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豎一:先拆除又復建名人故居就是一場鬧劇

2012年01月29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1月29日訊】一般而言,對一些名人故居進行保護,是具有一定意義的。但在商業利益,以及其它一些利益的誘使下,有的名人故居即使已成為文物行政主管單位的保護對象,也可能照樣難逃「厄運」。

這不,就在全球羲皇子孫喜慶龍年這個新年的時候,又有名人故居被拆除了。

新華網在2012年1月27日20時10分零8秒發佈的消息稱,目前,位於北京市東城區北總布胡同24號院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已經基本被拆除殆盡。2009年7月,梁林故居被拆遷引發社會對於北京名人故居保護的爭論。同年7月10日,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叫停了對梁林故居建築物的繼續拆除。同月28日,北京市文物局發佈通報稱,該局已會同市規劃委員會專題研究了北總布胡同24號院(梁林故居所在地)的保護問題,並責成建設單位調整建設方案,在建設規劃上確保院落得到保留。

由此可見,有關建設單位對梁思成林徽因故居進行拆除,是採取了逐步「蠶食」的做法。

不過,既然此間曾經被官方叫停過,那麼這次拆除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得到官方的同意了嗎?

依據《新京報》的有關報導,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表示,此前其並不知曉「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也是1月26日才從文保人士處獲知的,已責成東城區文委調查。目前考慮的方案是復建梁林故居,但最終方案還未出爐,整個復建工程需等3層小樓上的住戶全部搬走才行。

大過年的,孔繁峙局長作為文物行政主管單位的「一把手」,對有些情況「不知曉」,這可以理解。然而,「不知曉」之說也表明,有關建設單位並未依法報請文物保護部門審批,而2012年1月28日《新京報》的跟蹤報導證實了這點。

2012年1月28日《新京報》的有關報導還告訴我們,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接受記者採訪時稱,拆除「梁林故居」屬違規行為,是「不應該發生的事件」。

但是,依據2012年1月27日《新京報》報導,文保人士曾一智表示,她得知這一消息時非常震驚,梁林故居已被認定為不可移動文物,要依法保護的。

如是,那就不是「違規」的問題,而是涉嫌「違法」的問題。

人所共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而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具有「擅自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範圍內進行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鑽探、挖掘等作業的;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其工程設計方案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准,對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擅自遷移、拆除不可移動文物的;擅自修繕不可移動文物,明顯改變文物原狀的;」等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

據上述而論,對拆除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者追究法律責任,已經是毫無疑問的事情了。

依據2012年1月28日《新京報》的報導,1月27日晚,東城區文委向市文物局遞交的事故調查原因顯示,開發單位考慮到故居房屋騰退後,因陳舊、幾經翻建、無人居住等原因,易出現險情,因此進行了維修性拆除。

那麼何謂「維修性拆除」呢?筆者不得而知。但是,新華網告訴我們的是:「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已經基本被拆除殆盡」。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維修性拆除」?如果真有人會隨聲附和的話,那麼筆者估計這樣的人,遲早會被中國億萬老百姓的唾沫星淹得呼氣都困難。

據2011年1月的媒體報導,北京市東城區文委表示「梁林故居」將原址恢復修繕,將最大程度恢復原貌。而2012年1月27日晚,東城區文委主任李承剛向《新京報》表示,已經對「梁林故居」被拆原因展開了調查,最終「梁林故居」會按照歷史原貌最大限度地進行完整復建。

「修繕」變「復建」,即先拆除又復建,這是想幹什麼呢?互聯網上有人撰文指出,這是吃飽了撐的,是錢給燒的,是拿政府和法律的信譽開玩笑。

但是,筆者覺得更多的中國人應該更關心這個問題:在官方禁令和法律威懾下,居然都敢拆除身為「不可移動文物」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如此「金牛」到底是什麼單位呢?

然而,非常遺憾的是,縱觀近日的有關新聞報導,皆是「拆除單位」、「開發單位」、「建設單位」一類的高深莫測之表述。某些玄機,也許就在其中。譬如,有關部門是否跟「蠶食」梁思成林徽因故居的「金牛」在桌面底下達成了某些「交易」:我們可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你們就先那樣幹著,要是實在不行了你們就來個「重建」?

誠然,就一般情況而言,此種可能性不大。但是,既然連官方禁令和法律都可以晾在一邊而進行「毀滅性拆除」,那麼還有什麼事情是「金牛」做不出來的呢?當然,有關部門事先也可能真的不知情,而是另有「背景」在支持「金牛」的拆除行動。然而,媒體報導中沒有說明「金牛」的高姓大名,顯然是違反新聞報導之常規的。為何如此呢?——是媒體故意隱去,還是有關部門有意未說呢?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無論有關方面解釋得多麼動聽,但先拆除又復建已居「不可移動文物」之列的名人故居,其實就是一場鬧劇。這場鬧劇,不但公然損害了法律和政府的尊嚴,而浪費了社會財富,並且是對名人及其親友的一種羞辱;同時,也想把全國億萬老百姓當成了傻子。(作者係多家媒體評論員)

文章來源:《華聲在線》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