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京生:民主制度的核心價值

2011年10月31日評論
【新唐人2011年10月31日訊】美國的草根階層在「佔領華爾街」,中共政府幸災樂禍,民主派則閉嘴不談這一重大事件。其原因在於:凡是中共反對的我們都要擁護——中共擁護「佔領華爾街」,民主派反對。美國共和黨的某些人說佔領者是暴民,中國的民主派也說佔領者是暴民——在這些人看來,上街的就是暴民。本人對此很不理解,民主意味著什麼?莫非民主沒有反對或表達自己意願的權利?

在一個國家,民眾有沒有表達意願的權利?表達是否必須「正確」或者表達的方式是否只能局限於媒體、網路或家中?在一個民主國家,意願的表達是符合法律規定也是檢驗真假民主的關鍵所在,沒有這種權利,民主就是謊言。這種表達不受對錯制約,因為有了這種制約,就為專制提供了借口——以「真理」的借口剝奪意願表達的權利。就像言論自由一樣,對言論自由做「真理」性制約其實際效果就是扼殺言論自由。對錯,真理相對於每一個個體沒有絕對,如果以對錯,真理作為理由來限制思想、言論自由就根本沒有自由、民主的實現。在這個意義上,「佔領華爾街」就具有了充分的理由及法律依據,也是自由、民主的真實體現。在專制國家,這樣的事要麼曇花一現,要麼被血腥鎮壓,不會產生任何實質性的結果。

意願的自由表達是政治權力,這項權利只要需要,必須平等的實現。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對這項權利進行限制、剝奪,權力也如此,不能有超越的權利——這才是自由、民主的精粹所在。

中共幸災樂禍是因為他們誤以為民眾是在挑戰民主制度,民主派也真的相信了。在這一點上中共與民主派採用了相同的思維方式:只要民眾不滿就是針對制度的。在中國,民眾的不滿的確針對制度本身,在美國,民眾的不滿僅是針對國家經濟政策,反對資本與政治聯姻。國家應當對金融資本進行嚴格監控,防範金融風險,避免這種風險給國家、社會、個人帶來的巨大傷害。08年金融危機出現後,國家出面幹預就顯得格外重要。而華爾街的金融巨鱷遊說國會阻擾政府出台加大對金融資本運作進行監管的法律。這些人一方面以避免破產與政府伸手要錢,另一方面又坐著專機遊說,對此引來一片嘩然——你們究竟是缺錢還是不缺錢?由此,民主制度不是一點問題也沒有,尤其在金融或債務危機發生後,一些問題就凸顯了出來。但是,只要民眾或多數人的政治權利,自由權利沒有被剝奪,所有問題的發生或凸顯,不管其動作多大,多麼吸引全世界的眼球,都將會在民主的框架內得到解決而不會引發政治制度的顛覆性變革——表達不滿,強烈的不滿,是自由民主的最真實,最直觀的體現。而中國人習慣於一種慣性的思維方式,表達不滿就是亂,亂就會對社會造成災難性後果,經濟無法發展,法律無法執行,人心渙散。最主要的是,統治者依據這樣的思維來確立他的獨裁統治的正當性。他們不斷地告誡被統治者,和平、和諧多麼重要。為了實現這一重要的使命,鎮壓就是在正常的事了——只要你不滿就要鎮壓。這就是專制,任何不滿都不能走上街頭,所謂的憲法權利不過是一張空頭支票。

已知的任何一種政治制度都並不完美,但民主的政治制度其方向始終是在磨合與糾錯過程中趨向於完美,而引領這一趨勢的正是民主制度的核心自由、公正與平等。權力者可以犯錯,但是自由、公正、平等的話語權和有效的社會監督體系會阻止權力者的錯誤走向極致。

文章來源:《議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