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會:菲勞仲介費不應轉嫁雇主

2012年11月14日台灣
【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4日電)勞委會今天說,菲國國內仲介業者收費,不應轉嫁給台灣雇主;台灣雇主還有其他外勞來源國選擇,一切回歸市場機制。

台菲勞務部門在家庭類菲勞赴台費用分攤問題上未達共識,菲律賓勞工部官員表示不排除停止對台輸出勞工,以維護菲勞權益。菲律賓官員指稱,菲勞在赴台前得籌出9萬披索(約新台幣6萬3500元),其中6萬披索被台菲仲介業者平分。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陳瑞嘉對此回應,針對此案,會回歸雙方協商機制,菲律賓對自己國內的仲介業者收費規定,應由菲律賓官方自行要求落實管理,轉嫁給台灣雇主並不合理。

陳瑞嘉強調,菲律賓仲介業收費問題不可能由台灣解決,台灣雇主也還有其他選擇,勞委會將積極開發新的外勞來源國。

依台灣現行制度,菲勞抵台工作第1年,每月被仲介商扣新台幣1800元、第2年每月扣1700元,第3年每月扣1500元。對此,陳瑞嘉說,有台灣仲介已反映不符成本,國外輸出國卻認為收費太高,雙方並無共識,勞委會已委外研究。

陳瑞嘉說,台灣保障外勞措施相較他國,無論薪資與福利條件都較優,一切回歸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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