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瀑:「閻王」與「閻王班」

2012年04月24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4月24日訊】民間歷來把閻王當成恐怖的象徵。可是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一些中共惡徒竟然自稱自己就是閻王,可見其倡狂。

二零零二年十月,河北安平縣兩窪鄉政府夥同兩窪鄉派出所十幾個人闖入法輪功學員謝秀改家將她綁架。徐水刑警大隊長閆永增見到謝秀改的第一句話說:「告訴你,江澤民有令,打死煉法輪功的白打。」第二句話:「我姓閆,閻王的閻,你今天見到我就等於見到了閻王。」第三句話:「為了找你,我一個月都沒回家了。」接著就連打帶罵,瘋狂施暴,狠命地打謝秀改耳光,直到胳膊掄累了,再揪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隨後閆永增又將秀改銬在老虎凳上折磨,逼問秀改都與誰有聯繫。二十多個打手輪換著毒打她,輪流著用比手指粗的半米長木棍狠抽她的小腿骨、膝蓋骨、腳踝子骨和腳骨,他們只對著最裸露的骨頭打,發瘋似的把木棍掄起到最高的高度,然後再抽下來。

中共惡徒自稱閻王的當然不只閆永增一個,例如,在黑龍江萬家勞教所,有個惡警叫趙余慶,他曾瘋狂叫喊:「我就是閻王爺,你們‘不轉化’要死,我不批准都不行,我派人二十四小時看著你們」。河南周口市國保隊長高峰曾在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狂吼:「你知道這是哪裡?這裡是人間地獄!我就是閻王爺,我叫你死,你就活不成!」

惡警自稱自己是閻王,可見其邪惡張狂。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惡警們把統領自己幹壞事的頭目稱為閻王,則把惡黨頭目手下的中共惡人稱為地獄裡的小鬼。例如,山東省第二勞教所七大隊的一個惡警沈希軍,曾對一位法輪功學員叫囂:勞教所就是地獄,所長就是閻王,我們大隊長就是小鬼,你們就是被管制的,外面就是花花世界,美好天堂,有本事你們就飛出去……

惡警自稱閻王,那些被其所利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又是如何用閻王之類的詞語來稱呼自己的呢?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三日有一篇文章《肉體與精神摧殘——山東省監獄十一監區的罪惡》,是當代中國著名的書法家劉錫銅先生自述的文章。他因修煉法輪功被枉判四年,劫持在山東監獄裡的死囚區——十一監區。該監區的二十、二十一、二十二組是迫害大法弟子最嚴重、最賣命執行中共邪黨命令的嚴管組,號稱「閻王班」,簡稱「閻班」。這個閻王班裡的惡犯,一個比一個狠毒。他這樣記述自己遭到的迫害:

「中午十二點剛過,在閻班胡鐵志指揮下,我突然被八九名罪犯五花大綁推倒地上,手腳被死死地踩著一動不能動。他們掀開我的上衣,由一名剽悍強壯的罪犯用早已準備好的鞋刷,放置於我的左腋窩上下約三十公分範圍內,用力來回拉動,待左腋用刑完畢又換右腋,那刮心不堪、裂刺臟腑的痛苦,根本無法用語言形容。

「施刑約半個小時後,他們把我拖起來坐在地上,‘閻班’陳宇磊脫下一隻塑膠平底鞋,‘砰砰’地向我頭上、臉上、腮上、身體上撒野狂打。打了十多分鐘,還嫌不過癮,直接拳頭對我頭、臉、身體亂擊一頓,並不停地罵罵咧咧。隨後,暴徒們將我一腳蹬翻在地,腳踩手摁,伴隨著他們的狂罵、嘲弄、譏諷、叫喊,此犯再次拿起鞋刷使勁捅拉我的兩側腋窩。那難以承受的劇烈疼痛,使我痛苦地嗷叫不止,真如撕裂腸斷。如此反復四五個回合後,再換一種刑罰。一名姓宋的‘閻班’副拿來一根木棍,使勁往我骨節上敲打,從頭頂一直敲打到腳趾,待身體上下所有骨關節無一遺漏地敲打了一遍後,他們開始了更為殘酷的折磨。一名包夾攥住我的兩個手指,陳宇磊用一把帶鋸齒的牙刷放在我的手指縫裡瘋狂地快速上下拉動,鮮血皮肉隨著拉動的牙刷從手指縫中流出,我承受著十指連心之痛,直至所有手指縫全部用刑完畢。」

在這個閻王班,劉錫銅老人受到的迫害極其慘烈。諸如針刺手指、腳趾;香煙燙皮肉;打火機燒身體;眼珠上抹風油精;生殖器上刷辣水湯;強灌鹽水和風油精以及廁所裡的髒水;花樣繁多的繩刑等等,可謂數不勝數。有一次,罪犯崔國棟逼迫劉錫銅老人簽署辱駡法輪功的契約,被他嚴詞拒絕後,崔犯惱羞成怒,撬開他的嘴,強迫他伸出舌頭,揚起塑膠鞋底使勁抽打。老人仍不屈從。該罪犯頓時失去人性,轉而用鞋底狠命抽打他的鼻子,霎時鼻樑紅腫。而後罪犯又迫令他伸出兩手彎指,失態狂打。就這樣,伴隨著囚犯的喝彩,包夾的讚賞,劉錫銅老人的舌頭、鼻子、彎指被重複著狂打。

老人還被扒掉上衣,一遍又一遍地往他皮開肉綻的背上撒鹽澆水,再用板子刮,那真是剝皮一樣的感覺……

這個閻王班簡直就是人間地獄。閻王班的犯人說:「凡是被押送進監獄的法輪功人員,都得經過我們這鬼門關,不轉化的連囚門都別想出去,嚴管組是個死牢,打死就打死了,沒有人管,在外面名聲再大也白搭,政府就讓我們這樣幹」。

這個所謂的閻王班,其實就是邪惡的犯人組成的一個小組。但是這個閻王班的組成卻是在中共監獄頭目們的授意下成立的。這些犯人中的惡人與中共惡警中自稱閻王的惡人一樣,只有級別上的差異,惡毒程度卻別無二致。

古往今來,民間傳說裡的閻王只有一個。可是在今天,中共的惡徒竟然一個個自比閻王,對法輪功學員施起暴來無所不用其極,真可謂群魔亂舞。

文章來源: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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