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20日訊】一個叫白雲的網友說:維穩就是打壓強民,律師是強民,所以要打壓,劉曉原是強民中的強民,所以更要打壓。通過推特,很多人知道,劉曉原的律師事務所年檢的事情被拖了半年多。政府司法局總是找各種藉口不給年檢。
近幾年被打壓的律師已經不少,輕則被拖延年檢,重則被吊銷律師資格證。安徽的李利律師,他新浪的博客名叫司馬當,因為寫文章批評了司法廳領導,就被吊銷了律師資格證,理由是一件刑案中的證人在證言中說他送法官二千元錢,這個證言沒有任何其他佐證就被司法廳採信做證據用來打壓律師。同樣情況的其他幾個律師,就因為給司法廳領導送了禮,完全沒有事情。
因為辦案子,而得罪政府被打壓的律師十分多。政府的潛規則是:敏感案件律師最好不要接案,如果接了案,發現了政府部門的黑幕最好不要揭露,更不要寫到網上去。甚至在法庭上律師都不能過多陳述自己的意見。北京的律師劉巍和唐吉田就因為法官不讓在法庭說話而退庭就被吊銷了律師資格證書。
政府最不喜歡律師去接辦法輪功案、嚴重的刑案和拆遷案。因為這些案子總可以扯出大量的政府的黑幕讓當權者難堪。律師讓政府難堪,則政府就讓律師沒有好日子過。三天兩頭找談話,甚至找黑社會的人去打你,跟蹤你,用車撞你,恐嚇威脅也是經常有的,北京的李和平、張凱都有這樣的經歷。我所知道的被吊銷了律師證的律師就有下面這些:安徽的李利,北京的劉巍、唐吉田,廣州的吳鎮琦、唐荊陵、劉士輝。更有大量的律師,因為講真話,大膽辦案,政府便通過各種藉口使律師沒有辦法工作。如北京的李靜林,政府通過不給辦轉所手續的形式使他客觀上沒有辦法工作。北京的李蘇濱則是老家河南司法局不給辦轉所檔案而拿不到北京的律師證無法正常執業。
我是因為被國保囚禁期間,所在的上海佩信科諾律師事務所通過國保傳進去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我簽了字,但新律師所我沒有身體的自由沒有辦法簽新勞動合同,也就不可能被申報年檢而沒有了被年檢過的律師證,沒有辦法正常執業,當然,我主觀上也因為反覆被政府打壓,已經失去了做律師的心理能力。
專制社會,律師只是政府的門面和擺設,在代理案件中能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大量的案件的判決被權利操控。而律師的工作決定了律師更容易發現瞭解掌握政府的黑幕,這些是政府深惡痛絕的。如果有律師膽敢堅持法律,堅持誠實,堅持正義良知,那就必然上了政府打壓的黑名單。
所以,在中國當律師經常有不如去做妓女的感覺。律師經常不是在維護正義,而是首先在維護自己的靈魂的完整,在與自己的良知鬥來鬥去。如果你保持了靈魂的完整性,讓良知在內心停留,你也基本在律師界無法「立足」了。
文章來源:《動向雜誌318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近幾年被打壓的律師已經不少,輕則被拖延年檢,重則被吊銷律師資格證。安徽的李利律師,他新浪的博客名叫司馬當,因為寫文章批評了司法廳領導,就被吊銷了律師資格證,理由是一件刑案中的證人在證言中說他送法官二千元錢,這個證言沒有任何其他佐證就被司法廳採信做證據用來打壓律師。同樣情況的其他幾個律師,就因為給司法廳領導送了禮,完全沒有事情。
因為辦案子,而得罪政府被打壓的律師十分多。政府的潛規則是:敏感案件律師最好不要接案,如果接了案,發現了政府部門的黑幕最好不要揭露,更不要寫到網上去。甚至在法庭上律師都不能過多陳述自己的意見。北京的律師劉巍和唐吉田就因為法官不讓在法庭說話而退庭就被吊銷了律師資格證書。
政府最不喜歡律師去接辦法輪功案、嚴重的刑案和拆遷案。因為這些案子總可以扯出大量的政府的黑幕讓當權者難堪。律師讓政府難堪,則政府就讓律師沒有好日子過。三天兩頭找談話,甚至找黑社會的人去打你,跟蹤你,用車撞你,恐嚇威脅也是經常有的,北京的李和平、張凱都有這樣的經歷。我所知道的被吊銷了律師證的律師就有下面這些:安徽的李利,北京的劉巍、唐吉田,廣州的吳鎮琦、唐荊陵、劉士輝。更有大量的律師,因為講真話,大膽辦案,政府便通過各種藉口使律師沒有辦法工作。如北京的李靜林,政府通過不給辦轉所手續的形式使他客觀上沒有辦法工作。北京的李蘇濱則是老家河南司法局不給辦轉所檔案而拿不到北京的律師證無法正常執業。
我是因為被國保囚禁期間,所在的上海佩信科諾律師事務所通過國保傳進去一份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我簽了字,但新律師所我沒有身體的自由沒有辦法簽新勞動合同,也就不可能被申報年檢而沒有了被年檢過的律師證,沒有辦法正常執業,當然,我主觀上也因為反覆被政府打壓,已經失去了做律師的心理能力。
專制社會,律師只是政府的門面和擺設,在代理案件中能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大量的案件的判決被權利操控。而律師的工作決定了律師更容易發現瞭解掌握政府的黑幕,這些是政府深惡痛絕的。如果有律師膽敢堅持法律,堅持誠實,堅持正義良知,那就必然上了政府打壓的黑名單。
所以,在中國當律師經常有不如去做妓女的感覺。律師經常不是在維護正義,而是首先在維護自己的靈魂的完整,在與自己的良知鬥來鬥去。如果你保持了靈魂的完整性,讓良知在內心停留,你也基本在律師界無法「立足」了。
文章來源:《動向雜誌318期》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