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觀審 士林地院實境演練

2012年02月2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2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24日電)士林地方法院今天試辦人民觀審模擬法庭,以家暴殺人案例為劇本,由5名觀審員、2名備位觀審員,與3名法官同列審判席、參與案件討論,實境模擬人民觀審制。

司法院已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適用案件是被告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案件,如殺人、擄人勒贖等;未來民眾擔任觀審員,可參與案件討論,表達判決意見。

人民觀審新制上路前,司法院選定士林、嘉義地方法院試辦;嘉義地方法院日前率先召開模擬法庭,今天則由士林地院接棒。

士林地院昨天先模擬觀審員選任流程,以法院內的行政人員、義工為樣本,從50名符合資格的候選觀審員進行選任程序,再將24張候選名單放入籤筒,抽籤選出5名觀審員、2名備位觀審員。

士林地院上午舉行模擬觀審法庭,以家暴殺人案為模擬案件,由法院人員扮演被告、證人,實境模擬觀審法庭。有別於先前嘉義地院模擬時,觀審員因對法律專業術語「霧煞煞」,不時與法官交頭接耳,士林地院的觀審員多半時間表情專注,僅偶爾低頭討論。

法庭中也首度出現2面大型銀幕,清楚放映院方提示的所有證據;士林地院指出,由於觀審員都未接觸過案件卷宗、證物等,為方便觀審員「進入狀況」,包括警局、偵查中的筆錄等證據,皆會透過大銀幕呈現,讓觀審員了解案情進而獲得心證。

士林地院指出,今天的流程全依照司法院草案規定辦理,草案規定,觀審員可請求審判長代為訊問被告或證人,並在案件評議時陳述意見,也可與法官一起討論,但沒有裁判表決權,法官的判決結果,若與觀審員的評議不同,須先口頭向觀審員說明,並在判決書內詳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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