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然:焚人前的戒嚴與割喉

2011年09月08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9月8日訊】最近明慧網發表了《湖北麻城市王華君被活活燒死一案情況補充》。這是王華君的家鄉人,麻城市白果鎮馮家山的一位七旬老人在回憶中講述的,說當年他們幾個村民去收王華君的遺體時,發現王華君的脖子上有刀子捅的洞。“很顯然,中共人員害怕王華君喊叫,在焚燒她前,用刀子捅了她喉嚨。”還說一眼就能看出王華君是被害後仰面躺在地上被燒的,她絕對不是自焚的。

王華君被燒死的情況是這樣的: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早晨,年僅三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華君被綁架。中午一點半麻城全城戒嚴,不准車輛通行。當天深夜,王華君被拖到麻城市政府附近的金橋廣場被活著燒死。有目擊者發現,火剛燃起時,地上的王華君是躺著的,後被火驚起,身子動了一下,想掙扎著起來,在場的公安們驚恐萬分,怕她叫喊出真相,但那時的王華君因受酷刑折磨,已奄奄一息,再無力氣起身……

王華君已經遇害十年,通過民間途徑報道出去的消息已經確認中共害死她的基本案情。關於她被害前的全城戒嚴與慘遭“割喉”,我們可以通過另兩起中共一手操作的大案作一對比。從中我們在得出麻城地方當局燒死王華君的結論的同時,亦能看出中共罪惡的傳承。

關於戒嚴

發生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的天安門自焚僞案,已經被外界確認是中共栽贓法輪功而炮製的一樁慘案。關於這起栽贓案,法輪功學員製作的電影《僞火》已經作了全面的闡述,很多中國人也都知道了。在中共炮製的這起僞案發生前,天安門廣場也進行了戒嚴。原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職工李志河曾撰文提到:

中共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一手導演的“天安門自焚”醜劇,實在是讓我震驚!因爲那天早上我一上班,單位領導就找我談話說:“今天上午十點開始天安門地區全部戒嚴,你這幾天哪兒也不能去,特別是不能去天安門。”後來“天安門自焚”事件一出來,我全明白了。大家可能也都看到了,中央電視臺導演的那個自焚錄影中,廣場上除了警車、警察和救火的、自焚的,還有誰?戒了嚴的廣場爲什麽就偏偏放這幾個自焚的人進去?

從多個渠道報道出來的消息都證實,天安門自焚僞案發生時,中共確實搞了戒嚴。爲什麽要戒嚴?大家知道,天安門廣場是非常熱鬧的地方,平日積聚的人很多,要在這裡上演一幕燒人的把戲,稍有不慎就會露出馬腳。要在世界注目的地方上演栽贓法輪功的僞案,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戒嚴。反正沒有一般群衆看到,在場的又都是中共人員,再加上對錄影的剪輯,天安門自焚就這樣出爐了。

火燒王華君選擇的地點是在麻城市政府附近的金橋廣場。此地也是人來人往。麻城當局在焚燒王華君前爲什麽也要戒嚴?這與中共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僞案搞戒嚴的用意是一致的,那就是怕露馬腳。王華君是早晨被綁架的,下午一點半全城就戒嚴了,這只能說明在戒嚴之前,地方當局就已經做好燒死王華君的打算。

關於割喉

文革時的張志新,現在的許多中國人還都能記起。在此我們不評論她生前的觀點和行跡,只談她臨死前的遭遇。她被投入監獄。獄警多次毫無人性地將她衣服扒光,把手反銬在背後,投進男犯人牢房,任人輪奸,終至精神失常。即使這樣,在臨處決她時,怕她呼喊口號,監獄直接把她的頭按在磚塊上,不施麻藥動刀切開了她的喉管。要知道,她被處決時,已經精神失常了,她能喊什麽口號呢?可是即使這樣她仍然被殘忍地割了喉。

現在很多人把中共迫害法輪功與中共發動的文革相比。文革時,中共發動群衆鬥群衆,掌控這一切的就是當時淩駕於中共政府之上的中央文革小組,而各地的革委會就是中央文革小組的基層組織。中共迫害法輪功也成立了一個淩駕於政府與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當年對張志新動手割喉的是獄卒,而判處她死刑的決定卻是在遼寧省委常委會上通過,又經遼寧省革委常委會上報的。

那麽王華君的喉嚨被捅是誰指使的呢?其實發生這樣的慘案,對於麻城這樣一個小小的縣級市來講,肯定不是小事。就拿全城戒嚴來講,沒有相當一級的官員說話,怎麽能指使交警把城給封了?警察再邪惡,他也沒有權力把人從公安局拖到廣場上去燒。從披露出來的情況,特別是王華君被抓的當天即被“割喉”後慘遭焚燒的事實來看,這是一場有目的的殺人案件。割喉者與點火者只能是公安,而操控這一切的很可能是那個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組織——麻城市“610”。

燒王華君的時間是深夜,而且有警察在場。從王華君的遺體上看,她脖子上的洞是惡警捅喉嚨留下的。惡人們的用意也很明顯,怕她發出任何聲音。槍殺張志新時,劊子手們怕她喊出什麽反動口號,因爲在那樣的年代,她在臨死前哪怕喊出任何一句對中共不好的話語,牽連起來恐怕許多人都脫不清干系,因爲中共在處決她之前是不會給她留有呼口號的機會的。而對於參與謀殺的中共各級惡徒看來,既然已經決定她死,只要不讓她發聲,施加任何手段也都會被這些惡徒看成是正常的。

王華君也是在被燒死前而被惡警們下毒手割喉的。原因比對張志新割喉還要惡毒,因爲這不但是謀殺案,還是一起栽贓案。如果王華君在臨死前揭露出他們的罪行呢?所以對於麻城參與謀殺的中共各級人員看來,既然已經決定她死,還怕她發出聲音,所以割喉也就成了惡徒們的選擇。何況在惡人們看來,人一燒,誰能看出她曾被割過喉?
王華君被活著燒死的時間是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的深夜,或第二天淩晨一點這段時間內,是在中共炮製天安門自焚僞案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內發生的。顯見麻城當局緊跟惡黨迫害法輪功的形勢多麽地亦步亦趨。不管麻城當局參與燒死王華君的惡人們是否知道天安門自焚前的戒嚴與張志新被槍殺前的割喉,它們在火燒王華君前的戒嚴與割喉如此與這兩起案件中的情節不謀而合,都充份說明中共惡人殺人前爲掩蓋真相而選擇的手段都是異常地卑劣與邪惡。

文章來源: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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