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 南市議員李文俊遭判刑

2011年12月21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1日電)台南市議員李文俊擔任前台南縣善化鎮長時,涉嫌違法核撥急難救助金給一名不符合資格的婦女,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以圖利罪判處李文俊2年8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文俊擔任善化鎮長時,一名婦人因私人土地徵收問題,向鎮公所爭取補助長達10多年未果。這名婦女未具備申請急難救助金條件,李文俊去年10月卻向對方表示會替她處理補償事宜,事後再指示鎮公所替楊婦辦理急難救助金申請。

鎮公所人員發現這名婦女不符合急難救助條件,在公文上簽註「不予補助」,但李文俊無視鎮公所審查意見,批示核發,同年11月撥款新台幣1萬5000元,全案遭檢舉經檢方偵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