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茜:暴力強拆的強盜邏輯

2012年04月19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4月19日訊】暴力拆遷已經形成了一條龐雜的利益鏈條,在這個利益鏈條背後,是地方政府對於拆遷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這種巨大的利益,使得民眾與政府之間的利益之爭愈演愈烈,在民眾和地方官場之間已經形成了兩個不同的觀念。民眾認為,反抗暴力強遷就是捍衛私有財產不被侵犯的權利。而地方官員們卻有一套強盜邏輯。這些強盜邏輯正是暴力強拆屢禁不止並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謹以此文獻給那些因為強遷而被驅趕到邊遠郊區的以及無家可歸被拆遷戶,還有那些跳樓、自焚、上吊、服毒、被打死、被活埋的生命。

暴力強拆不但已成為中國的社會之傷,更加是中共的專政之恥。近些年,愈演愈烈的中國社會城鄉房屋暴力拆遷的規模越來越大,從一戶戶地拆到整片、整村、整個街區地拆,這個過程充斥著暴力和血淚。中共利益集團以要挾、威脅、恐嚇、釋放毒蛇、斷電斷水、砸門砸鎖、張貼「殺你全家」佈告,甚至用毆打、綁架、使用推土機撞人等暴力的手段,製造了恐怖的氣氛。因強拆引發的悲劇事件不斷見諸報端,從成都唐福珍為阻止強拆自焚,到上海女子潘蓉手持燃燒瓶大戰鏟車;從重慶「史上最牛釘子戶」吳蘋的頑強抗爭,到江西宜黃鐘家姐妹為抗擊強拆生死逃離;從鄭州農民為阻拆遷開車撞死四人,到湖北武漢農民自制土炮擊退拆遷隊伍;從2003年8月22日新中國因暴力拆遷而自焚的第一人——古都南京玄武區鄧府巷28號的翁彪之死,到最近的東北遼寧的一個整村在深夜被夷為平地的慘案。權利無法聲張的弱者把身體當作了對抗的殺手鐧,僅近期暴力拆遷導致自殺、自焚、被殺、殺人的案件就可以列出長長的清單。至於因不滿暴力拆遷而在漫漫上訪路中倍受凌辱的訪民的辛酸淚更是罄竹難書。儘管國務院出台的新《拆遷補償條例》有一段時間了,但是暴力拆遷侵權行為卻日趨劇烈。

所有暴力強拆的目的是一樣的,都是借暴力達到拆遷的目的,繼而達到攫取暴利的目的,但手段不一定一樣。只要關注社會新聞,我們就能看到暴力強拆的花樣在不斷被刷新。為什麼暴力強拆頻頻發生而屢禁不止?就是因為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員在利益的驅使下,將給民眾帶來巨大痛苦和傷害、給中國社會帶來巨大矛盾和危機的暴力強拆合理化、正常化、道德化、崇高化的緣故。暴力拆遷已經形成了一條龐雜的利益鏈條,在這個利益鏈條背後,是地方政府對於拆遷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這種巨大的利益,使得民眾與政府之間的利益之爭愈演愈烈,在民眾和地方官場之間已經形成了兩個不同的觀念。民眾認為,反抗暴力強遷就是捍衛私有財產不被侵犯的權利。而地方官員們卻有一套強盜邏輯。這些強盜邏輯正是暴力強拆屢禁不止並愈演愈烈的根本原因。

強盜邏輯之一: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2010年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一戶居民為阻止房屋被暴力拆遷,與當地公安城管和政府工作人員近百人抗爭,最終女兒鐘如琴,母親羅志鳳,大伯葉忠誠一起自焚。暴力強拆釀成慘案後,地方政府官員竟如此美化暴力拆遷:沒有強拆就沒有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嶄新的中國」,因此沒有暴力拆遷就沒有「新中國」。這也是所有熱衷於暴力拆遷的地方政府官員心態的反應。建立一個現代化、城市化的國家,是無數中國人的美好願景。這樣的「新中國」應該是「每一個人」的「新中國」。然而,這裡的「每一個人」中不包括農民,不包括農民工,不包括因為強遷而被驅趕到邊遠郊區以及無家可歸的被拆遷戶,更不包括那些跳樓、自焚、上吊、服毒、被打死、被活埋的生命。暴力強拆,確實能製造一個物理意義上的「新中國」,但也形成了中國經濟、社會、乃至心理結構的斷裂,換言之,出現了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一個是坐擁可觀土地收入的地方政府、把幸福建立在被拆遷戶痛苦上的暴富的開發商和中共權貴們;另一個是不滿被徵地、被拆遷的民眾,買不起房的市民。前者驕橫幸福,後者怨恨無助,雙方相互仇視。這樣的「新中國」,是國人所要的嗎?或者,國人願意生活在這樣一個有斷裂風險、隨時可能陷於失序狀態的中國嗎?地方政府和官員、利益集團,因為強拆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他們可以隨時移民出去,把政治風險留給了整個國家。卻冠冕堂皇地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這完全是幾十年前在井岡山靠打家劫捨起家卻自詡為了建立「新中國」的無恥的前輩們的強盜邏輯的延續。

強盜邏輯之二:暴力強拆是為了「大局」,為了「公眾利益」。

黑龍江省一位政府官員就暴力強拆事件在電視中說:「我們決不能因為釘子戶的從中作梗,破壞了全縣的發展大局,影響了廣大人民群眾。」。另一個就暴力強拆事件投書媒體的湖北官員在文中說「每個人其實都是強拆政策的受益者」。還有官員批駁反對搞暴力強拆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於建嶸教授說:「如果不搞強拆,你們這些知識分子吃什麼?」這些震驚一時的雷語,背後都有一個共同的邏輯:暴力強拆是「為了大局」,為了公眾利益,為了人民。

「不拆遷,知識分子吃啥?」,更確切的表達或許是這樣的:如果沒有我們暴力拆遷,吃財政飯的人吃什麼?貪官污吏怎麼撈錢?真實的現實是:某些地方「無拆遷不財政」,對土地財政高度依賴。在這樣的高度依賴下,暴力強拆往往就被視為勢所必為之事,往往就被視為事關公共利益之事——事關眾多公職人員的吃飯問題,不是公共利益也是公共利益了。由此,也可以反證出暴力強拆並不是為了真正的公共利益,暴力強拆只不過是一些地方政府為了拆出土地從中賺錢罷了,玩弄一個賤買貴賣的手段而已。但暴力強拆總得師出有名,於是就為其披上個「公共利益」的華麗外衣。

其實,每一個人或許都是暴力強拆的潛在受害者——地方政府或政府官員今天可以借「公共利益」的名義對付某一個人或某一群人,明天就可以用同樣冠冕堂皇的名義對付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誰的合法權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在這樣的環境下,居然說暴力強拆是為了公眾的利益,還有比這更霸道的強盜邏輯嗎?

強盜邏輯之三:暴力強拆是為了「發展」。

「暴力強拆是為了公共利益」一樣,「強拆是為了發展」也是一些地方政府最常用的說法。這種扭曲發展的方向和發展的手段,就必然背離人性的,也背離人類普世價值的。一些地方大搞土地財政,成為房價持續高漲的幕後推手,一方面透支未來的成長,另一方面赤裸裸地掠奪民眾財產,屢屢出現拆遷糾紛與命案。在城市化擴展、GDP、財政收入不斷增長的光環下,私人財產權和人生尊嚴被蔑視及踐踏。這種發展觀實質上是掠奪式增長,是「帶血的增長」。這種「強拆發展學」抹殺現代政府在保障公民權利、增進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努力,也無視現代政府在制度和輿論上所承受的巨大壓力。為什麼不少基層官員堅定地信奉這種扭曲的暴力強拆發展觀?暴力強拆發展學背後,是「政府間競爭」——在上級面前圍繞政績指標進行的競爭。此種競爭推動了地方官員濫用權力,以廣泛而嚴重地侵害民眾權利和利益的方式,追求最短時間內政績最大化。他們關注的是增長、發展等等宏大目標,根本無意於理解、感受普通民眾的尊嚴和權益。在他們看來,普通民眾只是一種生產要素,不惜以命抗爭的被拆遷者是發展的阻礙,因此其犧牲是發展必須的代價。還有比這更血腥的邏輯嗎?

強盜邏輯之四:是百姓「逼政府」不得不暴力強拆。

吉林的一位拆遷辦負責人對媒體說:「你應該報導老百姓是如何為難政府,刁難和敲詐政府,應該報導老百姓如何不配合拆遷!」。而在唐福珍自焚案中負有責任的城管執法局局長則說了一番更加令人寒心的話:「唐福珍自焚是一個法盲的悲劇,我對唐福珍不存在歉意。」而一位湖北官員的邏輯則是這樣的——「並不是有什麼樣的政府就有什麼樣的人民」,而是「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

在地方政府和官員的邏輯裡,之所以有暴力強拆,是由於被拆遷戶要價太高,「被高漲的地價和房價吊足了胃口」。這種論調,是對原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被拆遷戶的肆意污名化、妖魔化。實際上,這些年發生的拆遷糾紛,絕大多數都並非由於被拆遷戶漫天要價,政府無法承受拆遷成本所致,而恰恰是由於對被拆遷戶的補償標準太低,不能滿足被拆遷戶的基本居住要求而引起的。根據這樣的邏輯,我們可以推理——「民逼官反」——為了維護自己的個人利益和私有產權,拆遷戶立場過於堅決,態度過於強硬,逼得地方政府只好動用暴力強制手段——有抵制拆遷的民眾,就有強制拆遷的地方政府;有上訪的民眾,就有截訪的地方政府;有自焚的民眾,就有搶屍的地方政府——為抵制暴力強拆而流血甚至喪命者,都是咎由自取。還有比這殘酷的強盜邏輯嗎?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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