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遺:被逼賣淫幼女或成「湖南鄭玉嬌」?

2012年08月10日評論
【新唐人2012年8月10日訊】「湖南省政法委已經組成調查組前往永州,他們分成5個小組,對涉及強姦、勞教、『假立功』、秦星與警界人士之間的關係5個方面分別進行調查。」一位接近湖南政法部門的人士8月9日向本報記者透露事態的最新進展。而受害者樂樂由於長期備受折磨,已患上終身性病和應激性精神障礙,「她害怕見到熟人,一看到男人就緊張,現在不得不寄住在外省親戚家治療。(鳳凰網)

儘管永州被逼賣淫幼女之母唐慧被勞教一案引起湖南省政法委的高度重視,也成立了5個分別調查強姦、勞教、假立功、及犯罪人與警界社會關係的工作組。但筆者認為,其結果可能只有一個,就是說,湖南省政法委在瞭解實情後,發現此案涉及面太大,牽涉的官員太多,在法不責眾,不好全部懲處的情況下,為了消除負面影響,就會想出招數,象徵性地懲處幾個警察,再把被逼賣淫幼女及其父母,以治療、人道及組織關愛的名義,把他們變成「湖南鄧玉嬌」,「保護起來,不與外界接觸」,從而達到平息輿論,維護社會穩定,掩蓋「黑質而白章」的本質。

為何如此說呢?因為,這是由「穩定壓倒一切」的內在要求決定的。不信,大家不妨來回顧一下湖北烈女鄧玉嬌及其被處理的結果。

大家知道,轟動一時的「鄧玉嬌刺官案」,發生在湖北省恩施州巴東縣野三關鎮。2009年5月10日晚8時許,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3名工作人員在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對當時在該處做服務員的鄧玉嬌主動進行強暴,鄧玉嬌用水果刀刺向兩人,其中一人被刺傷喉部、胸部,經搶救無效死亡。鄧玉嬌當即撥打110報警。次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對鄧玉嬌採取強制措施。死者名叫鄧貴大,當年44歲,是野三關政府招商辦公室主任;另一名傷者而未處理的叫黃德智,以前是該鎮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當年年初抽調到招商辦工作。另一名工作人員也是鄧貴大的同事,他們三人均工作在同一間辦公室。事件發生後,當地政府把鄧玉嬌被當作抑鬱症病人,強制將其送入精神病院治療。

此後,這個轟動全國的鄧玉嬌,在輿論與湖北官方的較量中,被法院認定防衛過當,但有屬於「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並以自首和部分(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相關規定為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採取監視居住的強制措施,由家人陪伴生活。

據時代週報記者瞭解,目前,鄧玉嬌對外已不使用「鄧玉嬌」這個名字了,大家都稱她「小張」。 恩施州委斜對門的恩施電視台舞陽微波站,就是鄧玉嬌上班的地方。如今的鄧玉嬌,每天早晨從恩施州委大院走到馬路對面的恩施電視台上班,下班後再走回恩施州委大院的住處,基本過著從宿捨到單位的兩點一線式生活。

透過鄧玉嬌案,人們不難理解,如果湖南省委不處理好「長期備受折磨,已患上終身性病和應激性精神障礙,且失去生育能力的11歲被逼賣淫幼女及其父母」的生活保障問題,那麼,抨擊湖南及其永州的輿論就會永不停息,民憤就會越來越大,這樣,無疑就不利於湖南及永州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也更談不上,湖南以「法治社會」的姿態向即將召開的黨的「十八大」獻禮。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湖北鄧玉嬌其及結局,無疑就是11歲被逼賣淫幼女及其父母的樣板和最好的歸宿。因此,筆者也堅信,湖南定會效仿之。


文章來源:《天涯社區》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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