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案律師:全案速戰速決

2011年11月17日美國
【新唐人2011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廖漢原堪薩斯市16日專電)駐堪薩斯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外傭合約詐欺案,採取放棄保釋的法律策略,代表劉姍姍的律師沃肯表示,既然確定已盡速放人為原則,就別讓案件進入複雜的司法程序。

沃肯(James Wirken)在劉案聽證後步出法院向媒體解釋,以實際角度看待劉案,如果進行交保,得涉及交出護照、限制出境與繳交保釋金等程序,雖然可以處理,但案件仍在進行;現在各方都瞭解,加快法律程序,保障當事人利益是最佳策略。

沃肯表示,既然當事人確定不想進入後續的司法程序,就不必將全案帶進牽涉罪行的聽證,到時牽涉廣泛,法院得組23人的大陪審團,多名證人都得出庭,所有事證都將於庭上呈供。

沃肯強調,為顧及當事人速戰速決的意願,所以做出放棄保釋的決定。

至於全案還得進行多長時間,沃肯說決定權在聯邦法官手上,可能數個星期,也可能要幾個月。

關於劉姍姍個人向法官認罪協商也是可能方案之一,沃肯解釋,認罪協商應屬當事人機密,內容不能對外公開;一般認罪協商只牽涉證人、律師、法官與當事人4方,不過劉案牽連極為廣泛,案件證人可能得包括美國聯邦政府、州政府、台灣政府、簽證簽發都在協商範圍內。

沃肯強調,目前與檢方保持良好溝通,但現階段無法公布協商細節,各方討論後應會有都能接受的結果,目前進度良好。

由於全案涉及台美政府主權爭議,沃肯解釋,決無受到政治壓力,處理案件期間與中華民國外交部人員、華府檢察官與聯邦檢察官保持密切互動;所謂速戰速決並非主要目的,這是基於當事人劉姍姍的權益與顧及各方感受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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