能,檢察院巳把案件送過來,怎可能退回去。」

據其姐夫張先生透露,何洪春自去年八月起,替外甥遇難女兒申訴,被曲山鎮小學及幼兒院遇難學生家長,推舉為代表,當時有八名代表。其後九月,由北川縣政法委張中凱,與北川縣政府、教育局、公安局領導,及保險公司代表,一起召開協調會議,並選出九位家長,代表北川縣十多間學校及五百多名家長,爭取有關保險賠償,何洪春被政府選為代表。而十多間學校包括,北川中學、曲山鎮小學及幼兒園、陳家壩中、小學,及禹裡鄉學校等。

據瞭解,何洪春被拘留後,北川縣公安局曾在10月14日,於擂鼓鎮舉行「打擊個人刑事犯罪審判大會」,有目擊者指,何洪春被押往現場,及遊街示眾。

汶川大地震中,北川中學兩座教學樓倒塌,三千多名師生中,約一千七百人遇難。曲山鎮小學兩幢三層高教學樓倒塌,有五百多名學生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