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金融政策 元旦上路

2011年12月30日台灣
【新唐人2011年12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31日電)金管會公佈,調高住宅地震保險基本保額等6大金融政策,明年元旦起上路實施。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佈,6大金融政策在元旦實施,包含提高住宅地震保險基本保額;放寬外國企業來台掛牌每股面額限制;上市櫃公司年報提早至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申報。

另外,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財務報告應事先揭露採用國際會計準則(IFRS)相關事項;上市櫃公司每天召開股東常會的公司家數不可超過120家;金管會可依職權要求未依規定改選董監事的公司,限期改選董監事。

金管會表示,住宅地震保險現在的保費為每年新台幣1350元,擴大基本保障,從新台幣120萬元調高至150萬元,臨時住宿費也從18萬元調高到20萬元。

為了吸引國外企業來台掛牌,金管會從元旦起放寬外國企業來台掛牌面額10元的限制,外國企業得採無面額或面額不限10元發行。

會計師表示,此新規上路,將有助於日本、歐美國家企業來台掛牌意願,但台商已經習慣透過控股公司轉回台掛牌,所以影響較小。

為了增進財務資訊公告及申報的即時性,金管會修正證券交易法規定,元旦後上市櫃公司應該在年度終了3個月內,申報經會計師簽證、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通過的財務報告。

金管會表示,台灣將接軌IFRS,所以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應該在民國100年度財報附註揭露採用IFRS計畫的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目前會計政策與未來依IFRS產生的重大差異;101年季報、半年報也要揭露相關會計事項。

為了解決每年股東常會大塞車情形,金管會表示,上市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會的公司家數不可超過120家,也進而保障小股東參加股東會的權益。

股票在證交所或者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公司股東會,金管會表示,應該在會計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不得延期,若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董事會沒有依規定召開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金管會可以要求限期召開,屆期仍不召開者,自限期滿時董監事自然解任。

除元旦上路的新規之外,元月2日金管會也將舉行「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揭牌儀式,由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主持:陸銀參股本國銀行實施日期也同樣在元月2日;信用卡分期付款手續費限收一次等相關規範則預計5月11日實施。

金管會表示,證交所及櫃買中心預計2月20日起規劃在收盤前5分鐘揭露最佳1檔買賣參考價,且20秒更新一次,在收盤前最後一分鐘實施「瞬間價格穩定措施」作為配套;3月1日起強制汽車責任險死亡保障從160萬元調高到200萬元。

另外,金管會並研議銀行放款覆蓋率要達1%的差異化管理等措施,協助存款人追自動櫃員機(ATM)轉錯帳款等也都在新的一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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