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中共政法委之前世今生

2011年08月09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2011年8月8日訊】(接前文《610、維穩辦、國保等迫害機構更多黑幕(一)》)

5、凌駕在法律之上的中共邪黨政法委

中共邪黨的所謂“政法委員會”制度正式使用“官方”名義始於邪黨竊奪政權的1949年。 1949年中共邪黨搞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設政務院,政務院設外交、國防等各部,在這些專門行政部門之外,中央政府還搞了一些委員會,包括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化教育和人民監察四個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地位比各部高,它們負責“指導”相關各部門。其中的“政治法律委員會”簡稱“政法委”,負責操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署、司法部和法制委員會四個部,後來公安部又納入這個系統。中共的政法委還與紀委共同指揮政府監察部門(即中共的黨務部門指揮政府部門),與軍委共同指揮武警部隊。

“政法委員會”原來是以國家機關名義出現的所謂“官方”機構,但後來則露骨的以中共邪黨的黨務專門機構的面目起作用。作為國家機關的政法委員會什麼時候撤銷的,無從考證,大體上是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或者是六十年代初期左右。而在六十年代初期,中共邪黨中央成立了“中央政法工作領導小組”。八十年代初期,中共邪黨中央再次決定成立政法委員會,這個政法委員會繼承了中央政法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成為中共黨內的正式機構。 1987年中共“十三大”後,曾決定撤銷中央政法委這個明目張膽的干涉司法獨立的機構,但江澤民上台後,為加強其獨裁權力,黨政分開不提了,司法公正也不提了。 1990年初,中共中央頒布了《關於維護社會穩定,加強政法工作的通知》,“決定恢復中央政法委員會”。 199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頒發《關於轉發的通知》(廳字[1995]28 號),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 1999年4月,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政法幹部隊伍建設的決定》(中發[1999]6號),聲稱“政法委員會是各級黨委領導、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政法委作為中共中央的正式機構,成為黨干涉政,破壞司法獨立的典型組織。

中共邪黨政法委的所謂“職能”包括執法監督權(“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協管幹部權(“協助黨委和組織部門考察、管理幹部”),綜合治理一票否決權等。

縣級政法委員會是中共邪黨政法委員會制度設置的最低一級,再往下到鄉鎮一級就沒有設置這一機構(綜治委到鄉鎮一級還設治理辦公室)。市縣一級基層政法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乾擾司法獨立,原北京大學一法學博士曾在2003年到江蘇做過基層政法委員會制度個案研究,把政法委員會制度稱為是一種隱性司法制度,他在調查報告中說,在縣一級的公安、檢察、法院、政法委四家關係中,由於公安部門實力最強,而法院和檢察院的地位又比政法委在行政級別上的地位高(一般說來,政法委書記的地位比法院、檢察院長要高一些,但是政法委書記並不能代表政法委員會這個機構的級別,就機構本身來講,政法委又要比法院、檢察院的製度地位要低),政法委員會到底有多大的權力,取決於這幾個部門的權力博弈。但是,在中共發動的從上到下的整人政治運動中,政法委卻是一個權力極大的關鍵部門。作者說,他去調查的那天下午,正趕上縣委組織部來通知,宣布政法委員會的四個乾部退居“二線”,其中包括三個政法委副書記全部下台,但保留了主管“610”辦公室的一個兼職的副書記。可見,迫害法輪功是中共邪黨政法委的重要職能。

中國異見人士呂耿松曾在《北京之春》雜誌上撰文,引用歷史事實、法理論證和學者意見認為,政法委是中國最大的特務組織,政法委員會的存在本身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因此是個缺乏法律依據、破壞司法獨立的違憲組織。在中國,最高法院院長竟然還得向公安部長做工作匯報,可說是中國司法的悲哀。在周永康擔任公安部長時,周是中央政法委副書記,而當時的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只是政法委委員,所以,公安部長還是法院院長的直接上司。這種司法怪像在中共的系統裡卻是常態,很多地方的政法委書記都是兼任公安廳(局)長。比如現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越,同時就又是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以及武警河北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按照現代司法獨立的原則,公檢法三機關是相互獨立的,但政法委偏要把這三家揉在一起,而且凌駕在這三家之上,搞所謂“聯合辦案”。政法委對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安(全)系統的控制,使得中共統治下的司法獨立完全成為泡影。這樣做的後果是,警方根據檢察院起訴的需要來蒐集證據;檢察院又根據法院判決的需要來起訴。即使這些年中共司法改革中也一直在聲稱要加強司法獨立,但是,在中共發動的全國性政治迫害運動中,司法獨立是蕩然無存的,一切都是圍繞著中共邪黨的意志來進行的。這在“610辦公室”操縱的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中表現尤為明顯。

6、邪黨綜治辦、維穩辦、610辦

雖然中共邪黨數十年一直高喊“穩定壓倒一切”,但是中共的胡作非為卻使得社會越來越不穩定。近幾年大陸社會矛盾,包括群體抗暴事件,越來越突出,於是為了維護高壓統治,從中共中央到地方,甚至基層的鄉鎮街道,都出現了所謂“綜治辦”、“維穩辦”等機構,常常又和“610辦”、“ 防範辦”在一起辦公,比如在一些基層文件中會看到“維穩辦(防範辦)”、“維穩辦(610辦)”的說法,所以有人猜測是不是“610辦”改名叫“維穩辦” 了。這裡我們詳細說一下這幾個辦公室的關係。

中共邪黨的所謂“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中央綜治委”)成立於1991年,是中共中央的所謂“直屬工作部門”(其他直屬工作部門包括政法委、中央組織部、宣傳部等),下設“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中央綜治辦”),它是“中央綜治委”的辦事機構,與“中央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 “中央綜治委”的主任一般都是中央政法委書記。

“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是中共邪黨中央的“議事協調機構”,正式成立於上世紀90年代,但其下設的辦公室“維穩辦”在各地的建立是近幾年的事情。 “維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括:中央政法委員會、中央綜合治理委員會、中央宣傳部、公安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其常設辦事機構是“中央維護穩定工作辦公室”(簡稱“中央維穩辦”)。同“中央綜治辦”一樣,“中央維穩辦”也是在中央政法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 “中共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組長一般也是中央政法委書記。 “維穩辦”主任通常由政法委副書記兼任。 “維穩辦”涉及到社會多個方面,並不僅限於政法方面。因此,其成員單位比中央政法委廣泛,除公、檢、法系統及國安部門外,還納入宣傳部門。中共邪黨從中央到各省、市、縣直到鄉和街道一級、乃至重要事業、企業單位都設置了“維穩辦”。

“維穩辦”雖然成立已久,但首度引起外界關注,卻源於2008年的沃爾瑪“工會門”事件。 2009年,大陸媒體《南風窗》雜誌發表封面專題:“09年維穩新思維”,反映了中共邪黨數十年的“穩定壓倒一切”的統治模式反而造成了社會矛盾的日益頻發和衝突的日益加劇。 “維穩”再次走向前台。這幾年中共在所謂的“維穩”上的投入有了大量的增加。 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會科學報》公佈的數據表明,2009年度全國維穩經費達到5140億元。據《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報告顯示,中共維穩的“公共安全”開支已高達6244億元。

中共邪黨的所謂“綜治辦”、“維穩辦”、“610辦”是什麼關係呢?

因為“綜治辦”、“維穩辦”、“610辦(防範辦)”都是邪黨黨委的“政法委”在管,都與“政法委”合署辦公,幾個機構一套班子,所以,到了基層,常常就沒有分得那麼清楚。

1)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610辦”已經運作了好幾年,很多時候就以“610辦”為基礎,直接在“610辦”掛上“綜治辦”、“維穩辦”的牌子,發文件通知時名稱也混用。比如安徽省寧國市發的一份通知中就把“維穩辦”和“610辦”混起來用,在有關寧國市委政法委的介紹中把“維穩辦”和“防範辦” (也就是“610辦”的另一名稱)混用。


安徽省寧國市維穩辦發的通知,混用“維穩辦”和“610辦”



中共寧國市委政法委簡介中,把“維穩辦”和“防範辦”(也就是610辦的另一名稱)混用


2)也有的中共基層把“綜治辦”、“維穩辦”、“610辦(防範辦)”明確分開,都是歸黨委政法委管,由政法委的書記和副書記去兼任各個辦公室的主任。

比如山東省​​青州市(青州市是中國山東省濰坊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濰坊是這些年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之一)政法委網站上各個辦公室分得很清楚。青州市政法委書記同時也兼任“綜治委”主任和“維穩辦”的主任,而一名政法委的副書記兼任“610辦”的主任。


山東省青州市委政法委機構設置


浙江省長興縣網站上也列出了縣委政法委管轄的“維穩辦、610辦、綜治辦”的領導成員名單。 “維穩辦”和“610辦”都由一名政法委副書記當主任,一名政法委委員當“綜治辦”主任。


長興縣委政法委(維穩辦、610辦、綜治辦


7、不講法律的“法制培訓中心”

迫害法輪功開始以後,明慧網上揭露洗腦班的消息中常常提到一個名叫“法制培訓中心”的地方。一般人還以為這真是一個什麼普及法律的培訓單位,以為只是順便也用來給法輪功學員辦洗腦“轉化班”。其實完全不是這麼回事。根據山東青州市政法委網站上公佈的“市法制培訓中心職責”,這個中心根本不是一個順便利用其地方來開所謂的“轉化班”,而是一個非法“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專門犯罪機構,就是為給人洗腦而開辦的。


“市法制培訓中心”的工作職責並非什麼法律培訓,而是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專門犯罪機構


近幾年,隨著官場腐敗,社會矛盾越來越多,各種上訪人員層出不窮,於是給法輪功學員洗腦的所謂的“法制培訓中心”又被利用來非法“關押”上訪民眾。 2011 年7月15日中國大陸媒體披露出了《陝西城固“法制培訓中心”關押餓死上訪者》一事。 2010年3月18日,因上訪被關押9個月零4天的三等甲級殘疾退伍軍人,幾乎瘦成骨架的胥靈軍猝死在“法制培訓中心”。該報導曝光了很多“法制培訓中心”的惡劣行為。報導說,陝西城固縣為了阻止上訪人員進京上訪,把從北京接回的“纏訪者”都被投到這個“培訓中心”。 “法制培訓中心”用飢餓等最方便、不受制約的殘酷手段折磨上訪者,讓其遭受巨大的苦難,最終“息訴罷訪”。因為長期遭受體罰和吃不飽,受訓者大多瘦得皮包骨頭,有人甚至因此喪命。

從這些上訪民眾在“法制培訓中心”的遭遇,就可以想像法輪功學員在那裡的可怕處境了。中共把法輪功當作最大的敵人,法輪功學員不但面臨酷刑,包括長期不讓睡覺,還要被強制洗腦,被強制轉化,遭受身體和心靈的雙重迫害。

8、中共邪黨再次“發動群眾戰爭”來“維穩”

在進行了三十多年的所謂“改革開放”之後,中國人民並沒有迎來國泰民安和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社會矛盾反而日益尖銳。中共沒有順應民心,還給人民憲法保障的各種權利和自由,中共的做法是把過去發動群眾“告密、檢舉、群眾鬥群眾” 的那一套又搬了出來,開歷史的倒車。

2005 年,全國政法系統再次開始重拾多年前的所謂“法寶”——“楓橋經驗”。此一經驗為1963年浙江諸暨縣楓橋鎮在邪黨黨魁毛澤東發出“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的號召以後,總結出的一套“發動群眾,加強專政”的經驗。 1979年以後漸漸從中國的政治話語中消失,直到2005年再次推廣。這一次,“楓橋經驗”被總結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還有的地方提出,就是構建所謂縣、鎮、村三級綜治工作平台,號稱“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縣終結”。

隨著社會矛盾,特別是大規模群眾抗爭維權事件的頻發,從2009年起,中共邪黨的“維穩辦”也正式走向前台,不再只是各鄉鎮的“內設機構”,而是擁有了自己的“門臉”。同時,中共把高壓“維穩”重心鎖定在基層,要求鄉鎮(街道)要由黨(工)委副書記牽頭,把政法、綜治、維穩、信訪等方面力量整合起來,形成所謂“綜合治理”(實為高壓暴政)的大平台。

仍舉青州市為例,青州市下面的12個鎮都建立了自己的綜治維穩中心,每個中心都下設綜治辦、610辦等專職機構。


青州市邵莊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辦、610辦公室、信訪辦、司法所、國土所、派出所、安監所、執法大隊、規劃辦、財政經管審計中心等辦公室




青州市王墳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中心辦公室、信訪辦、司法所、610辦公室、調節矯正室、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




(青州市譚坊鎮綜治中心,下設綜治中心辦公室、信訪辦公室、610辦公室、司法所、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打非辦。


專職機構並不能做到人盯人,用金錢動員全社會才是中共的傳統邪惡做法。 《南方周末》曾發表一篇報導,稱“臨時工”撐起中國維穩體系:“發動群眾參與戰爭”。這些所謂的“臨時工”,就包括中共發動的群眾。文章說,“送奶工、送煤氣工、保潔員、物業管理員……這些千家萬戶都離不開的人,成為公安機關延伸開去的觸角。他們以自己特有的觀察力,隨時收集每個角落的治安信息。”在一些重要部位,這些眼線的分工十分精細。例如,每個被公安局劃入涉穩人員等七類重點人員的所謂“危險分子”身邊,都要安排兩個眼線,進行有效監視控制。這些人有一個稱號叫“治安志願者”,雖然是志願者,卻是要付錢的。文章中以江蘇省宿遷市為例,不到一年,宿遷市已有了3.8萬名治安志願者,相當於每142人中就有一名,一張嚴密的“防控網絡”就織成了。公安機關通過考核獎勵細則,對志願者進行累計積分管理,每1分換算100元,由財政建立專項基金兌現獎勵。志願者可以獲得最低0.01分、最高100分的積分。累積到一定積分後,以獎金兌現。可見中共邪黨用納稅人的錢進行特務統治,維護其獨裁政權。

山東青州市邵莊鎮綜治維穩中心主任陳湘穎在其政法委網站上發表“經驗交流”說, 該中心投資28萬,裝修辦公室和配置設備,又投資10多萬元,在鎮區、社區、村主要路口安裝電子監控系統。維穩中心下設綜治辦、610辦、信訪辦、司法所等六個機構,工作人員由原來的3人增加到11人,聘用村綜治維穩信息員120名,按規定發放補貼。還在每個社區建立社區維穩工作站,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區。在村一級,由村裡所謂的“有威望”的“五老”和婦女代表組成村維穩工作站,各村成立15到20人的治安巡邏隊。要求堅決將上訪人員控制在當地,防止越級上訪。

青州市王府街道綜治維穩中心主任李傳德在交流中說,要推行街道、社區、村(社區)“三級聯防”的所謂群防群治措施,要創建“大防控”格局,搞“人防、技防、物防”所謂的“三防”。 “人防”就是人盯人,要巡邏隊員實行每天24小時巡邏,嚴防死守,確保不出任何問題;“技防”就是採用高科技手段,比如在北關​​社區投入資金30餘萬元,在社區各主要街道、重要部位安裝監控探頭38個,實​​現了對社區的全天候無縫隙監控;“物防”就是要建立社區組織,調委會和警務室,把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李傳德還在文章中特別提到,把3名法輪功人員弄進法律培訓班學習(“法制培訓中心”就是強制轉化的洗腦班),刑事拘留1名法輪功學員,破壞資料處2處,確保轄區內無一例法輪功人員外出串聯等。

中共在發動群眾搞人盯人的特務活動時,從來都沒有放鬆對學生的控制。在大學裡發展所謂“政保信息員”,為中共在學生團體中培養眼線。河南理工大學萬方科技學院在2009年的一份政保信息員培訓通知中聲稱,學院從2002年建校起按學生比例建立政保信息員隊伍,從最初的25人到103人,政保信息員隊伍逐漸壯大和規範起來。通知還特別提到這些政保信息員如何密切關注和誣告法輪功,非法收繳了多少法輪功的宣傳材料等。

中共不惜花費巨資,發動人海戰術,來建立所謂的“維穩隊伍”,實施高壓統治。很多被“維穩”的對象,都是被中共迫害的百姓,對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監控仍然是重中之重。

山東青州市邪黨政法委網站上有兩份“文件”,是青州市邪黨綜治辦、維穩辦和“610辦”印製的明細賬表格,供各鎮、街道、園、區綜治維穩中心使用,名稱叫“村、社區綜治維穩工作站台帳”和“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裡面有“綜治維穩信息員基本情況登記表”,“綜治維穩信息員每月補貼情況登記表”,以及很大一部份由中共青州市委610辦公室制定、分發到各個鎮(街道、園、區)維穩中心的關於監視法輪功學員的登記表,而且還細分成所謂的“本地戶籍長期滯留外地”、“負案在逃”、“失控人員”、“曾外出滋事人員”、“未轉化人員”、“判刑、勞教、出班人員”、“重點不放心人員”等七種台帳表格來監控法輪功學員,另外還有“法輪功人員基本信息”表、法輪功人員回訪調查登記表、法輪功人員回訪談話記錄表等等。

由上可見,中共是一個與民為敵的惡黨,民眾沒有起碼的自由和權利。在中共惡黨的統治下,大陸社會如同一個大監獄。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維穩信息員按月補貼發放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監控法輪功學員的多種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法輪功學員信息表格




山東青州市印製的“鎮綜治維穩中心工作台帳”中有關回訪法輪功學員的登記表格



──轉自《明慧網》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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