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月:代表、委員 不能忽略底層人的利益!

2012年03月08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3月8日訊】楚天金報近日報導,武漢漢正街,一名五旬「扁擔」搬運完1500公斤大米後,便累得躺在自己賴以生存的板車上打個盹,誰知竟再也沒有醒來。他每天凌晨4點就開始工作,一天三頓飯不是吃饅頭就是吃麵條,葷菜都不捨得吃,口袋裡只有206元的散紙幣。

這則新聞引起了很多人的感觸,就連江西省新聞工作協會常務理事、江西網總編輯王光忠也留言「以前看電視劇《山城棒棒軍》,禁不住流淚了。當時聯想到了我的弟弟……」網易企業郵箱河南服務中心網絡總監王金光說,「我也曾睡過大街」。

其實感觸最深的還是新月。

20年前,我初中畢業的時候,就在烏魯木齊的南門賣過水果。1992年的深冬,有一天晚上老家的叔叔和嬸嬸從河南到了新疆,住在我租來的房子裡,我只好去朋友那裡住。可朋友偏偏不在,又沒有電話,等了許久也不見回來,我只好離開。可是往哪裡去呢?我又沒錢住旅社,即使有錢,也不捨得住旅社。我只好在烏魯木齊的大街上來回奔走,抵禦夜裡零下二十度左右的寒冷。

除了在新疆謀生,我還在西安的夜市上打過工,在老家的建築工地、飯店也做過臨時工。底層的辛酸,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們所能體會的。冬天寒冷徹骨、夏天汗流浹背,哪敢奢望空調?哪敢奢望酒足飯飽?凍不壞,餓不著就不錯了。至於工錢多少,那要看老闆的臉色。我在西安的夜市上幹了半個月,沒拿到一分錢,還被老闆痛罵,負氣離開。至於說底層人員爭取自己的權利,那只能是自討沒趣。在烏魯木齊南門賣水果時,我們被城管掀了攤子,搶走了秤和架子車。去討要時,他們表現的極度不耐煩,說沒罰我們款已經不錯了,甚至有個傢伙還因為我的辯解扇了我一個耳光,我們最終只能自認倒霉。至於其他權利,那只能是在腦子裡想像罷了。

我相信,無數人和我有一樣的底層經歷,掙著可憐的收入,過著底層的生活,自己生活沒保障,子女沒學上,沒有正常人的基本尊嚴。他們甚至比我那時的處境更糟糕,為了生存,染上了危險的職業病,甚至不幸殘疾、亡故。他們或他們的家人爭取權利四處碰壁,甚至被罵、被打、被殺死,上訪還要被關進監獄,被精神病。不斷勞作,卻沒錢買房,沒錢看病,沒錢上學,沒錢養老,沒錢過上幸福的生活,這難道是他們的錯嗎?他們的生存狀態,他們的利益訴求,有多少代表、委員是真正瞭解的呢?

今天,那些在兩會會場高談闊論的委員、代表,有幾個來自於社會最底層?又有幾個在最底層做過?你們在最底層吃過苦、流過汗、蛻過皮、出過血、掉過淚嗎?因為沒有底層人的辛酸經歷,所以你們才會發出一些奇談怪論!諸如讓警察向爭取權利的刁民開槍、讓窮人給富人轉讓二胎生育指標、嫖娼合法等提案。這樣的委員、代表,能代表底層的聲音嗎?

當然,我不否認,代表、委員要代表的是各階層的利益,但是也請你們不要忽略最底層人的利益!請你們懷著一種悲憫情懷,貼近生活、貼近現實、貼近時代,為社會弱勢群體鼓與呼,真正用良知來反映底層的心聲,底層的願望,做好底層的代言人!

文章來源:《天涯社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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