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闖災害警戒區 搜救費自付

2012年05月17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7日電)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陳文龍今天表示,民眾遇火災、車禍或山難,撥打119報案救護全天免付費;但民眾如在颱風等災害發生時,強行前往警戒區域而遭遇危難,依法需繳納搜救費用。

陳文龍下午在內政部例行記者會表示,民眾撥打119報案均為免費;除現行法令或地方自治法規有規定應予收費外,都不會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陳文龍指出,災害防救法第31條規定,在各級政府單位於災害發生成立應變中心後,若應變中心已實施管制,民眾仍強行前往警戒區域而遭遇危難,獲救後須依「災害搜救費用繳納辦法」規定,支付搜救裝備、直升機費用等;不過目前尚未有民眾因此付費。

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表示,山難報案案件逐年遞減,搜救成功比例超過9成,未來消防單位將加強人員訓練,提升搜救能力。

此外,颱風季節與汛期將至,內政部已完成全國7835個村裡「村裡簡易疏散避難圖」建置,並已上網公布,提升預防性疏散撤離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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