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琳:藏人自焚為何發生在西藏周邊省區

2012年04月19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4月19日訊】北京對西藏分而治之的伎倆

年輕的藏人僧尼接連自焚,世界為之震驚和痛心。人們都在問,他們為什麼要採用這樣慘烈而痛苦的方式,他們為什麼自焚?西藏自治區主席白瑪赤林在兩會期間回答外國記者詢問時,避而不談這些自焚事件的具體訴求,反而表揚西藏自治區的「大好形勢」,聲稱在西藏自治區並沒有發生自焚。

確實,至今為止年輕僧尼自焚,都是發生在四川阿壩和甘肅、青海的藏區,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西藏周邊四省藏區.不過,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周邊四省藏區的藏人要用如此慘烈的方式來抗議?

答案是,因為那裡的藏人在近代史上遭受外族的壓迫最重,在中共建政過程中遭受的迫害最深,他們的反抗最激烈,受到的鎮壓和殺戮也最為血腥和殘酷。

四川、青海、甘肅和雲南四省藏區,和西藏自治區毗鄰相連,在歷史上屬於西藏三區中的康區和安多。那裡歷來居住著藏民族,雖然那裡的方言和風俗習慣同拉薩有所不同,但是那裡的居民信奉藏傳佛教,從來也沒有人懷疑,他們是藏民族的一部分。但是,五十年代當解放軍侵入西藏以前,這些地方就已經是中共新政府的囊中之物,並不被視為西藏的一部分。於是,當中國政府強迫西藏政府簽訂十七條協議,並承諾不在西藏違背藏人意願改變西藏現狀的時候,不包括這周邊四省的藏區.也就是說,在一九五○年代初期,如果說西藏還在一定程度上受十七條協議保護的話,周邊四省的藏人卻沒有這樣的保護.周邊四省的中共幹部在對待其治下的藏民時,不受十七條協議的約束。

中共密謀策劃藏區平「叛亂」

中共最高領導知道西藏問題的特殊性,明知所謂「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一部分」的說法只是強詞奪理,在法理上站不住腳,所以才需要用武力逼迫西藏政府簽訂十七條協議.可是中共搞革命有自己的綱領和目標,在十七條協議裡承諾藏人不願意就不改變西藏現狀,豈不是縛住了中共自己的手腳?打破這個束縛的辦法,就是在西藏周邊四省把「改變現狀」先搞起來。

當時周邊四省地方政府各自在藏區搞土改,毀寺滅佛,鬥爭頭人和喇嘛,引起藏人的反抗,達賴喇嘛為此親自向毛澤東寫信,並以留在印度政治避難作為抗議,迫使毛澤東派周恩來在印度勸解達賴喇嘛,親自向達賴喇嘛承諾「西藏六年不改」,六年後若西藏不願意,仍然不改,繼續延遲,並且下令在西藏改革的準備工作下馬。

可是,周邊四省藏區是不是繼續搞「民主改革」呢?

一九五六、五七年間,中共內部對此有過嚴重的爭論。最後的決定是「金沙江以東堅決改」,也就是說,在西藏暫停「民主改革」的同時,周邊四省的「改革」不僅不停,而且大張旗鼓地展開.周邊四省藏人立即反抗,開始了從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二年的漢藏武力對抗,在中共歷史上稱之為「平叛鬥爭」。這場戰爭席捲了整個藏地,徹底改變了當代漢藏關係.在這場戰爭中,藏人經受苦難最深,遭受鎮壓最慘的,就是周邊四省藏區,特別是如今頻頻發生自焚事件的區域。

毛澤東等中共最高領導是預料到藏人會反抗「民主改革」的。一九五六年三月九日,鄧小平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說:「只要向上層表示江東要堅決改,就要打,建築在大打上,仗越打得大,越打得徹底,越好,這條一點都不能放鬆。可能打幾仗就解決問題,不要猶豫,越猶豫越壞。要會打,要打得狠,準備大打。」他們的策略就是,用周邊四省藏區的「改革」來迫使藏人反抗,再以「平叛」的名義把戰火燒到西藏地區,從而解除他們在西藏不搞「改革」的承諾,廢除十七條「保留現狀」的約束。毛澤東在青海省委《對全省鎮壓叛亂問題的指示》這份文件上批示,明確表示「青海反動派叛亂,極好」,「亂子越大越好」,因為這就有了放手大打一場的機會。

一九五六年開始的藏區「叛亂」,就是在中共有計劃的策劃下逼出來的。為此,中共以「先下手為強」的方式,對藏人的頭人、喇嘛等精英下手,在肉體上消滅他們。一九五八年三月下旬,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發生藏民暴動事件後,中央統戰部長李維漢、副部長汪鋒和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楊靜仁到蘭州視察,瞭解情況.四月十二日,他們聯名向中央提交《關於平息甘南藏區叛亂問題的意見》,建議「以各種適當的方式,盡快地把頭人特別是影響較大的頭人根據目前控制在我們方面,有叛亂可能的要監視起來」;並且提出「甘南殺幾個對藏人中的反動上層分子也是一個嚴厲的警告」,中央將這份報告批轉甘青川省委。對於是否「開殺戒問題」,中央認為「可以在叛亂平息」後再研究處理,但總體同意李維漢等人的意見,在具體執行的時候,各地因此自行掌握,於是,濫殺的情況相當普遍。

濫殺藏人精英的「過馬營事件」

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六日,青海省委書記高峰在省委書記處會議上說:「對那些絆腳石,能在戰場上打死的就打死;牧區揭封建主義蓋子,主要靠打仗,把他們的頭子抓住了,就完成了任務百分之五十;槍斃了沒有,槍斃了就完成了百分之一百的任務。」 高峰還說過,「叛亂好嘛!為我們打擊敵人找到了藉口。」

「過馬營事件」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發生的。過馬營鎮位於貴南縣縣境東部,距縣府駐地七十八公裡。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三日,貴南縣委根據省委通知,以學習、開會為名將全縣少數民族上層人士和統戰對象四十二人集中送往州裡.到過馬營時,要車上的人都下車,集中到一個大房子裡,然後鎖上門,由事先佈置的民警和民兵,從窗戶向裡面開槍射擊,將手無寸鐵的四十二人全部打死。這樣的濫殺,竟然還得到高峰的表揚.

根據至今為止公開的資料,這樣用開會、學習的名義控制、監禁和濫殺藏人精英的做法,在周邊四省藏區是普遍發生過的,這就是一九五九年三月拉薩藏人要阻止達賴喇嘛前往解放軍軍區觀看文藝演出的原因。這些民族滅絕性質的殘酷事件,半個世紀來一直是中國政府要掩蓋和扭曲的史實,中國民眾大多是一無所知。可是,對於經歷了那場民族災難的藏人來說,這些史實已經深植於民族集體記憶之中。這就是現在在那些當年遭受鎮壓最殘酷的地區,頻頻發生藏人拚死抗議,甚至以自焚令世界震驚的原因。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