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案中案」擇期宣判 關鍵人未到庭

2012年11月28日社會
【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訊】曾被稱為「浙江東陽億萬富姐」吳英的代理律師向《新唐人》表示,吳英近億房產賤賣起訴兩買方案,週二下午庭審結束後,法官決定擇期宣判。而2名被告以及代理提出告訴者3位關鍵人都沒有出庭。

28號早,吳英的代理律師呂海波告訴《新唐人》,起訴此案件人自稱「本色集團」經理畢健,及2被告胡滋仁和劉賢富,都由律師代理出庭。不過,本月19號,律師已向法院提出,要求3人到庭解說的申請。因為,吳英表示,不認識提告代理人,也不曾委託提起訴訟。呂海波認為,吳英是被畢健代理了。

吳英代理律師呂海波:「當事人不當面來法院說話,(事實)查的清楚嗎?這個理由我們當庭也呈訴了。當庭我們問被告的代理律師,你的當事人你說在哪裡認識(吳英)的;你說透過朋友認識的,通過哪個朋友認識的;你說我們的合同簽了哪裡簽的、怎麼簽的。代理律師說,這個我不清楚、那個我也不清楚,我們認為他們(被告人)不到庭查不清楚,事實也是這麼回事。」

吳英代理律師朱建偉表示,在案情進行到辯論階段時,律師在開庭之前所準備的辯論焦點,與法官總結的辯論焦點一致。

吳英代理律師朱建偉:「我們認為這案件的焦點就兩個。這個訴是不是我方提起的。因為,我們沒告這些人。第二個,這個房屋轉讓協議,要賣房子是不是我們的真實意思表示。法官在法庭上就歸納了這兩點審判的焦點。我們就說完全同意。」

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告訴《新唐人》,吳英已當庭指出這2個案件的所有錯誤。吳英說,當初所謂的法院調解也是子虛烏有。吳永正指出,這個案件已經不只是「吳英案」,而是事實與真理是否還存在。如果地方當局繼續以往的「以權壓法」,那麼,後續將是更大的難堪。

新唐人記者梁欣、王明宇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