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自由化 經改小組無共識

2012年06月26日財經
【新唐人2012年6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26日電)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今天表示,「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與會委員,對電業自由化有不同看法,因此決議不做決定,將由經濟部另行召開專家會議,尋求共識。

「台電及中油公司經營改善小組」今天召開第5次委員會議,由台電、中油公司報告「活化資產」及討論「電業自由化」議題。劉明忠於會後記者會中,作以上表示。

劉明忠指出,推動電業自由化,提供市場競爭的經營環境是政府既定政策。經濟部曾於民國84年、88年、91年、96年及97年,5度將電業法修正草案函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議,但都無法完成三讀程序。

能源局指出,經檢討電業法,目前研擬修正方向為:採取分離會計、特定情況於特定區域開放電業權、電業所生產的綠色電力可透過台電公司系統,直接售電予用戶、電力設施可開放由民間申設、增訂設立電價審議委員會等。

劉明忠表示,與會委員對分離會計表示贊成,但對如何電業自由化,委員則自不同角度表達意見。

由於經濟部已決定將再召開專家會議,探討自由化方向,因此委員會決議不做決定,等到凝聚具體共識後,再提出電業自由化方向與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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