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洪波:無限雜思賴案的終結還是開始

2011年07月27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7月27日訊】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了。在到達中國土地的第一時間,公安機關對賴昌星執行了逮捕。此前,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辦理了交接手續。

賴昌星逃亡12年,他一直是一個話題人物。在人們想到廈門、走私和權錢勾結時,會想到他;有時,人們看到一些政經人物或娛樂人物時,會想到他;甚至,當我們看到「紅樓」等字樣時,也會想到他。賴昌星幾乎是無處不在的,像魂靈一樣,處處飄蕩。

賴昌星逃亡12年,也一直是中加關係的話題。中國和加拿大,兩個國際關係主體,兩個完全主權單位,因賴昌星而產生了不少外交事務、司法事務。賴昌星遣返一事山重水復,雙邊氛圍也頗多曲折。至少在中國,人們對中加兩國的司法體系不管是否瞭解,都對賴昌星遣返中國一事翻來覆去不無厭煩,此次忽傳賴昌星迅即遣返,也並不顯得振奮了。

12年前的廈門遠華案,迄今仍是中國最大經濟案件,沒有之一;導致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近300人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8人被處死刑立即執行。賴昌星的企業5年走私貨物總值530億元,偷逃稅額300億元,遠華案不僅一時引起廈門經濟的巨大波動,引起廈門市官場要員一空,而且政治影響波及福州和北京,稱為「通天大案」,不是誇張形容,而是寫實描述。

因為賴昌星逃亡,遠華案的法律處理留下了遺憾。賴昌星因為逃亡而成為一個符號,而遠華迅速「做大做強」,依賴、利用也暴露了中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多方面問題,賴昌星逃亡之後,雖然過得不可謂如意,卻能讓人看到法律對一個嚴重罪嫌無可奈何。賴昌星逃亡甚至成為一種啟示,他是逃脫法律審判的標本,我們不能肯定賴昌星成了一個學習的對象,但賴昌星之後,資本所有者或者官員外逃的情形確實是越來越普遍了。

賴昌星被遣返,意味著什麼呢?是在遠華走私案的案捲上簽下最後一個名字,還是開始遠華案未盡的調查;是遠華案的直接終結,還是遠華案的重新開始?幾乎沒有人提出這個問題。遣返賴昌星,無疑是因為賴昌星涉嫌犯罪已有確切證據。然而,無論有多少證據,並不表示賴昌星的涉案問題已經調查完畢,更不意味著賴昌星不存在未被發現的犯罪問題。

因此,賴昌星被遣返,不只是終於使一個缺席的調查能被他簽字畫押,不只是一個逃亡的罪嫌將要被給予一個判決,而是首先意味著賴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問題要得到新的調查,在這一過程中,不排除還將發現新的問題。這就是相關報導中,「海關緝私部門正對賴昌星涉嫌走私犯罪的問題開展進一步偵查」的意思。

公安部門表示,遣返賴昌星表明了「中加兩國維護法律尊嚴、懲治刑事犯罪的態度和決心」,民眾希望看到的是賴昌星案能夠得到不留死角的處理。賴昌星在加拿大逃亡多年,一些人則猜測賴昌星遣返一事之所以大費曲折,或許與中國內部的角力有關。賴昌星曾經表示如果被遣返中國,將會有很多人睡不著,這是假託大言、虛張聲勢,還是實有所本、實有所指?賴昌星在遠華走私案中扮演的角色,應屬至關重要。有遠華走私案調查中,是否有因賴昌星不在場而為人背誣的情況,是否有因賴昌星不在場而遺漏犯罪事實的情況?人們固然欣慰於賴昌星被遣返,但賴昌星案將如何處理,人們也將拭目以待。

賴昌星被遣返了,這不應是遠華案終結的標誌,而應是遠華案深度調查的再開始。賴昌星那裡有遠華案尚未被發現的事實嗎,有誰會為賴昌星被遣返而寢食難安嗎?將賴昌星被遣返想像為「天網恢恢」的證明,想像成「震懾外逃貪官」,都很容易。但真正的問題是,賴昌星被遣返以後,怎樣讓人們相信遠華案的真相將全部顯露,案件的所有政商路線圖都將被清算,否則,賴昌星被遣返可能會在人們對法治的想像上新撒一把鹽。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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