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農委會漁業署表示,綠色和平質疑台灣持續興建圍網船與延繩釣漁船,是中西太平洋過度捕撈頭號幫兇,實則是汰舊船建新船。
漁業署指出,民國78年起即實施漁船全面限建,以「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規範漁船建造許可事項;一般漁船(含延繩釣漁船),需汰換相同噸數舊船,才可以建造新船。
漁業署統計,台灣圍網船數自早期的42艘降為34艘後,近幾年一直維持34艘,沒有增加;94至97年間,大幅實施減船及收購漁船政策後,減少近200艘100噸級以上大型延繩釣漁船,因此捕撈鮪魚船隊的數量或船噸數都已減少,符合國際停止增加鮪漁船漁撈能力趨勢。
漁業署並說,綠色和平所稱圍網漁船部分,因為台灣圍網漁船作業海域主要在諾魯協定國(PNA)的經濟海域,所以配合PNA國家實施圍網漁船作業天數管理。
漁業署強調,因台灣造船技術優良,近幾年來國外業者考量成本,喜好來台建造新船;但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尚未對建造圍網漁船有明確管制規範下,台灣已率先採取管制船長及噸數的汰建措施。
漁業署進而說明,同時規範在台灣新建造的外國圍網漁船,要比照台灣的汰建規範辦理,太平洋島國雖認為此舉阻礙其漁業發展,對台施壓,台灣仍維持汰建規範;而台灣在核准建造新船時,也都將核准建造資訊透過WCPFC祕書通知各會員國,資訊完全公開透明。
漁業署指出,民國78年起即實施漁船全面限建,以「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規範漁船建造許可事項;一般漁船(含延繩釣漁船),需汰換相同噸數舊船,才可以建造新船。
漁業署統計,台灣圍網船數自早期的42艘降為34艘後,近幾年一直維持34艘,沒有增加;94至97年間,大幅實施減船及收購漁船政策後,減少近200艘100噸級以上大型延繩釣漁船,因此捕撈鮪魚船隊的數量或船噸數都已減少,符合國際停止增加鮪漁船漁撈能力趨勢。
漁業署並說,綠色和平所稱圍網漁船部分,因為台灣圍網漁船作業海域主要在諾魯協定國(PNA)的經濟海域,所以配合PNA國家實施圍網漁船作業天數管理。
漁業署強調,因台灣造船技術優良,近幾年來國外業者考量成本,喜好來台建造新船;但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尚未對建造圍網漁船有明確管制規範下,台灣已率先採取管制船長及噸數的汰建措施。
漁業署進而說明,同時規範在台灣新建造的外國圍網漁船,要比照台灣的汰建規範辦理,太平洋島國雖認為此舉阻礙其漁業發展,對台施壓,台灣仍維持汰建規範;而台灣在核准建造新船時,也都將核准建造資訊透過WCPFC祕書通知各會員國,資訊完全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