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衣盜控警威脅 怕刑求才認罪

2012年09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9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9日電)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雨衣大盜」王淵被控3起銀行搶案。王淵仍否認強盜殺人,辯稱擔心遭警方刑求,才憑著看報印象認罪。

王淵被控犯下今年3月台灣企銀南京東路分行搶案、民國94年台企銀、96年合作金庫衛豐運鈔車3起搶案,得手逾新台幣4000萬元,遭檢方依強盜、殺人等罪起訴,建請法院若王淵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應處極刑。同案被告、王淵的林姓女友則被依洗錢罪嫌起訴。

法院上午開庭審理,在押的王淵被借提出庭,他仍避重就輕,否認搶合庫衛豐運鈔車或槍殺保全。

王淵說,當初警察恐嚇暗示「有很多刑求方法還沒用上」,又說若他不認罪,林姓女友恐怕還會被羈押。他才想乾脆憑著看報紙和想像捏造犯罪情節,認了合庫搶案,「我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但真凶另有其人。

法官質問真凶到底是誰,連連拍桌質疑王淵請了3名律師,若遭警方威脅要刑求何等嚴重,為何不告訴律師?究竟遭哪些警察威脅?

王淵稱猜想是提供槍給他的友人「小飛」幹的,但未說出對方全名。當初一名技正和副隊長趁空多次暗示他,他事後有告知律師,律師對此當庭表示沒意見。

王淵委任律師主張,王淵當初受脅迫認罪,自白正當性不足,聲請調閱檢警偵查時的錄音及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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