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颱風假 九五聯盟:政府應修法落實

2009年06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6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9日電)輕度颱風蓮花可能影響台灣。勞委會今天宣布,縣市政府停止上班時,勞工可以不出勤。但積極爭取勞工颱風假的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批評,勞委會立場仍模糊,修法才能落實保障勞工權益。

青年九五勞動聯盟執行委員劉侑學表示,行政指導只是建議,勞委會的態度依然不清楚。他強調,台灣不能一國兩制,生命不應有不同考量,颱風可以事前預知,與其他天然災害不同,因此勞工應與公務員一樣有颱風假,勞委會必須修改勞動基準法,直接將颱風列入法定假日。

劉侑學表示,聯盟主張颱風天原則放假,公共服務和重要提供民生服務的工作可列為例外討論,超商和外送等工作則沒有迫切到班需要。

劉侑學表示,聯盟主張有特殊需求的工作,在向地方政府報備後,雇主得依勞工意願請求到班。由於選擇權在勞工,勞工若不到班可不給薪;但如果到班則發給當天兩倍薪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發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抗議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當發生颱風、地震、洪水等天然災害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縣市停止上班,勞工可不上班,雇主宜不扣發工資。

勞委會規定,因天災未出勤,不可歸責於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請事假或其他假別,也不得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做其他不利處分。

去年薔蜜颱風襲台,台中一名在超商工作的19歲董姓學生,在9月29日凌晨下班騎車返家途中,被因強風吹落的電纜線勾勒頸部不幸死亡。九五勞動聯盟在意外發生前一週,才為爭取勞工颱風假權益二度前往勞委會抗議;意外發生後,聯盟又於去年10月初三度前往勞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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