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8日訊】(新唐人記者綜合報導)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7號被執行死刑。據大陸官方媒體稱,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委、市紀委門口均有民眾「自發」拉出橫幅、鳴放鞭炮慶祝,網民感覺充滿文革時代的色彩,外界質疑這是官方安排的行動。
文強最牽掛兒子
文強曾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是市委書記薄熙來掀起的掃黑風暴落馬的最高級官員。重慶地方法院今年四月一審認定文強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強姦罪等罪成,判處其死刑,並處沒收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但於五月被駁回。最高法院昨天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據大陸媒體報導,文強的一審辯護律師楊礦生、二審辯護律師宣東,先後10多次會見文強。他們介紹,每次會見,文強的情緒總的來說,十分穩定。一審宣判文強死刑後,雖然是他沒有想到的結果,非常不能接受,但是當時他還是十分冷靜。這與他多年擔任重慶公安系統的要職有關。
宣東說,最後一次會見文強的時候,文強最牽掛的是他的兒子文伽昊,因為自文強“雙規”後,他的兒子也不知所終。他也希望能夠見上兒子一面。
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即7月7日晚6時,文強大姐文萬琴接到專案組人員通知稱文強想見她,核實幾個問題。7日上午7時,專案組派車去接,文萬琴提出帶上文強兒子文伽昊,一同見面。對方答復,他們自有安排。後來文強如願見到了兒子文伽昊。
文強臨別前,對兒子文伽昊說:“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會,要聽話,要好好做人。”說完這些,文強及其大姐、兒子在會見室失聲痛哭。
文強案二審代理律師、有最高法院工作經歷的宣東認為,一般案件在最高法院覆核至少需要半年時間,文強案完全是特事特辦。
宣東還是堅持他在二審期間的辯護意見,無論是從文強的受賄金額、還是從文強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來講,這個案子都不是最大的。但是文強案通過媒體的報導,可以說是家喻戶曉,形成了很大的民憤。
據廣州日報報導,西南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梅傳強說,在學界,文強案也有一些爭論,焦點是他的受賄金額。“法院認定的受賄金額只有一千多萬元,並不至於判死刑立即執行。有人會說,好多受賄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都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
他解釋道,因為文強比較特殊,他的身份是公安局副局長,卻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這個性質很惡劣。此外,他還犯有強姦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數罪並罰,最後判為死刑立即執行。
民眾拉橫幅放鞭炮慶祝疑為官方安排
據大陸媒體報導,7日,在文強進行一審的五中院門前,有不少群眾聚集圍觀。同時,在重慶市多處出現慶祝文強被處決的條幅。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委、市紀委門口均有群眾拉著橫幅。重慶步行街解放碑、觀影橋商圈則掛滿了豎幅標語,整個城市洋溢著慶祝的裝扮。
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門口,還能看見放鞭炮的痕跡(網絡圖片)
另外在重慶市檢察院門前,亦有市民放鞭炮慶祝。
中國各大媒體均圖文報導,令人懷疑這些都是官方安排的行動。有網民說,彷彿又回到了文革。
知名媒體人程益中批評,拉橫幅慶祝一個生命的終結,既冒犯了法律的尊嚴,也突破了人性的底線。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在微博說,這些大標語不像百姓自發搞出來的。
有網友發帖說,這橫幅掛的我很不得勁兒,應該老百姓自己來掛,你說對不對?文強在那個什麼局沒兩天,根本來不及禍害他們,他們痛快個啥?如果是代表重慶老百姓掛的,他們代表個啥?!這新聞照片真複雜。如果他們是代表自己掛給上面和下面看的,那他們想幹嘛?有這個必要嗎?其他單位豈不應該跟風?好好打黑不就行了。不就打個黑嗎?這不是應該嗎?!真不知道說啥好!如果哪個街道老百姓自發掛,發個照片說說,你說誰還會接著被雷到?
署名郭文婧的評論文章認為,中國的老百姓沒有隨便打橫幅的習慣。他們在表達內心特別感激的時候,也大多選擇了錦旗這種形式;只有在他們特別需要表達難以實現的正當訴求的時候,才會冒險打出橫幅。政府在對待這種橫幅的時候,大多數時候並不是“友善”的。我曾經在若干地方的政府門口看見過這種橫幅,但只要老百姓一拉出橫幅,員警就會上前把它沒收,甚至連上訪群眾一起推進警車。
中國的老百姓也沒有隨便放鞭炮的習慣,大多數時候都是在有喜事的時候才會放鞭炮。耐人尋味的是,根據《重慶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的規定,那些在檢察院門口放鞭炮的做法,本身並不是合法的。
文強處死 上司升官
另外,詭異的是,就在同一日, 就在文強被處死之日,文強的前上司、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朱明國升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內地網民揶揄:「重慶黑惡勢力能做大,重慶警方涉黑之深令人瞠目結舌,朱明國能一塵不染,確實不容易!」
朱明國自 2001至 2006年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長,文強在 1997年出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不是朱明國提拔。但作為文強的上司多年及面對重慶黑社會橫行問題,朱明國難道沒有責任嗎?網民感嘆:「在中國當官,只要人跟對了,做錯甚麼都沒關係,都會上去的。」
文強最牽掛兒子
文強曾任重慶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是市委書記薄熙來掀起的掃黑風暴落馬的最高級官員。重慶地方法院今年四月一審認定文強受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及強姦罪等罪成,判處其死刑,並處沒收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但於五月被駁回。最高法院昨天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據大陸媒體報導,文強的一審辯護律師楊礦生、二審辯護律師宣東,先後10多次會見文強。他們介紹,每次會見,文強的情緒總的來說,十分穩定。一審宣判文強死刑後,雖然是他沒有想到的結果,非常不能接受,但是當時他還是十分冷靜。這與他多年擔任重慶公安系統的要職有關。
宣東說,最後一次會見文強的時候,文強最牽掛的是他的兒子文伽昊,因為自文強“雙規”後,他的兒子也不知所終。他也希望能夠見上兒子一面。
在執行死刑的前一天,即7月7日晚6時,文強大姐文萬琴接到專案組人員通知稱文強想見她,核實幾個問題。7日上午7時,專案組派車去接,文萬琴提出帶上文強兒子文伽昊,一同見面。對方答復,他們自有安排。後來文強如願見到了兒子文伽昊。
文強臨別前,對兒子文伽昊說:“爸爸有罪,不能埋怨社會,要聽話,要好好做人。”說完這些,文強及其大姐、兒子在會見室失聲痛哭。
文強案二審代理律師、有最高法院工作經歷的宣東認為,一般案件在最高法院覆核至少需要半年時間,文強案完全是特事特辦。
宣東還是堅持他在二審期間的辯護意見,無論是從文強的受賄金額、還是從文強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來講,這個案子都不是最大的。但是文強案通過媒體的報導,可以說是家喻戶曉,形成了很大的民憤。
據廣州日報報導,西南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梅傳強說,在學界,文強案也有一些爭論,焦點是他的受賄金額。“法院認定的受賄金額只有一千多萬元,並不至於判死刑立即執行。有人會說,好多受賄幾千萬,甚至上億的都沒有判死刑立即執行。”
他解釋道,因為文強比較特殊,他的身份是公安局副局長,卻是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這個性質很惡劣。此外,他還犯有強姦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數罪並罰,最後判為死刑立即執行。
民眾拉橫幅放鞭炮慶祝疑為官方安排
據大陸媒體報導,7日,在文強進行一審的五中院門前,有不少群眾聚集圍觀。同時,在重慶市多處出現慶祝文強被處決的條幅。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市委、市紀委門口均有群眾拉著橫幅。重慶步行街解放碑、觀影橋商圈則掛滿了豎幅標語,整個城市洋溢著慶祝的裝扮。
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門口,還能看見放鞭炮的痕跡(網絡圖片)
另外在重慶市檢察院門前,亦有市民放鞭炮慶祝。
中國各大媒體均圖文報導,令人懷疑這些都是官方安排的行動。有網民說,彷彿又回到了文革。
知名媒體人程益中批評,拉橫幅慶祝一個生命的終結,既冒犯了法律的尊嚴,也突破了人性的底線。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在微博說,這些大標語不像百姓自發搞出來的。
有網友發帖說,這橫幅掛的我很不得勁兒,應該老百姓自己來掛,你說對不對?文強在那個什麼局沒兩天,根本來不及禍害他們,他們痛快個啥?如果是代表重慶老百姓掛的,他們代表個啥?!這新聞照片真複雜。如果他們是代表自己掛給上面和下面看的,那他們想幹嘛?有這個必要嗎?其他單位豈不應該跟風?好好打黑不就行了。不就打個黑嗎?這不是應該嗎?!真不知道說啥好!如果哪個街道老百姓自發掛,發個照片說說,你說誰還會接著被雷到?
署名郭文婧的評論文章認為,中國的老百姓沒有隨便打橫幅的習慣。他們在表達內心特別感激的時候,也大多選擇了錦旗這種形式;只有在他們特別需要表達難以實現的正當訴求的時候,才會冒險打出橫幅。政府在對待這種橫幅的時候,大多數時候並不是“友善”的。我曾經在若干地方的政府門口看見過這種橫幅,但只要老百姓一拉出橫幅,員警就會上前把它沒收,甚至連上訪群眾一起推進警車。
中國的老百姓也沒有隨便放鞭炮的習慣,大多數時候都是在有喜事的時候才會放鞭炮。耐人尋味的是,根據《重慶市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條例》的規定,那些在檢察院門口放鞭炮的做法,本身並不是合法的。
文強處死 上司升官
另外,詭異的是,就在同一日, 就在文強被處死之日,文強的前上司、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朱明國升任廣東省委副書記,內地網民揶揄:「重慶黑惡勢力能做大,重慶警方涉黑之深令人瞠目結舌,朱明國能一塵不染,確實不容易!」
朱明國自 2001至 2006年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長,文強在 1997年出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不是朱明國提拔。但作為文強的上司多年及面對重慶黑社會橫行問題,朱明國難道沒有責任嗎?網民感嘆:「在中國當官,只要人跟對了,做錯甚麼都沒關係,都會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