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工程業務 組改留內政部

2013年01月09日台灣
【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9日電)行政院研考會今天表示,原內政部營建署都市道路等基礎工程業務,經重新檢討,考量與都市計畫的落實相關,將續留內政部。

組改業務調整受關注,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晚間發布新聞稿說,營建署負責營建產業管理的職掌仍按原規劃移入交通及建設部。

研考會表示,現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掌理有關工程技術與經費的審議等業務,未來仍將移由「交通及建設部」設兩業務司辦理。

研考會說,「交通及建設部」的機關名稱已明定於行政院組織法,部本部及所屬三級機關皆有整併,仍涵蓋建設職掌,有更名的需要。

至於森林及氣象業務的歸屬,研考會表示,現行農業委員會森林保育業務,包括林務局掌理的森林、保安林經營管理,原即劃歸環境資源部成立「森林及保育署」,並無更改,也無林務局組改後仍留在農業部的情形。

不過,研考會說,涉及林產、林農相關業務,因應經濟造林產業的發展,將現行林業試驗所維持隸屬農業部,掌理林產的試驗研究,讓業務運作完整。

原本隸屬交通部的中央氣象局,研考會表示,未來將移入環境資源部,即使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先完成立法,於環境資源部及所屬組織法案完成立法前,中央氣象局相關業務仍可由交通及建設部暫為監督,未來配合環境資源部完成立法後再移轉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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