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飛駿:「公有制」的本質就是「官有制」

2012年05月08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5月8日訊】 當特色中國的貧富懸殊躍居世界第一時,潛伏巨大風險的「重慶模式」居然賺取了很多國民的喝彩聲。

「重慶模式」表現有經濟層面就是「國進民退」和「擴張公有制」。

特色中國的極端貧富懸殊是什麼因素造成的?

是「公有制」!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公有制」國家,結果造就了世界第一的貧富懸殊。英、美等國是典型的「私有制」國家,貧富懸殊比中國小N倍,窮人開著小車去領福利基金;多數官員富人的生活簡樸低調,你在大街上看不出誰是富人誰是官員。

公有制中國最大的富豪群體是官僚,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億萬富翁背後都有官僚背景。

私有制美國的富豪多是沒有官僚背景的平民,「公僕」則是最不容易致富的群體。

因為「公有制」的本質就是「官有制」!

少數官僚以「公有」的名義,掌控著人口占絕大多數普通平民的土地、資源、國企和致富機會,把本應屬於普通平民的財產據為己有,不「率先巨富」才是咄咄怪事?

我們首先拿土地來說事。

當今中國最容易發大財的機會是「圈地炒地」。

在「私有制」國度裡,國家土地所有權在多數公民手中。公民可隨意變賣、出租、轉讓、繼承屬於自己名下的土地資源,國家不得干涉。各級官僚手中根本沒有任何「公有地」可圈可炒,沒徵得土地所有人的同意無權圈佔任何公民的私有土地。

所以「私有制」國家的官僚根本不可能依靠「圈地炒地」大發個人橫財。當某地經濟機會來臨地價大幅上升時,受益的是普通平民而不是官僚權貴。

在「公有制」國度裡,土地名義上都是「國有」的,廣大平民沒有任何法理上的土地所有權。率土之濱莫非王土,「國家」在法律上是全部土地的主人。

土地名義上屬於「國有」,但「國家」只是一個沒有任何民事能力的「名詞」,無法「管理」和「處置」屬於自己名下的土地資源,代理「國家」行使土地管理處置權的行為人才是「國有土地」的真正主人。

誰有權代理「國家」管理處置「國有土地」?

是大大小小的官僚!

「國有土地」的管理權、處置權和利益分配權掌控在誰的手裡?

掌控在「公有制」國家的各級官僚手中,而不是廣大平民手中。

所以名義上的「國有土地」就演變成事實上的「官有土地」。

因為各級官僚掌控著全國土地的管理處置權,他們只要看上了哪一塊土地能賺大錢撈政績,就可用行政法律手段把那塊土地上的耕種、經營、居住者趕走強行圈佔,高價炒賣或用於炮製「形象工程」。官僚個人要麼陞官要麼大發土地財。

土地的真正主人廣大平民則沒有從那塊土地上得到基本收益。

廣大平民不但不能從圈炒土地上受益,相反還要付出很大代價。

官僚壟斷土地買賣把土地炒成天價,房價也隨之水漲船高。平民再怎麼艱苦樸素也不能沒房住啊,房價再高也得買,傾其所有或背負巨債,多數平民因此成為赤貧的「房奴」。被官僚圈佔的「國有土地」反而抽乾了多數平民的財富。

「土地國有」背景下大官發財太容易了!如某省官兒子去轄地某縣要求用低於當地市價N倍的價格購買縣政府以開發名義圈佔的100畝城郊土地,當地縣官敢不賣給他麼?通常情況下自然不敢!除非他不在乎頭上那頂花費巨資弄來的烏紗帽。

省官兒子一眨眼又把到手的土地以當地市場價轉賣出去,幾百上千萬就進了自家的帳戶;然後這個兒子又去其它轄縣如法炮製,不出一年就成為億萬富豪,不用耗費一點體力和腦力!

如果是「私有制」國家,縣官手中沒有可隨意支配的土地資源,他就算想討好省官兒子也力不從心。

…………

特色中國城鎮平民最痛的是什麼?

是高房價!

高房價是如何釀成的?

是各級官僚高價炒賣土地造成的。

官僚何以能無節制抬高地價?

因為「土地國有」,廣大平民沒有土地所有權,所有的「國有土地」都壟斷在官僚手中,房產開發商只能向官僚買地,土地市場不存在「自由競爭」,各級官僚想把土地賣成什麼價就能賣出什麼價。平民再窮也不能沒房住,房價再高也得割肉流血買。

在「私有制」國度裡,高房價根本不可能長期普遍存在,就算存在也屬暫時的和局部的。

「私有制」國家土地所有權在多數平民手中,買賣權也在各個平民手中,賣不賣地和賣什麼價都是平民個人說了算,利益個性千差萬別的龐大平民群體也不容易結成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壟斷集團,所以土地買賣存在強大的「自由競爭」現象,一家一戶把地價抬得太高,必有另一家另一戶用更低的價格搶去他的生意機會,所以地價不可能無節制攀升,房價也不可能超負荷增長。

例如上海市的房產均價每平米兩萬元人民幣,地價每平米應該在一萬元以上。一畝土地就能賣出六七百萬元!

如果上海市實行「土地私有制」,多數平民能自由買賣轉讓出租屬於自己的土地,官僚手中無地可炒可賣。在如此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下,相信多數平民會把自家的土地投入市場,並很快造成供過於求的局面,地價就會大幅下跌,房價也因此成倍下挫,那時根本用不上國家出台房價調控政策,多數上海市民都有能力買得起夠居住的房子。

所以「高房價」是「公有制」惹的禍!

…………

新中國六十年一直得不到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是「三農問題」!

農民總是和土地連在一起的,土地權則是一個國家最大的「所有權」。

中國農民最悲慘的歲月是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之交,短短三年時間活活餓死了三千七百多萬農民,比2200年皇權中國在和平時期餓死人的總和還要多。饒幸活下來的農民也長年飢寒交煎,食不果腹衣不弊體,活著比死去還難受。

為什麼三年大饑荒年代餓死了那麼多農民?

一樣是「公有制」惹的禍!

毛中國農民不但沒有任何「土地所有權」,連農民在土地上「耕種經營」的自由都被剝奪得一乾二淨,「公有制」程度可謂爐火純青。

釀成恐怖大饑荒的主要因素有三個:

一是大辦鋼鐵誤農時,豐收的糧食不能及時收穫爛在田地裡。

二是集體辦大食堂初期浪費嚴重。

三是高徵購。

為何莊稼成熟了不及時收割,任其爛在田裡?

因為青壯農民都徵調去煉鋼了,村官也前往坐鎮指揮。田地不是農戶自家的,沒有村官的調度督促,留守在家的老弱婦孺也沒必要的責任心去自行收割。

為何集體大食堂這樣的荒唐事居然行得通?

那時的田地都是「公家」的,收穫的糧食也全部納入公庫,農民再從村官手裡領取勉強活命的「口糧」。各級官僚要求農民在大食堂就餐,就不再分糧到各家各戶了。農戶家裡沒糧可吃,就算對大食堂怨聲載道也只能去那裡吃飯。

為何要高徵購?把農民的活命口糧都徵收走了?

因為各級官僚想陞官,自然就謊報政績虛報糧食產量。那時的公糧是按農產品比例徵收的,高虛報必然帶來高徵購。如廣西環江縣報導畝產稻穀13萬斤,那麼這畝稻田理論上就得交2萬斤公糧,相當於當時30畝稻田的總產量。所以環江縣餓死人的比例最高,高達20%以上,遠高於全國5%的平均比例。

…………

如果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之交中國是一個「私有制」國度,釀成大饑荒的三個主要因素根本不可能存在,大饑荒也就壓根不可能發生。

1、不會誤農時。村裡青壯農民就算被徵調去煉鋼了,留守在家的老弱婦孺也會自覺起早貪黑收割自家土地上成熟的莊稼。

2、自家土地上出產的糧食自家收穫,根本不用官僚按人頭分糧,就算某官僚別出心裁想搞什麼集體大食堂也根本行不通。

3、自家辛苦種出的糧食根本不可能虛報產量,沒人會傻到不顧全家餓死的危險把一年辛勞所得全部上交。

…………

當今中國的「農民問題」一樣集中體現的「土地問題」上,全國半數以上的群體性抗暴事件都是地方官強行圈佔農民的耕地引起的,名聞中外的「烏坎事件」就是官僚圈地惹的禍。

地方官為何能夠不顧農民生死隨意圈佔農民的活命耕地呢?

一樣是「公有制」惹的禍!

在「公有制」背景下,農民的耕地名義都是「國有」的,地方官在法理上享有對「國有土地」的管理處置權,是「國有土地」的真正主人。失地農民就算一百不願意也只能打掉門牙和血吞。

所以地方官圈地我行我素,失地農民起初忍氣吞聲,超過忍耐極限時就起而抗暴。

…………

那些對「公有制」仍存不切實際幻想的平民,多數誤以為「公有制」十分徹底的毛中國就沒有貧富懸殊的現象。

誰說毛中國沒有貧富懸殊?

大饑荒時期餓死了3700多萬農民,有幾個當官的餓死了?

就算有也是極個別,本人還沒聽說過。

毛中國是「實物經濟」不是「貨幣經濟」,人民幣無法買到生活必要品,所以官僚的經濟特權主要體現在對實物的佔有而不是貨幣的佔有。那時雖然沒有動輒幾億幾十億的巨貪,但實物佔有上的貧富懸殊仍然廣泛存在。

毛中國的多數平民面帶菜色營養不良,可多數官僚卻紅光滿面一身富態。

今天的中國平民格外痛恨的官僚特供,就是毛中國時期發明的。

在毛粉眼中兩袖清風的毛萬歲,在全國人均存款不到2.5元人民幣,一個青壯農民無節假日起早貪黑辛勞一年收入不到100元的情況下,個人卻擁了1.4億巨額存款;價值十多億的珍本文物和61座天價豪華行宮。

…………

那些依舊對「公有制」寄託烏托邦幻想的國民,你們的夢該醒了!

災難並沒有離我們遠去,它依舊在你的腳下徘徊。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文章來源:《博客日報》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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